公安秉公執法
❶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執法做到秉公執法辦事
依法、文明、善意、公開、謙抑、為民、聯動執法,做到秉公執法辦事。
❷ 秉公執法 人民公安為人民文件是什麼內容
通過學習「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教育」後充分認識到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是公安執法工作的准繩,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是重樹人民公安警 -察在群眾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為,在我們的公安實際工作中總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新聞媒體也時有曝光,大致表現在執法不嚴: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無人問津、執法不公:收受當事人錢物、吃喝拿要辦人情案、執法行為不文明,舉止粗俗、態度蠻橫,審訊犯罪嫌疑人時動手動腳,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惡劣後果。這些都嚴重損害了人民-警-察在群眾中的整體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究其根源還是個別領導幹部和民-警以執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鬆了自己對自己的約束,或守法意識不強、或目光短淺、貪圖好處,置法律於不顧,徇私枉法。作為警-察並非僅僅是某個單位、某個派出所的一員,在群眾眼裡,你是執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權威的法律在行使職權,是為人民排憂解難的,是群眾的保護神,因而我們的言行舉止是否文明、有無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就顯得尤為重要。
通過近幾天來的學習,感覺到自己在思想認識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對自身隊伍中存在的問題也有了進一步認識。相信通過「三項教育」,公安隊伍整體素質一定會得到進一步提高,一定會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時,也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僕意識,立足本職、不斷努力、不斷進取,取得業務和思想上的雙提高,努力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公安部對有關問題十分重視,針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問題都有相關指導性文章和制定相應的內部規定;就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進行法制教育和有關學習,比如我們學習了《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加強反腐-敗斗爭,推進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決定》、《公安部關於堅決制止公安幹警刑訊逼供的決定》、《公安部關於排除干擾杜絕說情嚴格依法辦案的通知》、《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公安機關和公安幹警十不準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人民-警-察內務條例》等遍目。
通過學習並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情況就如何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談談自己的認識。
一、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嚴格執法,才能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嚴格執法至少有兩方面的意義。
一方面,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嚴肅執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辦案,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結合我們工作實際不能只重實體法而忽視程序法,比如在執行治安管理處罰中以前我就有這種意識,只要證據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慮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傳喚中不用傳喚證,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訴訟中敗訴。
另一方面,嚴格執法還要注意粗暴執法,我們公安機關在執法中有一整套嚴格規定,比如在詢問當事人、證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犯罪嫌疑人時必須要嚴格執法要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警察綜合素質,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制定、完善各項執法責任制,強化落實各種形式的執法監督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設,樹立人民-警-察隊伍文明之師、威武之師的形象。加強執法規范建設,讓依法執法、文明執法成為制度。要開展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技巧,對於屢教不改、蓄意鬧-事、干擾執法的當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認真並
❸ 公安民警如何做到秉公執法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現在的社會基本上很多人都是走關系或者走後門。有的時候並不是民警不想處理。而是別人找關系了,職位比你大。你不得以也只能做違背良心的事情
❹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什麼什麼什麼什麼執法,做到秉公執法,辦事公道
《公.安機.關執.法細則》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做到秉公執.法,辦事公.道;模範遵守社.會公德;禮貌待人,文明執勤;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❺ 當地公安機關不秉公執法怎麼辦
只有到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找上級領導上訪,或者在媒體上曝光
❻ 秉公執法人民警察為人民是哪個提出來的
「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 這是公安部提出的一項主題教育活動的名稱。
公安部為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著力深化公安機關「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確保公安民警始終做到秉公執法、竭誠為民,公安部黨委決定,自2015年10月至12月,在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為期3個月的「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規范民警執法行為,有效治理隊伍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公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增強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識和執法為民觀念,著力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執法為民、服務群眾的制度機制,彰顯和諧警民關系和公安隊伍良好形象。
❼ 真的有冤情,但辦案公安人員不能秉公執法怎麼辦
一,你要有能說明事情的證據,法律是按事實說話的。沒有證據很難做到的。
二,如果是辦案人員和你的案件的當事人有關系需要避嫌的,你可以要求迴避。
三,如果你有確鑿證據而辦案人員不秉公執法,那麼你可以到檢查院進行舉報。但你一定要有證據,否則你將案件辦不了,更會接連到你的。
❽ 作為當事人怎樣才能做到讓公安機關秉公執法
關於公安機關的執法以及其他法律活動,是有有著嚴格的監督機制的。當事人只要了解以下規定,就可以有效的對公安機關的執法進行監督。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九十四條 (上級監督)上級公安機關應當對下級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發現其作出的處理措施或者決定有錯誤的,有權撤銷、變更或者責令下級機關撤銷、變更;發現其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有權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第九十五條 (外部監督)人民警察執行職務,依法接受行政監察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的監督。
對人民警察的違紀違法行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依法向行政監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第九十六條 (督察制度和投訴委員會)公安機關建立督察制度,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和遵守紀律情況實施監督。
公安機關設立投訴委員會,受理核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投訴,依法維護投訴人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權益。
❾ 秉公執法 人民公安為人民自我剖析材料怎麼寫
根據《XX監獄開展「嚴明紀律、嚴格履職」專項教育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遵照實事求是,從內心深處認真自我剖析的標准,我認真對照自己平時的實際工作及思想動態,進行了認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學習、工作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與上級要求相比,還相差甚遠。為警示自己,修正錯誤,鑒知未來,以利工作,按照要求,就本人在各方面存在問題自我剖析如下:
一、 存在的主要問題 :
1. 在思想作風上: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理論學習不夠重視,學習自覺性、積極性和主動性不足,存在實用主義,要用什麼才去學什麼,與工作關系密切的才學,與工作關系不大的少學。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對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認識不足,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精神實質學習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對淡化。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不強,用辯證的觀點分析問題的能力有待提高。對本監區幹警的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不夠,未能牢固樹立共產主義的堅定信念。對社會上存在的「共產主義渺茫論」和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以及資產階段腐朽思想批判不夠,抵制不力。
2. 在工作作風上:一是業務知識不足,工作方法跟不上時代要求,仍然滿足於上傳下達的陳舊工作方法和思路。二是遵守工作制度不夠嚴,上班偶有遲到現象,換班不請示匯報監區領導,有事時溜班出來打電話等情況。三是執法不夠嚴謹、仔細,對待罪犯違規以訓斥代替談心,對於一些病犯、精神異常犯心態不夠平穩,耐心不夠。四是罪犯現場直接管理落實不夠好,比如犯人分飯菜、吸煙時偶爾沒能在旁邊監督檢查,維護秩序。
3. 在紀律上:對工作紀律抓落實不夠。執行制度有時不夠嚴格。對於一些輕微違規違紀現象管理過於寬松,對各種違規行為處罰不力。平時與罪犯相處時,警惕性不夠,經常指揮犯人進辦公室搬凳子、搞衛生等
二.今後的努力方向 :
1、進一步增強思想認識 。作為一名監獄人民警察要打牢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弘揚「忠誠可靠、秉公執法、紀律嚴明、無私奉獻」的精神。加強黨章、鄧小平理論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用十八大精神武裝頭腦,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緊跟時代步伐,適應新形勢、新要求。
2、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高自身業務能力。學習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監獄法、安全生產法等與監獄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不斷強化程序意識,許可權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通過學習使自己牢固樹立法制觀念,進一步提高執法素質,熟練掌握並運用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公證、文明執法水平。
3、愛崗敬業、腳踏實地的做好本職工作。愛崗敬業是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監獄人民警察的工作崗位特殊,責任重大。我們一定要盡職盡責地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增強責任心和事業感,做到愛崗敬業,克服滿足現狀,盲目樂觀的傾向,要結合新形勢、新任務和監獄工作面臨的新問題,不斷拓寬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在提高工作質量、工作效率上下功夫、用心思。
4、遵章守紀,廉潔奉公。作為一名監獄人民警察,一是在承辦和處理自己分管的工作時,一定要依法開展工作、正確行使權力,用法規規范自己的言行;一定要公心至上、掌握標准,真正做到讓黨委放心、群眾認可、干工滿意。二是品行要正。一定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有良好的思想覺悟和職業道德素養,在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上明辨是非,在誘惑面前不動搖、莫伸手,把監獄賦予的「權力」使用好,把領導的信任轉化為工作的動力;要時刻想到自己不僅僅是一名公務員,更是一名監獄人民警察,做到自重;要時刻檢查自身,反省不足,做到自省;要經常告誡自我、警示自我,做到自警;要奮發向上、刻苦拼搏、銳意進取,做到自勵。在工作中樹立遵章守紀、廉潔奉公的良好形象。
❿ 公安局不秉公執法要向哪個部門投訴
【1】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不秉公執法,當事人可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督察部門投訴。
也可以向行政監察機關投訴。或者向檢察院投訴。還可以向人大,政法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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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警察法》第四十二條人民警察執行職務,
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
【3】根據《警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
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
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