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游戲審批
1. 如何看待文化部的游戲審批
所有出版的東西都要經過審批的,不通過審批就不能出版。
審批就是看你的東西有沒有反社會和諧的東西,不和諧的東西是不能出來的。
2. 為什麼網路游戲要通過文化部審批
因為萬一要涉及危害廣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內容被推廣 那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所以一般都被和諧 比如wow的亡靈長肉啦 比如DNF的怪物死了之後變成石頭啊 等等
不過我覺得這樣更SHA BI了
3. 單機游戲的審核歸不歸文化部管的
當然歸啦。這一直是文化部的管轄范圍
4. 誰能具體的說下國產網路游戲審批的各方面內容
目前國產網路游戲備案主要向兩個政府部門申請,文化部和新聞出版總署!兩個單位各司其職,一些咨詢公司為廣大客戶提供材料和政策的免費咨詢,但是需要文化部,版署,游戲企業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好游戲行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他們也積極參與其中,為廣大游戲企業提供進口網路游戲備案政策咨詢:
文化部國產網路游戲備案
申請部門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網路處
申請材料
(一)文化部網路游戲產品備案申報表 (二)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 (三)產品操作說明; (四)產品樣品(包括網路游戲軟體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碟為載體)三份,並提供登錄 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具備最高管理許可權(或最高游戲級別); (五)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 (六)申請單位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參考法律法規:《國產網路游戲產品備案指南》《文化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產品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關於網路游戲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關於凈化網路游戲軟體的工作方案》《游戲產品內容審查標准》
審批時間
60個工作日
申請部門地址
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新聞出版總署國產網路游戲備案
申請部門
新聞出版總署數字科技司
申請資料
(一) 游戲介紹 (二) 測試帳號及密碼(5組) (三) 游戲屏蔽詞庫 (四) 游戲腳本 (五) 彩色游戲截圖(需附圖片說明) (六) 防沉迷系統 (七) 出版社審讀報告 (八) 出版合同 (九) 出版與網路監管協議 (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一)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十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 參考法律法規:《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出版管理條例》
審批時間
30個工作日
申請部門地址
北京市宣武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 由於目前辦理網路游戲備案非常困難,一般游戲公司都採用委託辦理的形式
辦理程序
由於目前政策的復雜性,運營游戲的熟知性比較強,對於企業來說辦理進口網路游戲備案非常困難,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經常得不償失,因此,一般游戲公司都採用委託辦理的形式,一些咨詢公司是游戲企業不錯的選擇!
辦理時間
每個部門審批時間不一樣,每個企業游戲的難易難度不一樣,一般文化部的備案在2-4個月不等!新聞出版總署的視情況而定!
由於目前辦理網路游戲備案非常困難,一般游戲公司都採用委託辦理的形式,所以推薦一家全國做得比較大的代辦機構: ETF行政許可審批專家(你可以上網路搜索ETF咨詢就能找到該公司的網站)
上述回答不知道你清楚了沒?記得加分啊!
5. 網路游戲審批時是先過新聞出版總署的審批然後文化部再審批嗎
沒有先後順序,都得通過就行。
6. 網路游戲備案,文化部備案與出版總署備案的區別
「文化部是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新聞出版總署負責「網路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我理解是文化部管理程序、運作,出版署審查內容。
7. 游戲版號和文化部備案號是一樣嗎
游戲版號也叫做游戲出版備案,是游戲備案中的一種要去新聞出版總署進行審批,而游戲備案中的另一種叫做游戲運營備案,是在文化部進行審批。所以游戲版號和游戲文化部備案號指的就是兩種游戲備案,是不一樣的。詳情咨詢中新龍通吧。
8. 『灌水』steam有多少游戲是通過文化部審核了的
你覺得GTA5這樣的游戲能過審嗎?STEAM是打擦邊球,只有很少的游戲是過審的。
9. 文化部審批准入的合法電玩城游戲廳大概要投資多少錢
這個要看你做多大面積的啊
可以問問紛享動漫的專業人士
10. 我公司打算做游戲運行,聽說需要到文化部備案據說還要文網文許可證和ICP許可證都在哪辦理,怎麼辦
文化局明確規定:游戲上線運營後的30日內在文化部做游戲運營備案。
文網文許可證辦理在當地的文化廳或者文化局:
文網文許可證辦理材料:
一、申請書(詳見文章下方推薦);
二、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三、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五、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六、業務發展報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ICP許可證辦理在當地通信管理局,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ICP備案登記表。
二、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
四、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並加蓋公司公章。
五、公司近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驗資報告(新公司僅提供驗資報告)。
六、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七、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審核同意文件。
八、從事經營ICP業務的可行性報告(含經營服務項目、范圍、業務市場預測、投資效益分析、發展規劃、工程計劃安排、預期服務質量、收費方式和標准)和技術方案(含網路概況及結構、組網方式、網路選用的技術及標准、設備配置等)。
九、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包括後續資金保障,技術力量保障,商業經營保障,內置管理模式)。
十、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接入基礎電信運營商的證明即伺服器託管協議(預期服務保障)。
十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十三、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新申請公司無此項,由非經營性公司轉為經營性公司需提供)。
如有其他疑問您可追問,若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