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基層執法
A. 工商局基層執法崗位和鄉鎮公務員哪個好
各有所長:工商能吃卡拿要,適合不追求領導職位的人員;鄉鎮能捆人綁人,油水都高,當了領導干這事就是一句話,紅包也很多。
B. 公務員工商局裡的基層執法和綜合管理什麼區別主要分別做哪些工作
公務員工商局裡的基層執法崗位主要是執法大隊的,要去檢查市場裡面的過期、假冒偽劣商品,比較辛苦。綜合管理崗位主要在機關從事辦公室文秘工作。
區檢察院的文字綜合、區稅務局基層執法、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文字綜合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文字綜和、市糧食局的文字綜合和市工商局的的區分局基層執法和綜合管理崗位當中,應該是區檢察院的崗位最好,相對來說更加清閑一點,而且檢察院相對更為強勢一點。
拓展資料:工商局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市商標管理,指導商標注冊和代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省著名商標的推薦、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促進本市馳名商標的發展,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
C. 基層工商所從事監管執法的科員具體是做什麼工作的
主要負責日常抄巡查監管、執襲法辦案、注冊登記、市場合同、商標廣告、檔案整理、消費維權、食品安全監管等。剛開始進去外出巡查任務多點,等你工作段時間就能調到辦公室工作,外出就少了。這崗位挺好的,商家和企業都要巴結你的,收到的額外紅包少不了。
D. 工商局的基層執法職位好不好啊
工商局屬於行政管理機關,依照行政法律法規對個體工商戶以及私營企業等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一般基層執法崗位包括巡查員,登記員,法制員。所裡面10來個人的樣子。
由於是省垂直管理機關,所以基本上都得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才能進入工作崗位。
所以說清苦是因為可能有一些稍微偏點的地區,經濟不是特別發達,所以上下班以及平時的巡查可能會稍微苦一些。
公務員需要的素質就是工商局需要的素質~
E. 工商局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與工商局基層工商所合管理的區別是什麼
沒有區別。
基層工商所的主要職能是:
(一)辦理轄區內由區、縣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區、縣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合同糾紛;
(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注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對轄區內設置、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八)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F. xx市工商局xx分局 基層執法職位 是做什麼的呢
xx市工商局xx分局 基層執法職位 是公務員招錄公告中對xx市工商局xx分局擬招錄公務員職務職責的基本描述。工商局屬於行政執法單位,除內部行政管理崗位外的大部分崗位均屬執法崗位。比如,企業的工商登記、變更登記等屬於行政許可;對企業違法經營的查處屬於行政處罰等等,在這些崗位上的公務員都是執法職位。基層執法職位就是到分局下邊基層工商所里的執法職位。
基層執法職位這個你不用管,去了之後不一定讓你干什麼,登記管理、執法辦案之類的都有可能。公務員是行政編制。
(6)工商基層執法擴展閱讀: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國務院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直屬機構,是經濟監督機關,也是行政執法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最高職能部門。
參考資料:網路-工商行政管理
G. 工商所基層執法具體做什麼工作
工商所的工作很多,的確很多東西需要學。如當前的食品安全監管(含集貿市場監管)、重點行業監管、企業監管和登記(含個體戶,視乎所在工商局許可權下放范圍)、執法辦案等,還有一些內勤的工作,如登記、文秘(政務信息)、財務等。總的來說,監管工作對工作強度要求較高,執法辦案對法律法規熟識要求較高,政務信息對公文寫作能力要求較高。作為一個新人,要抱著多學多做、少說少提要求的心態,多點向前輩請教學習,同時要避免當前工商系統內部一些不良作風的影響。因為,在1999年和2008年兩次大的機構體制改革後,工商部門的利益和待遇發生較大的變化,近年來的食品安全以及其他行業的監管要求又大大提高,難免在內部產生了不少消極情緒。事實上,本人在工商工作十幾年,經歷了上述兩大改革,感覺上工商前景的確不容樂觀。
晚幾個月上班不是問題,關鍵是上班後的學習和工作的質量。按照一般情況,一個新進的工商所人員,估計要一年半載才能熟悉工商所的基本工作;打算晉升的,所需時間更長(這裡麵包括上級領導的用人決策、地區實際情況、所在工商所所長的領導方式等方面因素)。建議多上工商論壇,如中國紅盾論壇(http://bbs.aicbbs.com/),了解各地的一些動態和咨訊,交流一下工作心得體會,也可以發泄一下工作牢騷。
H. 工商局的公務員,行政執法與管理崗位的區別。
工商局公務員行政執法和管理的區別:
1、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指行政機關中直接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的職位。
2、管理類公務員從事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3、行政執法崗位辦理行政案件,應該說權力相對大些,我們行話說「外勤」。管理崗位整理檔案、匯總資料的工作,行話叫「內勤。
(8)工商基層執法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崗位特點: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與政府機關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職位相比,行政執法類職位具有下列特點:一是純粹的執行性。只有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權,而無解釋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的職責。
這一點與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區別尤為明顯。二是現場強制性。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網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I. 工商局一線執法是干什麼的
主要工作有:
(一)市場檢查,即去超市、小賣部、菜市場、網吧等等各種經營場所檢查,看看有沒有營業執照、有沒有從事營業執照允許的以外的業務、是否侵犯商標權等各種工商局執法的違法經營
(二)依法辦理案件,案件來源主要有:通過市場檢查發現的、申訴的、舉報的、投訴的、其他機關移交的。
(三)人民政府交待的工作。
(四)各種總結報告。
(五)領導交待的事,比如做苦力、當搬運工等等。
(9)工商基層執法擴展閱讀:
一線執法必須具備保持良好心態的能力。
首先,平等心。在目前的執法環境下,雖然輿論、公眾普遍認為城管往往以一種強者的姿態出現面對小攤小販等社會底層,其實很多執法隊員受制於目前的輿論環境,往往「未戰先怯」,在現場執法中過於委曲求全,從而導致了執法不嚴,法律威嚴不在,一無形象,二對今後城市管理工作也產生不利影響。
所以,我們執法隊員在現場無論面對怎樣的執法對象,都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思想,與當事人平等交流,不仗權欺人,也不矮人一頭。
第二,平常心。我們在日常的執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產生這樣那樣的矛盾,這就需要我們時刻保持一顆平常心,不因現場的情況或當事人的言語而受到太大的情緒波動。
特別是新隊員,社會經驗、談話能力、情緒控制能力都比較稚嫩,有時候面對當事人或者旁觀者的粗言惡語,往往難以控制情緒,對自己或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
所以,我們在日常執法中,要善於調整心態,不該聽的不聽,不該說的不說,保持平常心,依法依據將現場處置完畢。
第三,耐心。城市管理面對的對象各式各樣,有經商的經營戶、設攤的農戶及困難群眾、有搞施工建設的老闆,他們的文化層次、社會背景、個人性格、經濟狀況等各方面都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有的當事人法律意識和文明意識較強,對城市管理比較容易接受;有的當事人由於法律意識和文明意識相對較為淡薄,對城市管理不易接受。
J. 工商局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是干什麼的
工商局行政執法工商所可以以工商局名義行使。
具體是: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法律、法規確定的登記主管機關。負責確認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簡稱經營者,下同)的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依法履行下列登記管理職責:
(1)受理經營者的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申請、並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審查是否予以核准登記。
(2)通過年度檢驗制度等方式,對經營者的登記注冊行為及其相關活動進行監督。
(3)查處各類違反有關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所的簡稱。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1991年4月1日國務院批准,1991年4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號發布),工商所是區、縣(含縣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工商所的人員編制、經費開支、幹部管理和業務工作等由區、縣工商局直接領導和管理。
(10)工商基層執法擴展閱讀:
工商所職責
(一)辦理轄區內由區、縣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登記初審和年檢、換照的審查手續,並對區、縣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合同糾紛。
(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注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對轄區內設置、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
(八)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