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執法
㈠ 如何發揮好控申部門反向審視功能,從源頭上預防涉檢信訪
首先發揮內部監督作用。把案件辦理的各個環節都納入監督制約的范圍,控申部門在受理相關反映檢察執法中的信訪和檢察幹警違法違紀行為的信訪,轉紀檢監察部門處理。並且,紀檢監察部門要將處理狀況及時向控申部門反饋,既方便控申部門答復信訪人,又方便於對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職能進行制約。
其次是召開案件評析會,目的是要通過開展『反向審視』,發現執法環節存在的問題,促進辦案單位規范執法行為,提升辦案質量。對已辦結的每一起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刑事賠償等案件召開案件評析會,進行反向審視工作,與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座談、收集反饋,就辦案中發現的執法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溝通交流,總結反思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促進辦案部門規范執法行為,切實提高辦案質量。今年來,控申科對辦理的一起刑事賠償案件召開評析會,進行反向審視,並形成《刑事賠償案件分析報告》,促進辦案部門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切實提高辦案質量。
㈡ 信訪人有權看執法部門的資料嗎
分為公開和內部,公開資料可以。
㈢ 怎樣舉報村幹部最有效
關於陶老鄉南天門行政村王志新的檢舉。王志新,男現年55歲,中共黨員,住南天版門權行政村石板橋村,王志新厡任行政村主任,七五年特大洪水後原石板橋村的人遷往新河南一半人口。王志新遷往新河南住了,他一家五口人在新河南全部有地。八四年他任職主任,在他任職期間倚仗職權非法從河北霸佔集體四畝多地和兩宅基地。又搬回河北居住。蓋新農村他霸佔的有兩畝多地國家賠了10萬多元錢左右,現在行政村修路,佔用他一點地,他堅決反對,其他群眾都同意,而他堅決不同意,在他任職期間以計劃生育為借口,任意敲詐群眾,如石板橋南梗的淘氣小名,許銀平等等,就被他敲詐了好幾千塊錢。向王志新這樣的人,作為共產黨員,目無黨紀國法,非法佔有,欺壓百姓,人們敢怒不敢言。像這樣的村霸的還有一點黨紀國法嗎?為此特向上級領導舉報
㈣ 行政執法機關對群眾舉報答復的工作時限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轉變觀念,經常換位思考,切實加強對信訪舉報工作的領導
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來電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問題,是人民群眾作為國家的主人,充分發揮參政議政權利,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有效途徑,實質上是對紀檢監察機關的一種信任,正確處理好群眾信訪問題,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履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努力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有利於懲治和預防腐敗,有利於防止和糾正各種損害人民群眾利益行為的不正之風,有利於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發展民主政治,促進社會和諧。
一是轉變觀念,整合力量。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工作不僅僅是紀檢監察機關和信訪舉報部門幾個幹部的事,信訪問題要得到徹底解決,必須各方面、各部門都要統籌協調,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切實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和每個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換位思考,轉換工作思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全體幹部應站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服務「第一要務」的高度,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正確認識和對待群眾的合理要求,隨時轉換工作思維,善於站在不同的角度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切忌把為群眾辦實事看成是找麻煩,把檢舉揭發的群眾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眾信訪、來訪看作是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種鞭策和對紀檢監察幹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結合,深懷愛民之心,真誠地接受群眾傾訴,以情感人,寓情於理,依法辦事,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三是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紀檢監察信訪部門作為紀檢前沿陣地,要高度重視,經常過問,逐步建立起加強做好信訪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從而使信訪舉報工作既要立足於基本職責,把執紀辦案與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相結合,與做群眾思想教育工作相結合,又要把調查取證的過程,變成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變成疏導群眾情緒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充分發揮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辦的優勢,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大局服務。
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進一步加大源頭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層矛盾和對信訪問題的預防處置工作【實名舉報的答復期限】
俗話說:「樹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也有其原因。從源頭上解決好群眾關心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已成為當前做好信訪工作的關鍵環節。
一是要加大信訪舉報法規的宣傳力度,教育群眾樹立法制觀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問題,自覺遵守信訪秩序。要努力營造良好的信訪舉報環境,認真查處打擊報復案件,為群眾信訪舉報提供便利條件,充分利用接待場所和各種媒體,廣泛宣傳相關的法規、信訪者的權利與義務、信訪工作流程圖、本委局受理的范圍、工作程序及時限、質量要求以及領導接訪的時間等,擴大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影響,增加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全年工作堅持做到「三辦」,即: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普件快辦;廣泛開展「四個一」活動,即:保持一張笑臉,程序上講一個清楚,明確給一個答復,承諾一個時限,搞好優質的服務,提高辦事效率。積極實踐「三種下訪」形式:定點下訪,即到信訪問題較突出的單位和地區開展下訪,督促基層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定人下訪,即針對軍轉人員、重點上訪對象、改制企業分流失業人員等特定人群開展下訪,進行調查研究,聽取意見,了解掌握群眾的需求和思想動態,及時排查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找准信訪「症結」,做好「預警」處理,切實解決好這些人員的實際困難;定事下訪,針對移民安置補償、新城征地補償、城市拆遷等特殊弱勢群體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下訪,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妥善處理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三是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我們要以群眾合法合理的意願、期待和要求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把群眾的呼聲和願望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的需求作為第一動力,把群眾滿意或不滿意作為衡量紀檢監察信訪工作的第一標准,也就是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的根本和主線,避免盲目決策、武斷決策產生誘發群眾信訪、上訪的苗頭和隱患,多一點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門、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信訪工作信息網路點。作為紀檢
監察機關信訪工作的「前位哨」、「電子眼」,定期或不定期報告信訪信息,掌握基層信訪苗頭和動態,充分發揮基層黨政組織「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堅持並完善領導包案、掛帳督辦、領導下訪、電話約訪、信訪工作百分考核、黨風廉政信息發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層黨政組織與群眾互動、互信機制, 隨時掌握信訪工作主動權。
三、進一步探索和創新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推行信訪舉報辦事公開制度,依紀依法規范信訪舉報工作
一是創新工作機機制。結合《信訪條例》、中紀委實施《信訪條例》的若干意見和《關於依紀依法規范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科學分工,明確責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運轉的領導負責機制,領導親自閱信和接待來訪制度和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重要線索和疑難信訪問題集體評估與研究制度、社會參與解決糾紛機制、首問責任制、實名舉報制度、雙向承諾制、保密制、信訪舉報責任追究制、信訪季度分析制、集體訪應急處理機制和處理重大集體訪協調機制等,加強協調配合,形成解決問題的整體合力。
二是積極推行信訪舉報工作辦事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訪舉報辦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記→送閱→領導批示→轉辦、交辦、自辦→反饋調查處理情況→上報領導審批→結案( 了結) →立卷歸檔等程序辦理,並積極探索信訪舉報在受理、調查、處理等環節的公開,切實增大紀檢監察機關辦理信訪舉報的透明度。
三是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力度。因為信訪舉報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通過關門集中學習、走出去考察學習和在工作中實踐學習,強化紀檢監察機關信訪幹部的素質培養,切實加強信訪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組織、紀律和素質建設,努力提高其具備五種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糾紛,做群眾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時發現違紀案件線索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能力;提高正確運用政策和紀律,查辦信訪案件的能力;提高調動各方面力量,協調處理突發性事件和疑難信訪問題的能力;提高維護穩定、促進發展、把握大局的意識和能力。
四是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實際工作中,要發揚求真務實精神,秉公執紀,做到每件信訪有記錄憑據、有擬辦意見、有領導批閱、有辦理結果、有檔案儲存,減少處理信訪舉報的隨意性,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群眾穩定在當地
㈤ 信訪三項建議權屬於行政執法權力嗎
信訪三項建議權不屬於行政執法權力
㈥ 近年來在執法過程中採取哪些維穩工作措施
完善信訪網路體系。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單位負責人直接抓,全體人員共同抓的長效工作機制,實現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辦公室及時做好信訪件的分類、轉發、分配工作,各大隊、直屬中隊認真調查核實、妥善處置辦理,再由辦公室、督查室做好跟蹤、督辦、回訪等工作,大大提高了初次信訪的一次性處理率。
落實首問首接責任制。多途徑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處理信訪矛盾的責任意識,提升依法受理、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強調各部門接待來訪、接到來信來電的首位工作人員,應明確接待群眾時的禮貌用語和忌語,熱情接待、耐心解釋,有效減少各類重復信訪問題,杜絕群眾越級上訪現象發生。
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近年來,社會各界市民群眾對城管工作的關注度不斷提升,為了拓寬傾聽老百姓聲音的渠道,解決老百姓的實際問題,執法支隊充分利用官方政務微博、舉報投訴熱線對外溝通平台,制定詳細的流程,確保 「事事回聲、件件落實」,多次督辦或移交城管問題反映投訴件,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受到群眾好評。
分析形勢遏制信訪矛盾。以周、月度會議為平台,做好信訪工作交流,對信訪件辦理情況進行歸納、梳理,及早發現信訪隱患,並由支隊領導牽頭,各大(中)隊、室共同討論分析,集中力量進行解決。同時,為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建立信訪定期通報制度,以季度為時間節點全面分析信訪局面,找出問題症結所在,積極協調辦理,控制信訪熱點矛盾發生。
㈦ 如何認定和處理行政執法投訴與信訪的關系
答:應當通過訴訟抄、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是指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屬於仲裁、行政復議或訴訟受案范圍,並且在法定時效期間的,應當依法申請仲裁、復議或起訴;或者是信訪人已經通過申請仲裁、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引起了仲裁、復議或訴訟程序的情形。在此情況下,信訪人如對復議決定不服,復議為終結程序的,行政機關不再受理;復議後還可以通過訴訟的,應在法定時效內及時起訴。信訪人對訴訟判決不服的,應該根據法律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繼續尋求救濟,行政機關對此不予受理。
㈧ 農民工去政府告狀遇警察暴力執法怎麼辦
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依法找政府部門反映情況的,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如果聚眾違法上訪的,警方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維持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信訪條例》
1、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對信訪人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
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違反集會遊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第十八條
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多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3、第二十條
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
(二)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的;
(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後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的;
(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㈨ 一個人法院靜坐舉標語抗議 執行局消極執法
哎!現在當官的出問題連申訴的渠道都沒有,連信訪的渠道都給堵死,尤其是越級信訪的規定在2018年修改之後信訪案件直接與公務員考核掛鉤後,許多越級信訪的被當地打死或打殘的案例比比皆是,老闆姓不好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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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2日,司法部網站對外公布了修訂後的《司法行政機關信訪工作辦法》(下文簡稱《辦法》)全文,自2018年4月1日施行。
《辦法》在第一章總則中提出,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建立信訪工作責任制,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辦法》明確規定8種情況,有關責任人要被追責,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1.超越或者濫用職權,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的;
2.司法行政機關應當作為而不作為,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的;
3.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訪人合法權益的;
4.拒不執行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作出的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
5.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或者有關情況透露、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的;
6.對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造成嚴重後果的;
7.作風粗暴,激化矛盾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8.打擊報復信訪人的。
此外有下列5種行為的也將被追責:
1.對收到的信訪事項未按規定登記的;
2.對屬於其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不予受理的;
3.未在規定期限內書面告知信訪人是否受理信訪事項的;
4.推諉、敷衍、拖延信訪事項辦理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結信訪事項的;
5.對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