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權
⑴ 今天的作業,什麼是行政裁量權,行政裁量權有哪些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
哦這個里邊他一定是行政裁量權有他基因的作用也有消極作用任何事情都是有兩個方面的
⑵ 什麼是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您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范圍內有選擇餘地的處置權利。它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客觀存在的,有法律、法規授予的職權。
根據現行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可將自由裁量權歸納為以下幾種:
1、在行政處罰幅度內的自由裁量權:即行政機關在對行政管理相對人作出行政處罰時,可在法定的處罰幅度內自由選擇。它包括在同一處罰種類幅度的自由選擇和不同處罰種類的自由選擇。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規定了違反本條規定的「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也就是說,即可以在拘留、罰款、警告這三種處罰中選擇一種,也可以就拘留或罰款選擇天數或數額。
2、選擇行為方式的自由裁量權:即行政機關在選擇具體行政行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權的權力,它包括作為與不作為。例如,《海關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前兩寬所列貨物不宜長期保存的,海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前處理。」也就是說,海關在處理方式上(如變價、冰凍等),有選擇的餘地,「可以」的語義包涵了允許海關作為或不作為。
3、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限的自由裁量權:有相當數量的行政法律、法規均未規定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時限,這說明行政機關在何時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上有自由選擇的餘地。
4、對事實性質認定的自由裁量權:即行政機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行為性質或者被管理事項的性質的認定有自由裁量的權力。例如,《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理》第21條第(3)項規定:「在漁港內的航道、港池、錨地和停泊區從事有礙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撈、養殖等生產活動的」可給予警告式或罰款。這里的生產活動對海上交通安全是否「有礙」,缺乏客觀衡量標准,行政機關對「有礙」性質的認定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5、對情節輕重認定的自由裁量權:我國的行政法律、法規不少都有「情節較輕的」、「情節嚴重的」這樣語義模糊的詞,又沒有規定認定情節輕重的法定條件,這樣行政機關對情節輕重的自由裁量權。
6、決定是否執行的自由裁量權:即對具體執行力的行政決定,法律、法規大都規定有行政機關決定是否執行。例如,《行政訴訟法》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這里的「可以」就表明了行政機關可以自由裁量。
謝謝閱讀!
⑶ 什麼是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范圍內有選擇餘地的處置權利。它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客觀存在的,由法律、法規授予的職權。
正確地行使自由裁量權須遵循以下原則和標准:
第一,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第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僅為正當目的
第三,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3)行政裁量權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對於政府行政的要求:
1、增強公僕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要明確政府的權利是人民給的,要用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力努力為人民服務。如果忘記了這一點,政府就會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擁護,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公僕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實質上就是公務員職業道德的必然要求,是控制主觀濫用自由裁量權的保證。
2、增強行政能力,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光有好的思想,並不必然能夠控制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對於復雜的問題和層出不窮的新事物,需要政府有足夠的能力去處理。我們只有不斷地向書本去學習、向實踐學習、向他人學習,不斷地發揮政府的聰明才智,才能在客觀上把自由裁量權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內。
3、要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蝕。
防止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泛濫,加強思想教育,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增強自己的內控力,遏止私慾的膨脹,在思想上消除濫用自由裁量權的慾念。
⑷ 控制行政裁量權的一般規則有哪些
第六條 實行行政裁量權源頭控制制度。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在法定許可權內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得將下列事項列入行政管理范圍: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解決的; (二)市場競爭機制能夠調節的; (三)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 第七條行政機關在法定許可權內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應當嚴格控制和合理設定行政審批、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徵收等行政管理措施;對已經設定且不合理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進行清理,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第八條行政機關在法定許可權內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應當對行政權力的行使主體、條件、種類、幅度等要素作出具體、明確規定,盡可能減少行政裁量權空間。 第九條 實行行政裁量權行使規則制度。 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應當遵守下列一般規則: (一)符合法律目的; (二)平等對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偏私、不歧視; (三)考慮相關事實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 (四)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選擇對當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對當事人造成的損害不得與所保護的法定利益顯失均衡; (五)除法律依據和客觀情況變化以外,處理相同行政事務的決定應當與以往依法作出的決定基本相同。 第十條除遵守一般規則外,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還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的行政審批、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的特別規則。 第十一條 實行行政裁量權程序控制制度。 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應當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規定的迴避、公開、告知、聽證、證據、期限、說明理由等程序制度。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工作程序,實施行政行為應當明確由不同的內設機構分別負責立案(受理)、調查、審查、決定等職責。實施重大行政行為的,應當由本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第十二條 實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行政區域內享有行政裁量權的行政機關,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可以量化和細化的行政裁量權的內容進行梳理,並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 下級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應當參照上級行政機關制定的適用范圍相同的行政裁量權基準。 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劃分裁量階次,裁量階次一般不得少於3個。 第十四條 實行行政裁量權案例指導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選擇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的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發布,指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 行政機關處理相同的行政事務,除法律依據和客觀情況變化外,應當參照本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典型案例。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典型案例發布。典型案例發布應當遵守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送案例。 第十六條 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生產直接相關的行政行為,一般由市州、縣市區行政機關實施。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上級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上級行政機關可以委託下級行政機關實施。
⑸ 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行政裁量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規范設定的范圍、限度、標准或者原則,按照其自身的理解,針對一定的事項作出處理的方式。行政裁量權基準是指行政機關依職權對法定裁量權具體化的控制規則。
⑹ 行政裁量權可以分為哪些
行政裁量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基於法理或事理對某些事件所做的酌量處理的行為的權利。具體表現:1、行政處罰幅度和種類方面
即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時,可在法定的處罰幅度內自由選擇,包括在處罰種類幅度的自由選擇和處罰種類的自由選擇。
2、行為方式方面
即行政機關選擇具體行政行為的方式時,自由裁量作為與不作為。
3、做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限方面
如《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2項「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7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只要符合「聽證的7日前」,具體哪一天通知,行政機關可自行決定。這說明行政機關在何時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上有自由選擇的餘地。
4、對事實性質認定方面
即行政機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行為性質或者被管理事項的性質的認定有自由裁量的權力。
5、對情節輕重認定方面
如中國的行政法律、法規不少都有「情節較輕的」、「情節較重的」「情節嚴重的」這樣的詞語,在沒有規定認定情節輕重的法定條件時,行政機關對情節輕重的認定就有自由裁量權。 6、決定是否執行方面,即對具體執行的行政決定,法律、法規大都規定由行政機關決定是否執行。
行政裁量權行使規定製度
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應當遵守下列一般規則: (一)符合法律目的; (二)平等對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偏私、不歧視; (三)考慮相關事實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 (四)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的、選擇對當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對當事人造成的損害不得與所保護的法定利益顯失均衡; (五)除法律依據和客觀情況變化外,處理相同行政事務的決定應當與以往依法作出的決定基本相同。
⑺ 如何看待行政管理中的行政裁量權
行政自由裁量權是國家賦予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幅度和范圍內所享有的一定選擇餘地的處置權力,它是行政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政主體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許可權,也是現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何謂行政自由裁量權?美國布萊克法律詞典將其定義為:「在特定的情況下,依照職權以適當和公正的方式作出作為的權力」。英國著名法官霍爾斯伯勛爵指出:「自由裁量是指任何事情應在當局自由裁量權范圍內去行使,而不是按照個人觀點行事,應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隨心所欲。它應該是法定的和固定的,而不是獨斷的、模糊的、幻想的,它必須在所限制的范圍內行使」。 王名揚先生認為:「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機關對於作出何種決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種可能採取和行動方針中進行選擇,根據行政機關的判斷採取某種行動。也可能是執行任務的方法、時間、地點或側重面,包括不採取行動的決定在內」。
概括地講,行政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主體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和范圍內,依據法定職權和法定條件,在各種可能採取的措施中進行選擇的權力。它是現代行政權的核心,是一種真正的和實質的行政權力。
⑻ 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基本內容包括哪些
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范圍內有選擇餘地的處置權利。它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客觀存在的,有法律、法規授予的職權。
二、存在的必要性:
1、自由裁量權,需要與相應的現實相適應。
2、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行政執法能審時度勢地及時處理問題。
3、有限的法律只能做出一些較原則的規定,做出可供選擇的措施和上下活動的幅度,促使行政主體靈活機動地因人因事做出更有成效的管理。
4、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必須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和法律精神及自己的理性判斷加以靈活處理,做到「相同情況相同處理,不同情況不同處理」。這就要求行政機關必須有自由裁量權。
三、自由裁量權的分類:
1、在行政處罰幅度內的自由裁量權:即在法定的處罰幅度內自由選擇。它包括在同一處罰種類幅度的自由選擇和不同處罰種類的自由選擇。
2、選擇行為方式的自由裁量權:即行政機關在選擇具體行政行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權的權力,它包括作為與不作為。
3、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限的自由裁量權:有相當數量的行政法律、法規均未規定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時限,這說明行政機關在何時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上有自由選擇的餘地。
4、對事實性質認定的自由裁量權:即行政機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行為性質或者被管理事項的性質的認定有自由裁量的權力。
5、對情節輕重認定的自由裁量權:我國的行政法律、法規不少都有「情節較輕的」、「情節嚴重的」這樣語義模糊的詞,又沒有規定認定情節輕重的法定條件,這樣行政機關對情節輕重的自由裁量權。
6、決定是否執行的自由裁量權:即對具體執行力的行政決定,法律、法規大都規定有行政機關決定是否執行。
四、基本原則
1、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2、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僅為正當目的。
3、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