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審批制
㈠ 項目立項批文和項目批文的區別
兩者之間沒有區別,指同一個文件。
立項特指建設性項目已經獲得政府投資計劃主管機關的行政許可(原稱立項批文),可以進入項目實施階段。投資項目管理分為審批、核准、備案三種,其中:審批一般又分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三種,立項就是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已批准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管理分為審批、核准、備案三種,其中:審批又分為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和初步設計審批。立項就是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已批准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前期工作一般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等,完成可行性研究,標志著前期工作正式完成,並進入施工准備階段。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初步設計不是前期工作,其為施工准備階段,後即可進入施工圖設計和招投標階段。
(1)項目審批制擴展閱讀
為了對經濟發展實施有效調控,凡具備一定規模(與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額統計最低數值相一致)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為),都要到發展改革部門申報立項,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我國現階段的投資項目管理分三種方式,即:備案制、核准制和審批制。
每個項目只適用其中一種方式。立項專指審批制中的項目建議書審批。
1、審批制:針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
2、核准制:針對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備案制:除適用審批制和核准制管理以外的項目。
簡單來說,適用審批制和核准制的項目都有上級發改部門制定的參照目錄,這兩種參照目錄之外的項目都施行備案制。
㈡ 項目核准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是什麼關系
首先需要明確:實行核准制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開工報告。
屬於核准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直接向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等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項目建設的相關前期手續。
辦理相關前期工作手續的唯一依據就是國家和省的投資項目核准目錄,不需出具其它文件材料。相關前期手續完成後,項目單位委託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2)項目審批制擴展閱讀:
項目核準的程序:
核准申報程序應採用逐級初審的原則進行。企業投資建設應由國家和省核準的項目,需經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初審後上報。省直企業(含省直屬事業單位)投資建設應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可直接向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提出核准申請,並附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企業投資建設應由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可直接向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其中,縣、區屬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應附所在縣、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市屬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應附行業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屬於縣、區核准許可權內的項目,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縣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或開發區、農科園區投資主管部門提交核准項目申請報告,並辦理核准手續。
㈢ 哪些項目需要發改委審批
根據國務院2004發布的決定,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而是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對於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但是,在實務過程中,單純企業投資的項目並不多見,主管機關的審批程序仍然較為嚴格。
項目建設審批程序一般可以分為:立項審批、規劃審批、施工許可。
(1)立項階段,投資人需要編制項目可研報告,到環保部門和土地部門辦理環保預審和用地預審,之後到發改委辦理立項審批。
(2)規劃階段,需要到土地部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到規劃部門辦理工程規劃許可。其中還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審批。
(3)施工階段需要辦理施工許可。
㈣ 發改委審批、核准、備案都需要寫可研、項目建議書、項目申請報告嗎希望您能越詳細越好,謝謝!
需要政府財政投資的項目(1000萬元以上)是審批制需要編寫可研報告;商業性版質的項目一般權為核准制(包括含有商業面積的房地產項目)為核准制需要編寫項目建議書;一般工業項目或沒有商業面積的房地產項目為備案制需要編寫項目需要編寫項目申請報告(有的省市也叫項目簡介)。
㈤ 哪些項目需要發改委立項
一般接手的政府項目都要有立項批,發改委對項目的立項主要是根據項目的不同,分別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辦理。
1、財政預算投資類、財政注入資本金類、銀行政策性貸款類、外國政府貸款類項目採用審批制,屬於內部審批,要求比較嚴格,需要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土地手續、環評手續、規劃手續、節能手續、符合穩評條件的項目還需要提供穩評評估報告和審查意見等。
2、企業自主投資的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項目,外資項目,事業單位投資建設的項目,《產業政策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類項目等採用核准制。
需要提供項目申請報告、土地手續、規劃手續、符合穩評條件的項目還需要提供穩評評估報告和審查意見等,環評、節能等手續可在辦理立項的同時並行辦理,不再是立項前置手續。
(5)項目審批制擴展閱讀:
申報材料:內資企業投資項目需提供。
①有相應資格的咨詢機構編制的申請報告(包括項目申報單位情況、擬建項目情況、建設用地與相關規劃、資源利用規劃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經濟和社會效果分析)
②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
③國土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投資項目需提供土地公開拍賣確認書
④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㈥ 核准制,備案制和審批制的區別
審批、核准和備案是立項的三種形式,之所以這樣區分,是根據項目法人不同、項目性質不同、資金來源不同等因素來確定的。
審批制主要是針對政府投資項目、政策性貸款項目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這類項目使用財政資金或政策性資金,且項目主體一般是政府部門,所以要求比較嚴格。
核准制主要針對企業自主投資的,已經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項目、外國企業投資項目或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的項目,這類項目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較大,需要認真審查研究,要求也比較嚴格。
備案制主要針對企業自主投資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國家產業政策允許的一般項目,這類項目要求相對寬松。
㈦ 工程項目從立項到建設分審批制,核准制和備案制,有何區別
主要是從項目投資主體上來區分。
以前的項目,不管是政府投資的,還是企業投資的,都是審批制,這樣嚴重影響了審批效率。
現在,為提高企業的自主能力,讓企業更多的享受企業經營的自主權利和承擔市場變化而帶來的風險,今後,由企業投資的項目就可以實行核准和備案制了。其中在國家和本省發改委制定的核准項目名錄的項目,需要實行核准制度,其他項目就可以實行備案制度了。簡單的說,超過一定規模的項目,發展計劃部門為了綜合統籌當地甚至全國的供求關系,就需要進行核准。
至於使用國家資金的項目以及政府投資項目,仍實行以前的審批制度。
㈧ 審批制標准化廠房建設項目立項前置條件有哪些
▲辦理條件
使用國有資金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省和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宏觀調控政策;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標准、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要求;提交的項目相關文件資料規范齊全,實行審批制立項。
▲資料清單
項目單位向遂溪縣發展和改革局提交項目立項申請,申請書正文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年限、建設規模及內容、資金來源等,並附以下資料: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
2.城鄉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
3.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或土地證
4.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登記表或環評審批文件
5. 節能評估報告(由有資質單位編制)或登記表及審查請示
6.縣政府或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涉及行業主管部門職能的)
7.項目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8.資金信用證明或銀行融資意向書(項目單位自籌資金占總投資額30%以上)
9.工程圖紙及預算書(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
10.招標基本情況表(按《招標投標法》需招投標的項目)
11.安監部門出具的安全評估意見(涉及安全生產問題的項目)
12.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見(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項目)
13.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㈨ 如何區分一個建設項目是審批、還是核准或備案
簡單的說,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實行審批制,一般程序是批項目建議書、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批開工報告三個步驟。
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區分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這個主要依據是「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在目錄范圍內的項目實行核准制,不在目錄之內的項目實行備案制。
具體的講,工業項目除了外商投資基本都是備案,但一些行業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外商投資項目以及基礎設施、城市建設等等這類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都是進行核准。
㈩ 如何區分一個建設項目是審批、還是核准或備案
區分一個建設項目屬於審批、核准還是備案的方法:
一、審批制
審批制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資金、國債專項資金、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投資建設的地方項目。
二、核准制
企業投資國務院《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所列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的,均應當向當地投資主管請求核准。
三、 備案制
凡屬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均實行備案制。總投資在1億元以上的項目,由省發展改革部門備案;總投資在1億元以下的項目,由市(州)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10)項目審批制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通知
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
原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開發項目由具有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具有開采權的相關企業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避免資源無序開采。
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准入標准、用地政策、環保政策、用海用島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海洋管理、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
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編制完善相關領域專項規劃,為各地區做好項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據。
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三、要充分發揮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准入標准對投資活動的規范引導作用。把發展規劃作為引導投資方向,穩定投資運行,規范項目准入,優化項目布局,合理配置資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資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為企業投資活動提供依據和指導。構建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業准入標准體系,強化節地節能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完善行業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和部門間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促進相關行業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