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審批表
Ⅰ 離職申請審批表怎麼填
當事人想辭職,按照程序,應該書面提交辭職申請,辭職報告簡單一點就好,但是應該真實合理,可以參考以下範文。
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無法繼續工作,經本人再三考慮,決定在X年X月X日辭職,特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 希望您能及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接任我的工作。
辭職人:xxx
年月日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註: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系過於復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郁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Ⅱ 試用期被離職要去仲裁,能簽員工離職審批表嗎
如果你在試用期期間被他們辭退了,你現在要去申請勞動仲裁,你當然可以簽訂員工離職的申請表了,因為這頁是屬於你的一種證據,你可以帶著你的申請表,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Ⅲ 我想離職,但我們部門經理太變態,就是不想在員工離職審批表上簽字,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當初沒有紅章的勞動用工合同的話,就可以不用那個離職審批。但是如果當初了簽了合同規定年限的話,就要去注意你的公司可能利用那個合同控告你違約,反而你要支付違約金。
Ⅳ 熟悉勞動法的親幫幫忙…已提交離職申請書,並完成離職交接,公司在走員工離職審批單時就讓我立馬走人
既然提出辭職了,公司就可以決定交接時間。
員工通常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如下:
一、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
二、辦理工作交接。
離職員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從事一切業務。將該員工經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員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於防止員工倉促離職,出現工作脫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公司財物、文件資料及清償債務。
員工在公司期間,由公司配發的或者由員工本人掌管的屬於公司的財物,企業應指定專人接收。並將員工在職期間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資料進行清理,如客戶名單、各種圖表圖紙、財務賬本、工作計劃、技術資料等。另外,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公司應清查該員工在職期間是否欠有公司債務,如借款、賠償款、罰款等。
四、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
五、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對於公司認為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則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七、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相關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Ⅳ 員工離職申請表怎麼寫
(一)辭職申請書標題辭職信在申請書第一行正中寫上申請書的名稱。(二)辭職申請書稱呼辭職信一定要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申請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三)辭職申請書正文辭職信正文是辭職申請書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要提出申請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其次申述提出申請的具體理由。最後要提出自己提出辭職申請書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四)辭職申請書結尾辭職信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比如「此致——敬禮」等。(五)辭職申請書落款辭職信申請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提出辭職申請的具體日期。
Ⅵ 員工離職原因審批表中的離職原因改怎麼寫
個人規劃啦、家庭原因啦之類的
Ⅶ 單位對員工辭職的批准文件怎麼寫
1、在員工的辭職報告上簽批:「同意辭職」四字,必須由單位有權簽批的領導簽批,領導要簽名,簽署日期,交辦公室或檔案室與有關資料一起存檔。
2、由辦公室或人事部門擬一批復,一份交辭職者,一份存檔。
例文如下:關於XXX同志要求辭職的批復XXX同志於X年X月X日向我單位遞交的辭職報告,經單位班子成員會議研究決定,同意XXX同志的辭職請求,XXX同志可於X月X日離職,工資結算到X月X日止,請在離職前交接好有關工作,有關物品,處理好有關事務,結清有關賬目。XXX單位(公章)X年X月X日
拓展資料:
員工提出辭職,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向單位遞交正式的辭職信的。辭職信本身,作為員工的一種結束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並且會對勞動關系結束的性質、雙方責任的劃分產生最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員工在寫辭職信時,是需要慎重思考,絕對有必要三思而後行的。
為了使員工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利,從實踐中碰到的員工因為提出辭職而利益受損的幾個案例,總結出以下需要注意的方面,供想辭職的員工參考:
1、 了解辭職權利的性質;
2、 尋找合適的辭職理由;
3、 措詞溫和,不可激化矛盾;
4、 順利取得相應的證據;
5、 作好仲裁或者訴訟的心理准備。
Ⅷ 離職申請表和離職流程表的區別是什麼
離職申請表和離職流程表的區別是二者性質不同。
離職申請表是當事人提出離職的書面申請;離職流程表是單位同意離職後所需要的程序。
辭職和離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Ⅸ 離職申請怎麼寫,離職申請表怎麼寫
離職申請書可以按照模板書寫:
敬愛的各位領導:
自xxxx年x月入職以來,我一直都很享受這份工作,感謝各位領導對我的信任、栽培及包容,也感謝各位同事給予的幫助和關心。在過去的時間里,利用公司給予的良好學習時間,學習了一些新的東西來充實了自己,並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識和實踐經驗。我對於公司的照顧表示真心的感謝!當然,我也自認為自己在這期間的工作中做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但因為某些個人的理由,我最終選擇了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並希望能於今年x月x日正式離職。希望領導能早日找到合適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會盡力配合做好交接工作,保證業務的正常運作,對公司,對客戶盡好最後的責任。
希望公司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並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年x月x日
(9)員工離職審批表擴展閱讀:
對於任何一個辭職者來說,相關的業務經驗和人際關系作為一種永久性的「財富」,都是即將離開的單位所給予的,是一種「隱性」的收獲,是自己「厚積薄發」的基礎,可以使自己一生受益不盡。因此,飲水思源,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提出辭職,借辭職報告的一角抒寫自己的感謝之情始終是非常必要的;「歉疚之情」主要是對自己的離開為單位所帶來的損失和不便表示由衷的歉意。
原單位接受和認可自己的辭職請求,在很大的程度上出於被動,必須用很長的時間和努力來彌補自己的請辭所帶來的損失。此外也包括對即將離開的單位的「關懷之情」。
不管自己今後要面臨多少新的選擇,曾經付出過的、曾經得到過的、曾經服務過的、曾經依賴過的,都曾是自己在人生歷程中所留下的足跡,豈有不關懷之理?比如說,自己對單位的現狀有什麼具體看法、對單位未來的發展有什麼合理化的建議,以附件的形式寫出來,也是體現自己忠厚誠懇和重情重義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