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
正確地行使自由裁量權須遵循以下原則和標准:第一,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第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僅為正當目的;第三,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范圍內有選擇餘地的處置權利。它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客觀存在的,有法律、法規授予的職權。
㈡ 什麼是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范圍內有選擇餘地的處置權利。它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客觀存在的,由法律、法規授予的職權。
正確地行使自由裁量權須遵循以下原則和標准:
第一,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第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僅為正當目的
第三,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2)行政裁量基準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對於政府行政的要求:
1、增強公僕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要明確政府的權利是人民給的,要用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力努力為人民服務。如果忘記了這一點,政府就會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擁護,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公僕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實質上就是公務員職業道德的必然要求,是控制主觀濫用自由裁量權的保證。
2、增強行政能力,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光有好的思想,並不必然能夠控制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對於復雜的問題和層出不窮的新事物,需要政府有足夠的能力去處理。我們只有不斷地向書本去學習、向實踐學習、向他人學習,不斷地發揮政府的聰明才智,才能在客觀上把自由裁量權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內。
3、要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蝕。
防止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泛濫,加強思想教育,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增強自己的內控力,遏止私慾的膨脹,在思想上消除濫用自由裁量權的慾念。
㈢ 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一般情況下,應當遵循依法、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等法律原則。
㈣ 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行政裁量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規范設定的范圍、限度、標准或者原則,按照其自身的理解,針對一定的事項作出處理的方式。行政裁量權基準是指行政機關依職權對法定裁量權具體化的控制規則。
㈤ 北京發布《關於印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具體對哪三種行為的行政處罰予以了明確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關於印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通知主要對三種行為的行政處罰予以了明確。
首先,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款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且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仍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注意到,當未建繳存登記職工人數超過30人時,就將被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
第二種行為是,單位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但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仍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具體處罰基準上,當未建開設賬戶職工人數超過4人時,按照規定,就將被處以4萬元或5萬元的罰款。
第三種行為是,單位拒絕管理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的,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強調,若單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或《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已被處罰,再次出現住房公積金違法行為的,管理中心將按照最高檔處罰標准從重處罰。

(5)行政裁量基準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信息的公示期限依申請縮短標准和流程
單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或《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已被處罰後,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且已改正違法行為的,可由單位法人(負責人)或授權委託人(需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通過郵寄或向所屬管理部櫃台當面提交縮短公示期的書面申請。
管理部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縮短公示期的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單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且已改正違法行為的,將依申請將相關處罰信息的公示期縮短,不符合縮短公示期條件的,告知當事人具體事實理由。
㈥ 機關事業單位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應由哪些部門制訂
一、按收費對象分為:涉企收費、涉農收費、其他收費等三類。
二、按收費性質分為: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等二類。(一)「行政性收費」指根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在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職能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費用。(二)「事業性收。
㈦ 行政裁量權可以分為哪些
行政裁量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基於法理或事理對某些事件所做的酌量處理的行為的權利。具體表現:1、行政處罰幅度和種類方面
即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時,可在法定的處罰幅度內自由選擇,包括在處罰種類幅度的自由選擇和處罰種類的自由選擇。
2、行為方式方面
即行政機關選擇具體行政行為的方式時,自由裁量作為與不作為。
3、做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限方面
如《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2項「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7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只要符合「聽證的7日前」,具體哪一天通知,行政機關可自行決定。這說明行政機關在何時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上有自由選擇的餘地。
4、對事實性質認定方面
即行政機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行為性質或者被管理事項的性質的認定有自由裁量的權力。
5、對情節輕重認定方面
如中國的行政法律、法規不少都有「情節較輕的」、「情節較重的」「情節嚴重的」這樣的詞語,在沒有規定認定情節輕重的法定條件時,行政機關對情節輕重的認定就有自由裁量權。 6、決定是否執行方面,即對具體執行的行政決定,法律、法規大都規定由行政機關決定是否執行。
行政裁量權行使規定製度
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應當遵守下列一般規則: (一)符合法律目的; (二)平等對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偏私、不歧視; (三)考慮相關事實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 (四)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的、選擇對當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對當事人造成的損害不得與所保護的法定利益顯失均衡; (五)除法律依據和客觀情況變化外,處理相同行政事務的決定應當與以往依法作出的決定基本相同。
㈧ 行政處罰時可否不參照「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進行
行政處罰過程中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然後是參照自由裁量權的指導進行幅度的處專罰,自由裁量權這個出台屬的意義在於更規范的處罰,一般都要求在處罰決定書上面明確自由裁量權的使用幅度和標准或單獨列出一張,自由裁量權適用情況說明。如果不參照自由裁量權的指導進行處罰的話,你的整個文書格式不標准,如果上級部門抽查過程發現沒有使用自由裁量權會被通報。
㈨ 什麼是自由裁量基準
裁量基準的性質定位:一種行政自製規范,裁量基準是對有關裁回量權行使范圍答等方面的法律規范加以具體化的解釋,它作為一種解釋性行政規則,對行政執法機關具有當然的拘束力,非有正當理由並經嚴格程序,行政執法人員必須依此規定行事。但是與法律規范不同,法院有權而且應當審查該裁量基準的合法性,並以此作為衡量和判斷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標准和尺度,而不能作為依據直接予以適用
自由裁量權:是指稅務機關或其他其他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法律事實要件確定的情況下,在法律授權范圍內,依據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則,自行判斷行為條件、自行選擇行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決定的權力,其實質是行政機關依據一定的制度標准和價值取向進行行為選擇的一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