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政級別
1. 機關單位裡面的級別是怎麼分的
機關單位裡面的領導職務層次級別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除國家級以外,其他三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行政級別中是沒有股級的,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是一種習慣的稱呼。
(1)單位行政級別擴展閱讀: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_行政級別
2. 行政職位級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條 :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1.國家級正職:
(包括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等國家頭號人物)
2.國家級副職:
(包括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常委等)
3.省部級正職:
(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書記、省長、省政協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席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市委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部長等)
國務院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省長、天津市市長)
部隊正軍職幹部(如江蘇省軍區司令員、12軍軍長)
4.省部級副職:
(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省人大常委會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行、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副部長等,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廳但是必須要副布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兼任。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總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安徽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市長)
部隊副軍職幹部(如浙江省警備司令部副司令、31軍副軍長)
5.廳局級正職:
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席、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寧波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無錫市市長)
部隊正師職幹部(如1軍後勤部部長、34師政委)
註:以上為高級幹部
6.廳局級副職:
地級市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如市政法委,市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書記兼任。
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南
部隊副師職幹部(如35師副政委、179旅旅長)
7.縣處級正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主任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沈陽市衛生局副局長、浦口區副區長)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揚州市勞動局局長、濱海縣縣長)
部隊正團職幹部(如105團政委)
8.縣處級副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區)副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還有廳級各單位下屬,如省公安廳X處,省委辦公廳主任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正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鎮江市民政局副局長、張家港市副市長)
部隊副團職幹部(如105團參謀長)
9.鄉科級正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局長等
10.鄉科級副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還有處級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等
鄉科級在往下,就是所謂股級,是中國行政當中最小的,一般是鄉里邊財政所、派出所之類的。
註: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級別,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政府各級幹部如為上一級黨委常委,則其行政級別升一級。如張家港市市長為正處級幹部,若為蘇州市市委常委,則為副廳級幹部
按照慣例,高級幹部在60或65歲以後往往調往相應級別的人大、政協擔任領導職務,俗稱「退居二線」 。
3. 單位的行政級別怎麼劃分
1、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
2、省是部級,地級市是廳級,縣是處級。一般來說,省級行政單位為正廳級,市級行政單位為正處級,縣級行政單位為正科級。
但對四個直轄市來說,市級行政單位為正廳級,縣級行政單位為正處級。對十五個副省級城市來說,市級行政單位為副廳級,縣級行政單位為正科級。3、舟山市是普通的地級市,所以舟山市財政局為正處級行政單位,某縣財政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
(3)單位行政級別擴展閱讀
行政職務與級別:
(1)國家主席:一級;
(2)國務院總理:一級;
(3)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四至二級;
(4)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八至四級;
(5)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十至六級;
(6)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十三至八級;
(7)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十五至十級;
(8)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八至十二級;
(9)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二十至十四級;
(10)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二十二至十六級;
(11)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二十四至十七級;
(12)科員:二十六至十八級;
(13)辦事員:二十七至十九級。
4. 行政級別怎麼劃分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舟山市是普通的地級市,所以舟山市財政局為正處級行政單位,某縣財政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
除國家級以外,其他四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常見的股所級(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職級,是一種習慣的稱呼,屬於地方行政級別。
一般來說,省級行政單位為正廳級,市級行政單位為正處級,縣級行政單位為正科級。但對四個直轄市來說,市級行政單位為正廳級,縣級行政單位為正處級。對十五個副省級城市來說,市級行政單位為副廳級,縣級行政單位為正科級。
(4)單位行政級別擴展閱讀:
我國行政單位級別分為12等15級。
1、國務院總理:一級。
2、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3、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4、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5、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6、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7、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參考資料:
行政級別-搜狗網路
5. 我國的行政級別劃分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1、國家主席:一級;
2、國務院總理:一級;
3、國務院副總理(非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委員:四至二級;
4、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八至四級;
5、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十至六級;
6、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十三至八級;
7、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十五至十級;
8、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八至十二級;
9、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二十至十四級;
10、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二十二至十六級;
11、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二十四至十七級;
12、科員:二十六至十八級;
13、辦事員:二十七至十九級。
(5)單位行政級別擴展閱讀: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具有行政級別,但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行政級別是副省(部)級,故兵團司令員、政委的行政級別均為副省(部)級,但有時高配正部級。
3.政府各級幹部如為上一級黨委常委,則其行政級別升一級。如張家港市市長為正處級幹部,若為蘇州市市委常委,則為副廳級幹部。按例,高級幹部在60或65歲以後往往調往相應級別的人大、政協擔任領導職務,俗稱「退居二線」 。
4.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廳級但是必須要副部級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級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兼任;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如市宣傳部、組織部、紀委、政法委等必須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書記兼任。
5.依據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企業已經逐步取消了行政職務劃分,不再與地方政府對應職務。在過去,根據所屬單位的大小,國企的級別一般不超過主管單位,基本上是降半級或一級。從這幾年一些中央國企的領導幹部與中央或地方國家機關領導幹部調任情況來看,事實上還是保留級別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長、總經理去擔任省長、副省長或者副部長等。
6. 國企行政級別
國有企業有中央國企和地方國企,中央國企由國資委直接領導,地方國企隸屬於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國企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是套用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根據企業的歸屬地及規模大小和重要性,比照政府部門定出企業的級別。企業管理人員根據在企業的任職,套入相應的行政級別。級別有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和副科級。
1986年以前,國企管理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樣,有著相同的行政職務級別(從部級到股級)和工資級別(從最高到最低分成24級)。1986年後,行政職務級別套用不變,工資級別分離(主要是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年功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過去,國企管理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享受相同的政治經濟待遇,可以互相調用。現在,除了工資等方面的經濟待遇有差別外,其職務級別等方面的待遇是一樣的。在許多地方,只有國企高管可以調任國家機關領導,或國家機關領導調任國企高管。
以電力行業為例:國家電力公司是部級單位,省電力公司是廳級單位,市電力公司是處級單位,縣級電力公司是科級單位,鄉供電所是股級單位。管理人員則按職務及崗位套入相應級別。取消國企行政級別,提出也快有30年了,至於未來這么樣,看高層改革吧。
企行政級別廢除步履艱難:1999年《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企業及企業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2001年經委表示將對企業重新劃分等級,2008年上海市下發通知取消行政級別。現目前還沒有在全國實行。
7. 行政單位級別劃分
行政單位級別劃分的相關規定如下: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
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8. 中國行政級別怎麼區分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除國家級以外,其他三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常見的股所級(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職級,是一種習慣的稱呼,屬於地方行政級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按,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十五號主席令頒布《國家公務員法》 有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國家級正職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國家軍委主席。
國家級副職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書記、國家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家軍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中共中央直屬各機構正職及部分副職一般為政治局常委、委員、書記處書記及其他副國級幹部兼任。
省部級正職
省級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省(黨、市)委書記、省長(政府主席、市長)、政協主席、人大常委會主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政委和司令員(明確為正部長級)
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中央紀委正部級副書記、中共中央直屬各機構正職、特殊副職及辦公室主任(中聯部部長、中宣部副部長、中組部副部長、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如鐵路總公司總經理、中投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
中央委員一般由省部級正職擔任
省部級副職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府副職幹部(如吉林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新疆建設兵團副司令員)、政協副主席、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轄市市委副書記等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市長)
各直轄市下屬副省級新區正職幹部(如浦東新區區委書記、區長)
廳局級正職
以前叫地廳級,主要是地級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任、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部分副職(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國家安監總局國際合作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新疆兵團林業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寧波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正職幹部(如寧夏固原市市長、新疆兵團農八師師長)
註:以上為高級幹部
廳局級副職
地級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協副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新疆兵團農二師副師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長春市朝陽區區長)
各省市區直管縣縣長,縣委書記(如河南省長垣縣縣長)
縣處級正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西安市衛生局副局長、藍田縣副縣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正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XX區XX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
地級市(新疆兵團各師)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綿陽市勞動局局長、三台縣縣長)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團正職幹部(如新疆兵團農八師142團團長、政委)
武裝部長
縣處級副職
包括縣(縣級市、區、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副縣(區)長、副(區)縣人大、副(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副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副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副局長、XX區XX街道辦事處副書記、副主任)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德陽市民政局副局長、佛山市順德區副區長)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團副職幹部(如新疆兵團農八師150團副團長、副政委、武裝部副部長 、工會主席、總農藝師、總會計師)
鄉科級正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各營黨委書記、鄉長、鎮長、辦事處主任、以及鎮級人大等。
縣、縣級市下屬各局,如縣公安局長、縣建設局長等。
地級市局下屬各處,如市建設局法制處長等。
鄉科級副職
包括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鄉長、副鎮長、辦事處副主任、以及鎮級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機關科室科長各營(分場)黨委書記、營長(分場場長)等,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六師芳草湖農場工交建商科科長、芳草湖農場工會副主席、芳草湖六場書記、六場場長)。
縣、縣級市下屬,如縣公安副局長、縣建設副局長等。 地級市局下屬,如市建設局法制副處長等。
鄉科級以下
就是所謂的股級(股所級),是中國行政當中最小的,一般是鄉里邊財政所、派出所之類的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連級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連級及副連級,(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1團1連連長、指導員、副連長)
特別說明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具有行政級別,但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行政級別是正省(部)級,故兵團司令員、政委的行政級別均為正省(部)級,下屬各個師的師長、政委的行政級別均為正廳(局)級,下轄的農牧團場的團長、政委為正處級;
3.政府各級幹部如為上一級黨委常委,則其行政級別升一級。如張家港市市長為正處級幹部,若為蘇州市市委常委,則為副廳級幹部。按例,高級幹部在60或65歲以後往往調往相應級別的人大、政協擔任領導職務,俗稱「退居二線」 ;
4.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廳但是必須要副部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兼任;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處但是必須要副廳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廳單位,如市宣傳部、組織部、紀委、政法委等必須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書記兼任。
5.依據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企業已經逐步取消了行政職務劃分,不再與地方政府對應職務。在過去,跟據所屬單位的大小,國企的級別一般不超過主管單位,基本上是降半級或一級。從這幾年一些中央國企的領導幹部與中央或地方國家機關領導幹部調任情況來看,事實上還是保留級別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長、總經理去擔任省長、副省長或者副部長等。
6.備註:
副省級市有哈爾濱,長春,沈陽,大連,濟南,青島,南京,杭州,寧波,廈門,廣州,深圳,武漢,成都,西安共15個。
直轄市下屬副省級新區有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兩江新區
准副省級:包括除上述城市以外的所有省會城市和國務院批準的唐山市、大同市、包頭市、鞍山市、撫順市、吉林市、齊齊哈爾市、無錫市、淮南市、洛陽市十個市為「較大的市」。
重慶市曾經一直是副省級城市,1997年2月成為省級的直轄市。
副省級城市、副省級新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名,受省(直轄市)級行政區管轄,副省級市的市長、副省級新區的區長與副省長行政級別相同。最初的十六個副省級城市是根據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發文(中編[1994]1號)經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成為副省級城市的。副省級城市與地級市或地級行政區一起納入各省的直接管轄之下,沒有被單列。
9. 企業行政級別
國企級別劃分要根據性質,還有是央企還是地方企業,級別都是不一樣的。
正部級企業也有,正處級企業也有,私企當然是沒有級別的。
151家中央企業如下:
中央企業名錄
序號 企業(集團)名稱
1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2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
3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
4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5 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
6 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
7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
8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9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10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11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12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13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14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15 國家電網公司
16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17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18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19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20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21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22 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
23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4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25 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
26 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
27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28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29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
30 東風汽車公司
31 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公司
32 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
33 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公司
34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35 鞍山鋼鐵集團公司
36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37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38 中國鋁業公司
39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
40 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41 中國航空集團公司
42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
43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
44 中國中化集團公司
45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46 中國五礦集團公司
47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48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
49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50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51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52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53 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54 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
55 中國節能投資公司
56 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
57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58 中國包裝總公司
59 中商企業集團公司
60 中國華孚貿易發展集團公司
61 中國誠通控股公司
62 中國華星集團公司
63 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
64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
65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
66 機械科學研究總院
67 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
68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69 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
70 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
71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72 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
73 中國輕工集團公司
74 中國輕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
75 中國工藝(集團)公司
76 中國鹽業總公司
77 華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78 中國恆天集團公司
79 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
80 中國中材集團公司
81 中國建築材料集團公司
82 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83 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
84 北京礦冶研究總院
85 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
86 中國遠東國際貿易總公司
87 中國國際企業合作公司
88 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
89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
90 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91 中國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92 中國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
93 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
94 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
95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96 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97 中國郵電器材集團公司
98 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
99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
100 中國水利投資集團公司
101 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
102 中國農墾(集團)總公司
103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104 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
105 中國絲綢進出口總公司
106 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
107 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
108 中國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
109 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
110 中國唱片總公司
111 中國林業集團公司
112 中國醫葯集團總公司
113 中國國旅集團公司
114 中國新興(集團)總公司
115 中國保利集團公司
116 中國新時代控股(集團)公司
117 珠海振戎公司
118 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
119 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
120 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
121 中國海誠國際工程投資總院
122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123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
124 新興鑄管集團有限公司
125 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
126 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
127 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
128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
129 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
130 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
131 中國黃金集團公司
132 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
133 中國印刷集團公司
134 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
135 魯中冶金礦業集團公司
136 長沙礦冶研究院
137 中國樂凱膠片集團公司
138 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
139 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
140 上海船舶運輸科學研究所
141 中國華錄集團有限公司
142 上海貝爾阿爾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143 彩虹集團公司
144 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
145 上海醫葯工業研究院
146 華僑城集團公司
147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148 西安電力機械製造公司
149 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
150 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
151 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
央企歸國資委企業一局管理的前53(還是54家,記不清了)家企業的負責人是中央組織部管理的幹部(至少副部以上),之後的是由企業二局管理,由國資委任命其領導人(包括原來在鐵道部是副部級單位的中國中鐵和中國鐵建),按照黨的幹部管理許可權來說,最多是正局級。
地方及中央國企的行政級別早已經被取消了,但從這幾年一些中央國企的領導幹部與中央或地方國家機關領導幹部調任情況來看,事實上還是保留級別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長、總經理去擔任省長、副省長或者副部長等。
10. 行政單位的級別是咋劃分的!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除國家級以外,其他三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行政級別中是沒有股級的,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是一種習慣的稱呼。
《國家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職務與級別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