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安全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北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9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培訓,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
(二)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同步編制安全生產專項規劃。
(三)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隊伍和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適應安全工作需要的執法機構和職業安全健康檢測檢驗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工作人員和裝備,安排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四)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明確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每年對履職情況進行一次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有關領導和人員政績的重要內容。
(五)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創建安全標准化企業,建立自我檢查、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六)督促、指導安全監管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並審查批復,督促實施。
(七)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對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締關閉。
(八)抓好煤礦、非煤礦山的資源整合以及化工園區的規劃和建設。抓好尾礦庫治理、扶持煤礦安全技改建設、瓦斯防治和小煤礦整頓關閉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落實地方配套資金;督促煤礦和井下非煤礦山企業安裝和使用「六大系統」;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
(九)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鼓勵、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十)督促企業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在工傷保險費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經費,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按規定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
(十一)抓好應急救援機構、隊伍、基地和裝備能力建設,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抓好本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十二)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參加事故救援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十三)組織、授權或者委託有關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管轄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對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復,依法依規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公告和督辦制度。對安全生產督查、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以及應淘汰未淘汰的落後產能,應關閉未關閉的無證生產經營單位,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在新聞媒體上公告並向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下級人民政府下達《重大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
第四條 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下級人民政府應按《重大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要求迅速下達《重大隱患整改指令》,並督促整改。整改結束後,下達督辦通知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組織專家或委託有關安全生產服務機構進行論證和驗收。確認督辦事項完成後,應予銷號。在督辦限期內拖延不辦,致使重大隱患依然存在的,應追究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並繼續督辦。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督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為依法查處企業不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違法行為創造必要的執法環境和工作條件。
第六條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對本轄區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的職責:
(一)組織制定本地安全生產發展規則,全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二)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級人民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每半年至少要主持召開1次政府常務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會議應形成紀要,確定的各項措施必須跟蹤督辦。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幹部「一崗雙責」責任制度。明確各級政府主要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分頭抓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督促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落實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批復意見。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協助本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做好本行政區域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受本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委託,主持召開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和生產安全工作會議。
(二)負責抓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主持制定和落實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計劃和措施,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
(三) 負責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控制指標的完成情況,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四)負責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領導工作,組織召開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會議 ,聽取下級人民政府和本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的工作匯報,分析掌握安全生產形勢,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五)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具體指導、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督促有關人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上報有關情況;組織或授權有關部門對本級管轄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六)負責抓好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分管其他工作的領導協助本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做好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家、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分管行業(領域)的貫徹落實。
(二)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制定並督促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和防範措施。
(三)承擔分管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現場組織指揮。分管的行業(領域)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確保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機構、人員、經費、安全工作目標和措施的落實。
(五)承辦本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其它工作。
第十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執行和落實上級人民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負責承辦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的事項,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建設,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解決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裝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確保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各類事故的防範工作負監督管理責任。定期研究、部署、檢查、總結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把安全生產和防範生產安全事故工作納入本部門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和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獎懲制度,明確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的安全職責,並作為考核各級主要領導和人員政績的重要內容。
(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工作經費。貫徹落實本級政府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按規定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投保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
(四)及時採取措施監控和消除重大事故隱患。超出其管轄或職責范圍的,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如遇緊急情況,應當立即採取從危險區域撤出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等緊急措施,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五)建立、推廣和使用安全生產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確保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第十二條 依法對安全生產事項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行政許可和審批。對作出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發現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必須撤銷原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因政府安全生產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縣(市、區)年度內發生2起較大以上、市(州)、林區年度內發生1起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並依照《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省政府261號令)及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 行政部的安全職責是什麼
1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
2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版作,組織安全檢查、安權全教育和隱患整改。
3 負責食堂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4負責本部門所屬鍋爐、民用液化氣瓶(罐)、電氣設備及其它設備的安全管理。
5負責行政、生活設施、員工樓和招待所的安全管理。
6負責所轄衛生區域內禁煙管理。
7負責行政、生活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
3. 行政安全的拼音是什麼
行 政 安 全拼音
xing zheng an quan
第二聲第四聲第一聲第二聲
4. 請問行政安全與施工安全有什麼區別
行政安全沒聽說過有這種說法,大概是機構設置符合安全需要吧。施工安全就是項目的安全體系、安全資料、現場危險源控制,現場安全交底與檢查,方方面面的一起措施預防施工現場不發生事故
5. 行政人員需要簽署安全生產責任制嗎
行政人員需要簽署安全生產責任制
行政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准、技術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根據礦長安排及會議部署,了解各級工作的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動態,認真聽取基層單位的意見,及時反饋信息。
3、負責起草、管理、列印行政綜合性工作安排、總結、報告、決議、紀要、記錄、通知等文件和文稿,做好行政文件的收發、傳閱、保管、催辦等工作,審查部門以礦行政名義上報的文件、報告、典型材料。
4、做好行政文件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檔案管理應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5、管理和使用好行政印章,按《保密守則》做好保密工作。
6、負責行政辦公會議記錄及礦各類綜合性會議的安排、報務工作。
7、負責全礦各類文件資料的列印、復印工作。
8、負責做好信訪工作,防止集體上防等事件的發生。
9、負責報刊、傳真、信件的收發工作,做到及時、准確。
10、負責礦領導辦公室的衛生,供水、保持清潔,為領導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11、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基層單位和科室對辦公室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辦公室工作質量。
12、按時組織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辦公室人員的思想、業務素質。
6.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四)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開採的煤炭產品、採掘設備;
(五)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
(六)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許可證,暫停或者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
(七)關閉;
(八)拘留;
(九)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法律、行政法規將前款的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規定為現場處理措施的除外。
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管轄
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按照本章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行使管轄權。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管轄。中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管轄。
暫扣、吊銷有關許可證和暫停、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決定。其中,暫扣有關許可證和暫停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給予關閉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
給予拘留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建議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決定。
(6)行政安全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或者住址;
(二)違法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印章。
7. 行政安全管理與黨管安有何區別
落實黨管安全責任是各級黨組織參與企業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發展的有效載體。 山西進出口集團經坊煤業公司黨委秉持「提升理念、落實標准、形成機制、凸顯作用」的黨建工作原則,通過系統梳理完善、整章建制和搭建平台,建立了黨管安全責任體系,始終堅持把「黨政同心、目標同向、體現作為、聯手創業」作為黨建工作的基本思路,把「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全力以赴,創新創優」作為黨建工作的基本抓手,探索出了一條將黨的領導與行政管理有機融合的黨管安全工作體系,形成了鮮明的黨建工作特色,有力促進了企業的安全穩定發展。
「目標同向」明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
經坊煤業公司定期召開黨委會、 中心組學習會、黨政聯席辦公會、黨政幹部民主生活會,議安全、談認識、擺問題、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實,逐步形成了在安全工作上黨政心連心、手牽手、肩並肩,黨政工分工明確、各有側重、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建立支部書記月度安全會議制度,學先進,樹標桿,總結經驗,明確要求,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融入安全工作的「大氛圍」,確保上級的政策法規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把現代教育手段和傳統教育手段相結合、外來文化和公司文化相結合,拓寬平台,創新形式,使職工在學習中受教育,在活動中提素質,把「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原則變成了幹部職工的自覺行動。 不同層級,不同內容,相同目標的宣傳教育活動,把安全工作擺上了「高於一切,重於一切,先於一切」的位置。
「四級聯動」強體系,形成安全工作合力
經坊煤業公司堅持每月對安全生產、黨政工作同步研究安排、同步檢查考核、同步獎懲兌現,保證了「兩手抓,兩手硬」,雙重視、雙豐收;制定了「政工百分制考核辦法」,著力構建「四會兩考核」工作機制,使黨務政工工作導向明確,要求具體,工作規范,考核量化;充分發揮紀委、宣傳、工會、團委的系統優勢,使工作各有側重,齊抓共管,形成了濃厚的安全氛圍;充分發揮黨員、團員、崗網員、女工協管、青年安全示範崗的作用,使各級人員有責任、有考核、有職有權有待遇,逐步形成了黨政工團「四輪」驅動的格局。
「多管齊下」抓幹部,樹立安全工作標桿
堅持認真開展「幹部上講台,培訓到現場」活動,從包保、培訓、演練、考核四方面入手,既督促幹部學習,又提高了職工隊伍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堅持把「勤、嚴、細、實」作為幹部作風建設的重要目標,在日常工作中,公司黨委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認真、細致地做到了「四熟悉」「三必須」,主動熟悉系統、現場、規程、圖紙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在重點工程、臨時工程等特殊時段工作安排前,堅持到現場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患於未然,並積極配合行政做好各項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堅持把安全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日常管理范圍,每月召開一次黨委中心組學習會,每季召開一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不斷增強領導幹部的安全責任意識。 強化對各級領導幹部下井帶班跟班、請銷假及「五不準」「十個嚴禁」 等方面的執行情況的督導考核,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陣地,加強全員的安全理念宣傳和安全思想教育,保證了幹部隊伍素質的不斷提升。
8. 行政人員安全管理細則
1、經來常性地對公司硬體和辦公設源備、設施,電源線路等進行排查,並及時匯報情況;
2、負責安排好日常值班和假期值班,並督查落實情況;
3、負責起草、印製、收集公司各類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預案、制度等文件、資料;
4、負責對處室及相關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督查和考核。
5、負責綜治、普法、消防、治安、創衛、疫病預防、內保等經常性工作。
6、協助領導和相關同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7、負責上級領導和部門主管交辦的安全方面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9. 行政部的安全職責是什麼
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
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作,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和隱患整改。
負責食堂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負責本部門所屬鍋爐、民用液化氣瓶(罐)、電氣設備及其它設備的安全管理。
負責行政、生活設施、員工樓和招待所的安全管理。
負責所轄衛生區域內禁煙管理。
負責行政、生活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