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法
❶ 請問普通公民拍攝警察執法違反法律哪條規定
首先,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任何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除涉及國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組織均有權進行以各種方式監督,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溫總理說,要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因此,公安局不僅不應當阻攔,而且還應敞開大門,歡迎和鼓勵公民以各種方式包括拍攝的方式進行監督,這與有沒有記者證等沒有任何關系。
其次,警察強行刪除拍攝的內容是違法的。因為拍攝也是合法監督或鼓勵方式之一,因此,警察應當予以尊重和歡迎。如果警察的執法是正當的和合法的,對於公民的拍攝,不應當有任何疑惑或顧慮,警察根本沒有權利對拍攝的手機或相機進行檢查甚至刪除,這種檢查和刪除行為從法律上講也是一種行政行為,但是是一種違法行政行為,針對這種違法行政行為,公民有權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要求確認這種行為違法,並公開賠禮道歉。
我國的行政機關從法律上講是應當接受公民監督的,而且每一個每一級的行政機關都會表示歡迎社會各界進行依法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自律,但是不能完全相信自律,他律才是最重要的,公民強有力的監督才是最重要的他律,政府執法機關能不能有效地執行法律,能不能真正有效的為人民服務,真正當好人民的「僕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他們強有力的監督,這也是目前能夠做到的。
❷ 警察執法時可以錄像嗎
可以,但是保密案件除外。
面對群眾的圍觀拍攝,公安部要求,在拍攝不影響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習慣於在「鏡頭」下執法,注意規范執法行為,不說過頭話、不做過激事。
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奪取拍攝器材或強行要求刪除,但可口頭勸阻。
對執法對象的違法行為,應及時果斷依法處置,避免群眾長時間圍觀。對案件需要保密的,要以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或未成年人案件為由,告知拍攝者自行刪除,嚴禁外泄,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2)警察執法擴展閱讀:
在執法過程中,執法對象阻礙警察執法的行為屢見不鮮,甚至出現執法對象辱罵和暴力阻礙執法的情況。
公安部要求,面對此類情形,民警正確的處置方法是:
1、利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取證。
2、冷靜克制、規范言行,明確告知執法對象自己正在執行職務並全程錄音錄像。
3、向圍觀群眾表明警察身份,告知正在執法,當場揭露執法對象違法犯罪事實,爭取群眾配合支持。
參考資料來源:新京報—公安部:群眾圍觀拍攝不影響執法 民警不得強行干涉
❸ 警察執法時,居民有權向警察要求出示證件嗎
居民有權要求警察出示警察證。
第一,便衣警察要主動出示,無需居民要求,第回二,著裝警答察可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但是老百姓要求出示的時候,警察應當出示。
首先,不論是警察城管或者其他公職人員,都應該持證上崗,執行公務的時候,應該主動出示自己的證件,下一步才是執法。
另外,警察執法的過程中,也要遵紀守法,不能暴力執法,一旦有這種情況發生,我們要即使拍照錄像取證,進行投訴。
(3)警察執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第三十四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民和組織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公民和組織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
第十八條: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進入居民住宅時,應當主動出示證件,說明來意。
第二十三條: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安民警應當隨身攜帶證件,並主動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❹ 警察違規執法怎麼處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警察所屬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投訴協商解決或者走國家賠償程序;
對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然,也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❺ 警察執法是不是要兩人以上可以執法
《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 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❻ 請問幾個關於警察執法的法律問題
你說的抄是人家警察在那兒抓人或出警,你在旁邊拿個手機拍攝,說實話不算違法,但是如果警察制止你,不要你拍攝,你就不能拍,普通公民還得有個肖像權不是,如果拍攝導致影響他們執法,或者引起群眾圍觀什麼的,就構成阻礙執行職務,嚴重的話構成妨害公務
❼ 警察可以一個人執法嗎
法定特殊情況下交警可以一個人執法,正常情況出勤需要兩個人執法。
幾種特殊情況如下:
1、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簡單的治安案件;
2、遇到緊急情況;
3、交通警察執法;
拓展資料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條 交通警察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傷人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初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處理死亡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簡易程序做出處罰決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