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執法
㈠ 「交通執法」是什麼意思
交通執法:
1、負責主城區內路政、運政、港航執法工作;
2、負責全市通車高速公路運政、路政行政執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除外);
3、負責對主城外區(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
㈡ 請問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的執法人員是干什麼的
一,交通行政執法局的職能
1、對道路客運和貨物運輸操作,車站操作,初始維護操作以及逐步的駕駛員培訓實施行政許可。
2、頒發公路運輸從業人員行政許可。
3、負責車輛技術管理。
二,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職能
重點對公路行政管理,公路運輸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水安全監督,行政執法,行政干預等交通行政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三,交通行政執法文件,服裝執法車輛的管理
縣交通運輸管理局和縣公路局的執法人員都具備行政許可執行證書。
四,執法工作要求
在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中,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發現,行政對口單位已經佔用,使用,開挖了受損的道路以及高速公路輔助設施的違法活動,應當依法繳納道路補償費。與縣公路局的法律。
(2)道路交通執法擴展閱讀:
流量管理的常用措施是:
管理方式:通過發布命令和指示,決定管理,干預和控制流量。
合法方法:通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管理社會運輸事務。
經濟方法:根據經濟法則,利用經濟杠桿來管理社會運輸事務。交通行政管理追求社會效益。中國的交通管理部門是國務院鐵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民航總局以及各省的相應機構,直轄市和自治區。
交通管理是各種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監督國家社會事務的總稱。它包括與運輸事務相關的各種級別和各種形式的管理。根據管理類型,有交通行政管理,交通環境管理,交通經濟管理,客運管理,客運安全管理等。
根據運輸方式,有鐵路運輸管理,公路運輸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民航運輸管理,管道運輸管理,郵電管理等;根據管理內容,運輸設施管理,運輸運價和價格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狹義交通管理是指國家通過行政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水平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即利用行政,法規,宣傳和工程技術,設施等手段協調交通中人,車,路之間的關系。活動,使交通安全,通暢,污染少,成本低。
㈢ 交通執法可以隨意上路查車嗎
可以,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強制權利。但是一般違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攔截的,可以引導違章車輛到臨近下高速口或服務區停車處罰。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接受群眾求助時應當尊重當事人,使用文明、禮貌、規范的語言,語氣莊重、平和。對當事人不理解的,應當耐心解釋,不得呵斥、諷刺當事人。
對機動車駕駛人給予當場罰款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范用語,實施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前,應告知違法行為人應享有的權利。
(3)道路交通執法擴展閱讀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
㈣ 交通執法和中國公路是一個單位嗎
1、隸屬於地方公路局
2、負責按照公路法、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維護公路的路產和路權。例如,老百姓在公路佔道隊東西,就是由路政負責處理。
3、他們的罰款也是按照行政執法,和警察一樣,發現、立案、調查、取證、對當事人處罰、結案。路政的行政執法方面,受國務院和地方的公路法規和路政管理條例控制。
㈤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全文
1、第一章 總則
2、第二章 執勤執法用語3
3、第三章 執勤執法行為舉止
4、第四章 著裝和裝備專配備
5、第五章 通行秩序屬管理
6、第六章 違法行為處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查處輕微違法行為
第三節 現場處罰和採取強制措施
7、第七章 實施交通管制
8、第八章 執行交通警衛任務
9、第九章 接受群眾求助
10、第十章 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11、第十一章 執法監督與考核評價
12、第十二章 附則
㈥ 交通執法是什麼
交通執法是交通警察的工作內容,主要是「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維護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開展機動車輛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發證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組織宣傳交通法規,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車輛、駕駛員和行人,教育交通違章者,勘查處理交通事故,以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證交通運輸的暢通與安全。」摘自網路
㈦ 交通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具體是做些什麼
一、交通行政執法局職能
1、實施道路客貨運輸經營、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政許可。
2、實施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行政許可。
3、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二、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執法職能
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水上安全監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及行政處罰權。
三、交通行政執法證件、服裝和執法車輛管理
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按規定配備執法證件、執法服裝及執法車輛。縣運管所、縣公路局執法人員配備行政許可執法證件。
四、執法工作要求
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中發現行政相對人具有佔用、利用或挖掘損壞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須繳納公路補償費用的,應配合縣公路局依法徵收。
(7)道路交通執法擴展閱讀:
交通行政管理的常用措施有:
①行政的方法。通過發布命令、指令、決定對交通進行管理、干預和控制。
②法律的方法。通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管理社會交通事務。
③經濟的方法。依據經濟規律,運用經濟杠桿管理社會交通事務。交通行政管理追求的是社會效益。中國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國務院的鐵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民用航空總局,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相應機構 。
交通管理是國家對社會交通事務的各種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監督的總稱。包括各個層次、各種形式的有關交通事務的管理。按管理類型分,有交通行政管理、交通環境管理、交通經濟管理、客貨運輸管理、客貨安全管理等;
按交通方式分,有鐵路運輸管理、公路運輸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民航運輸管理、管道運輸管理、郵電通信管理等;按管理內容分,有交通設施管理、交通資費與價格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狹義的交通管理指國家通過行政機關對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的管理,即運用行政、法規、宣傳和工程技術、設施等手段,協調人、車、路在交通活動中的相互關系,使交通安全、暢通、低公害、低能耗。
㈧ 城管可以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嗎
第一,名詞解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局」、「城管」,是中國內地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其前身「城管辦」等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事業單位。後來,城管部門逐漸納入各地方的行政編制,成為行政機構「城管局」,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職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簡稱城管執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執法依據是1996年頒布的《行政處罰法》、以及各城市頒布的地方性法規。
第二,城管局職責(權利):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13個方面。
綜上所述,地方城管局可以依地方政府的授權,在其授權范圍內,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責任當事人進行執法。
補充一下,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經過大部制改革後,該機構的名稱為: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該局可以行使原城管局、環保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與之相關的執法權利。
供參考!
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執法部門可以實施嗎
城管局的執法權問題。
執法主體有三種:法定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法定機版關委託行政機關。
《中權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山東省政府沒給給區城管局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