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行政處罰
沒收違法所得(屬財產罰的一種)。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將行為人通過違法行為獲取的財產收歸國有的處罰形式。違法所得,是行為人通過違法手段獲取的財產。對違法所得的沒收,本質上是一種追繳,而不是違法行為人因實施違法行為所付出的代價。
沒收違法所得主要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①利用統計調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進行欺詐活動的;②以政府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名義進行經營性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的;③未經資格認定,或未通過年度檢查,擅自從事經營性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的;④未經審批擅自進行經營性涉外社會調查活動,或者未按批準的調查方案進行經營性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的;⑤經過批准進行的經營性涉外社會調查活動,在調查表首頁顯著位置未標明批准機關、批准文號、自願性調查的。
㈡ 統計行政處罰應遵循的原則有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一、法定原則,處罰法定原則是行政合法性原則在行政處罰行為中的集中體現。
二、三公原則: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處罰公開原則是指行政處罰的依據及處罰中的有關內容必須公開。處罰公正原則要求不能違反公正的程序。處罰公平原則要求行政主體在行政處罰中必須依法裁判,公平地處罰違法行為人。既不能同等情況給予不同處罰,也不能不同情況給予相同處罰。
三、適應違法行為原則
實施的行政處罰,必須與受罰人的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亦即行政處罰的種類、輕重程度及其減免均應與違法行為相適應。
四、一事不再罰原則
一行為不再罰原則應在四個層面上運作。(1)一行為不再理。(2)一行為不再罰。(3)一行為不再同種罰。(4)一行為不得兩次以上罰款。
五、結合教育原則
行政處罰是法律制裁的一種形式,但又不僅僅是一種制裁,它兼有懲戒與教育的雙重功能。處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過處罰達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機關在行政處罰的適用中應當始終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
六、民事刑事責任適用原則
民事刑事適用原則是指不免除民事責任、不取代刑事責任的原則。行政相對方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法行為嚴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已給予行政處罰而免於追究其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因為行政制裁與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質及對象等是不同的。
七、申訴和賠償原則
相對方對行政主體給予的行政處罰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相對方因違法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提出賠償要求。在行政處罰中必須提供充分的救濟,才能真正保障相對方的權利。
八處罰追究時效原則
自違法行為終止之日算起,二年內未追究責任的不再處罰。單行條例中另有規定的依規定。
㈢ 求一篇統計違法受到行政處罰的案例
這個在網上有很多,現在行政處罰是公開的,你可以國務院頒布的《國家統計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辦法》,這個下面有相關案例
㈣ 統計執法監督機構,如國家統計局統計執法監督局有行政處罰權嗎
國家統計局沒有執法權利,這個部門只是國家發改委管理的局。局長由發改委副主任兼任。
主要是調查統計各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經濟數據,其他一些數據等。
㈤ 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有哪些
《統計法》中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的統計違法行為種類有:
1、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後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
2、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
3、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的;
4、拒絕、推諉或者阻撓統計檢查的;
5、轉移、隱匿、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台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的。
㈥ 什麼是統計行政處罰有哪些種類
答:(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
(6)行政拘留;(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罰。
㈦ 在做出統計行政處罰決定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甄律師:首先要做到主體合法。主體合法包括處罰主體合法和被處罰主體合法。
處罰主體合法,就是按照統計法的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來做出統計行政處罰決定,具體來講你們區統計局就有做出警告、罰款等統計行政處罰的權力。
被處罰主體認定一定要准確。相對於處罰主體而言,被處罰主體一般情況下就是實施統計違法行為的主體,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這里需要注意一個問題:即在主要法律文書中,被處罰主體一定要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或代稱,且前後使用的名稱要統一,用字要一致,一般以公章為准。
其次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即對當事人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行為事實了解透徹,證據確鑿是指證據的取得真實可靠,並具有證明力。在具體操作時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在主要法律文書中需准確記載統計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和情節。二是統計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和情節應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即有關報表、統計台帳、憑證等足以證明該統計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程度和後果等。
此外,還應掌握兩點,一是適用法律正確。統計行政機關對統計違法單位給予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律依據。它包括三方面含義:
1、統計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的依據必須是現行有效的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
3、對統計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不得超越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種類和幅度。
二是程序合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不僅要做到實體合法,程序合法也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
甄律師:是的,行政處罰的實體法律規范與程序法律規范是有機的統一。所謂程序合法主要是指我們在實施行政處罰時,要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法定程序,否則即構成程序違法,程序違法同樣將導致行政處罰行為的無效。
㈧ 為什麼要對統計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
所謂統計違法行為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規定的行為。這類行為干擾了統計工作的正常秩序,造成了統計數據失真,給政府的宏觀決策和管理提供錯誤的信息。特別是為了獲取非法的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在統計上弄虛作假,虛報浮誇的行為,不僅直接影響了統計數據的真實性,而且違背了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踐踏了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害國害民、貽誤黨的事業,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是一種嚴重的腐敗行為,必須堅決反對。為了維護統計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保障統計數據的准確、及時,更好地為各級政府科學管理和宏觀決策提供服務,需要運用法律手段來懲處統計違法行為,通過對違法行為人行政處分、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來確保統計工作在法制軌道上健康、順利地開展。
㈨ 統計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A.罰款 B.警告 c.沒收違法所得 D.責令停產停業
選擇A、B、C三項,即統計行政處罰的種類分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三種。
統計行政處罰是指各級統計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統計法律規范的行為給予的處罰。實施統計行政處罰的主體是特定的國家統計行政機關。不同的統計行政違法行為,由不同層次的統計行政機關處理,其它行政機關不能行使處罰權。
被處罰的行為是違反統計行政法律法規的行為,統計行政處罰行為的作出是以相對人的行政違法行為為前提的。統計行政處罰屬於行政制裁范疇,只適用於統計違法,不適用於民事違法和犯罪,不同於民事處罰和刑事處罰。被處罰的行為只是一般統計行政違法行為,也就是說,這些行為都是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9)統計行政處罰擴展閱讀:
違法所得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
「非法財物」與「違法所得」的區別。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解釋,「非法財物」是指違法行為人所佔有的違禁品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物品,不包括加工、生產的產品和經營的商品。這些財物可能原本屬於違法行為人的合法財產,因違法行為而轉化為非法財產。如未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在無證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生產機械、工具、原料、摻雜摻假的物品等等。所以我們在實施「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時要注意與「非法財物」的區分,否則會造成違法行政。
「違法所得」與供違法行為使用的「自有財物」之間的區別。供違法行為使用的自有財物是指用於違法行為的資金、運輸工具及其他財物,雖然也具有證據價值的特性,但是不具有取得手段的違法性質。例如用來無證運輸的交通工具,可以視為物證,但是不屬於違法所得。供違法行為使用的自有財物是行為人違法的工具或手段,而違法所得是行為人違法犯罪所要獲取的目的所在。
違法所得的調查取證:
計算違法所得時,不能憑主觀印象,必須查證屬實。違法所得的調查取證應當堅持「全面調查、客觀公正」的原則。要全面收集與違法所得相關的一切證據,認真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和陳述,忠於事實真相,排除個人情感和外界因素的干擾。對於收集到的各類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測記錄和現場記錄都必須經過查證核實。在實際工作中特別要注意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的製作和原始材料收集保存。
㈩ 什麼屬於統計行政處罰的范疇
選C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