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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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省以下工商機關有「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各地工商局有網站可以登錄投訴。如國家工商總局網址:www.SAIC.GOV.CN
B.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隸屬於國家什麼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不隸屬任何部門,它直屬於國務院,正部級。不是商務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stry and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AIC),簡稱國家工商總局,是依照法律、法規進行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定」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工商行政管理局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將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C. 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市場監督管理局一樣嗎
1、體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試點,以區縣級為單位,一些地方將工商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局「三合一」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2、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原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3、這種自下而上的探索確實有助於尋找合適的市場監管模式,但也有諸多問題。其一,基層合並,國家級,省市級仍然是多頭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暢,甚至交叉混雜。各個口子都來布置任務,統計報表,在執法文書的要求上又存在差異,需要法制科同事進行大量工作。
4、其二,基層工作難度大大增強。原先的質監、食葯局僅在區級設立,原工商部門在鎮級卻設有基層分局,合並後盡管有質監、食葯人員下放到基層,但仍然是無法滿足需要。以答主所在分局來說,管轄三個鎮,注冊經營戶2萬3千多,原先17個成員,9個作為片區巡查監管員。
5、合並後,分過來一個質監的,一個原衛生所的,又調走一個,退休一個。同樣的人數,卻增加了醫療器械、特種設備、化妝品葯品等等監管工作,而分局人員僅3人35周歲以下,一半的人都已50歲向上,對於新的工作要求根本沒有能力再去學習。
6、總之,在國家級、省市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開始了市一級的合並)區縣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與質監局、食葯監合並為了市場監督管理局。
D. 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員屬於公務員吧
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員部分是公務員,尤其是領導崗位以及部分剛招錄的公務員,其餘部分為事業編制人員。工商局在縣級層面的話,屬於縣直屬事業單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於工商企業的申請登記,經審查符合本條例有關規定,應予及時辦理,不得無故拖延。
拓展資料:工商管理局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以及相關的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授權,承擔有關方面的反壟斷工作。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E. 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那些科室
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機構有:
辦公廳、 法規司、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 直銷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市場規范管理司、 企業注冊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 廣告監督管理司、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 、人事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紀檢組、監察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上,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顯示,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5)工商行政管理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有以下十五點: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3、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14、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1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商行政管理局
F.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G.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負責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版治理;權組織對各類市場及各種商品展銷活動的注冊登記工作;指導協助工商所市場巡查工作;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文明市場活動及守合同重信用活動;研究擬訂合同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合同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監制和推行合同示範文本,調解合同爭議,查處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H.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做什麼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主責: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8)工商行政管理局擴展閱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內設辦公廳、 法規司、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 直銷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市場規范管理司、 企業注冊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 廣告監督管理司、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 、人事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紀檢組、監察局
I.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干什麼呢
負責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專組織對各類屬市場及各種商品展銷活動的注冊登記工作;指導協助工商所市場巡查工作;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文明市場活動及守合同重信用活動;研究擬訂合同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合同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監制和推行合同示範文本,調解合同爭議,查處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J. 工商局是不是行政機關
屬於行政機關。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級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行政轄區內的。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對同級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其業務工作接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督與指導;市(含地、州,下同)、縣(含縣級市、市轄區、自治縣、旗、自治旗、礦區、林區、特區,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級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負責本行政轄區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對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並報告工作,業務工作接受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導。
(10)工商行政管理局擴展閱讀:
工商局性質和基本任務:
一、性質
根據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國務院在1994年1月5日批準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中指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國務院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市場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這是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性質的高度概括。
二、基本任務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基本任務是:確認市場主體資格,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商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參與市場體系的規劃、培育;負責商標的統一注冊和管理;實施對廣告業的宏觀指導;監督管理個體、私營經濟,指導其健康發展。
參考資料:網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