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行政首長負責制

行政首長負責制

發布時間: 2020-11-23 16:38:21

⑴ 中國行政領導體制:A:首長負責制,B:委員會制C: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首長負責制,D:混合制

答案是第三個

⑵ 求首長負責制與集體負責制的比較

我國行政管理屬於首長負責制,還是集體領導制?從法律上講,應該是屬於首長負責制。憲法第86條規定,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委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憲法第105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很明顯,我國行政管理屬於首長負責制。然而,根據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如所周知,民主集中制的最主要內容,一是集體領導,二是少數服從多數。正因為如此,我國的首長負責制在實踐中就變成了模稜兩可的形態,主要表現在如下三方面:

第一、領導班子不規范。行政領導班子應該如何組成?從我國的實踐來看,各系統、各地方、各單位、各部門,各不相同,但是卻有一定的規律性。歸納起來,有以下七種模式:

(一)由黨政領導重疊組成;

(二)由行政領導組成;

(三)由行政領導+黨的書記組成;

(四)由行政領導+黨的書記+紀檢書記組成;

(五)由行政領導+黨的書記+紀檢書記+黨的委員組成;

(六)由行政領導+黨的書記+紀檢書記+黨的委員+協理員組成;

(七)由行政領導+黨的書記+紀檢書記+黨的委員+協理員+工、青、婦正職組成。

由此可見,行政領導班子一詞系含糊之詞,不實之詞。其結構無標准,不規范,參差不齊。這是我國行政領導班子的先天性不足,也是我國行政領導班子無權威、無效能的根本性因素。

第一種模式實質上是由黨的領導班子(正副書記、常委或委員)為一級,政府和其他行政領導班子為二級的重疊型模式。中央、省、市、縣、鄉(村)各級行政就是這種模式。通常書記主持工作,第一副書記分兼政府首長,其他副書記、常委或委員,或分兼其他方面領導,或分管其他方面工作,再以分兼者或分管者為中心組成政府或其他方面領導班子。這種結構雖有利於黨委對政府和其他方面的統一領導,但卻不利於政府和其他方面領導班子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對黨委來說,由於分兼或分管的緣故,黨外矛盾引入黨內,黨委變成了「俱樂部」。第二種模式主要是沒有黨組織(不是沒有黨員)的農村生產組、個體工商戶,聯合體企業、三資企業、部分村組企業,以及獨立活動的社團等採用的模式。其中第三至第六種模式主要是部、委、廳、局、辦、院、所等行政派出單位或公有制企業採用的模式。這些單位人員多少不同,職位多少不同,因此,行政領導班子結構也就不同。協理員算不算領導班子成員?大多數地方和單位把協理員視為退二線領導,不算領導班子成員,個別地方和單位借口行文中有「任」(協理員)字樣,所以也把協理員視為行政領導班子成員。至於第七種模式為數更少,是個別公有制單位為標榜「民主」而採用的綜合式管理模式。另外,還有解放軍的領導班子模式。為了保證我黨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各級黨組織派其優秀共產黨員(書記)以政委(指導員)身分參與有關領導班子,從政治上協助工作。政委系黨組織派出職務,既代表黨組織,又不是黨組織,既有利於黨組織掌舵,又不妨礙行政司職。在當前,或許這是比較合乎實際的模式。

從管理學上講,各領導班子不能混合,而必須分立,行政領導班子更不能成為混合體。各領導班子分立是各方管理職能分開的必要條件,而各方管理職能分開,又是保證相對獨立性,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的必要條件。

第二、正副職關系不規范。盡管憲法第86條和第105條規定了首長負責制,但是它沒有具體規定正副職的關系,只有在人大和政協里作了明確規定。憲法第68條規定,我國各級人大實行正職主持工作,副職協助正職工作。政協章程第36條對政協正副職的關系也作了相同的規定。這些規定肯定了正副職之間的主從關系。毋庸諱言,正副職的主從關系,也是首長負責制,而且是更為完善的首長負責制。從管理學上講,首長負責制是科學的管理體制。實行首長負責制,可以減少矛盾和扯皮,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在不少單位卻行不通。這是為什麼?原因在於有些同志把行政正副職主從型模式同我黨的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模式相混淆了。中國共產黨章程總綱規定,我黨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第10條第5款又具體規定,「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章第16條進一步規定「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所謂少數和多數是依書記和委員各有一票權計算的。這些都是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實施原則。既然民主集中制也寫進了憲法,誰敢說民主集中制的這些實施原則不適合行政!?這樣以來,我國憲法法定的首長負責制,自然就淡化了,就軟化了,就變成模稜兩可了。

第三,辦公會議不規范。領導班子的辦公會議如何開?同樣也不規范。歸納起來有兩個類型。

其一咨詢型:正職咨詢、副職進諫,最後正職拍板;

其二協商型:平等協商,求同存異,最後平等表決。

從實踐看,有的沿用其一,有的沿用其二;有的交替選用,有的含糊混用;正職強者常用其一,正職弱者常用其二。常見這樣的現象,正職強調首長負責制,副職強調集體領導制;正職強調咨詢型模式,副職強調協商型模式;正職強調正職責任與權利關系,副職強調民主與集中原則。毋庸諱言,為辦公會議模式而爭論不休的現象屢見不鮮,這確實是一個值得研究和解決的現實問題。曾有這樣一個領導班子,他們根據「大家」意見,確認協商型模式,幾個副職串通一氣,凡正職贊成的,他們就反對,凡正職反對的,他們就贊成,弄得正職一籌莫展。如何評價這個現象?我們認為,正職軟弱無能是次要因素,管理理論的模稜兩可和辦公會議的不規范應為主要因素。

總括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首長負責制和集體領導制差就差在民主集中制這個原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邏輯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民主集中制的這個關系同雞生蛋和蛋生雞的關系差不多,表面看是邏輯性的,本質講是詭辯性的。一事當前,先民主還是先集中,如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誰也弄不清。一般說來,軟弱無能的領導往往強調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專橫跋扈的領導往往強調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然而不管是什麼樣的領導,如果碰上了責任事故,都會用民主集中製作掩護而把責任推得乾乾凈凈。這是我國管理上的最大漏洞。

⑶ 什麼是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

根據《關於切實履行濟寧市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的通知》要求,為構建專起「權責一屬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各區政府(管委會)應堅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屬地管理原則,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實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將該項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經費,完善道路基礎設施;加強交通事故救援隊伍、裝備建設,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交通事故應急機制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狀況評估機制。

⑷ 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優點是什麼

最主要的優點就是效率高。其次就是責任明確。首長負責制適合那些需要經常處理緊急事情、講究效率的組織。例如,公安部門。

⑸ 我是一個行政首長負責制事業單位的黨組織書記,單位分工要我主管黨務同時分管財經工作,這符合黨章要求嗎

黨是指導、監督全局思想,思想來不得半點污染,如果做具體工作,必會出現當局者迷的狀況,勢必會造成思想的局限性、片面性。
故黨政分工是明智的。

⑹ 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存在問題

行政首長負責制導致行政效率不高
現在,政令不通,上行下不效,行政效率不高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比如治理礦難,中央政府下的力度不可謂不大,除了人大通過《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還制定了大量法規,下發了許多關於整頓和檢查的通知,但礦難仍有增無減。廣東大興礦難後,國務院又下發了限令在煤礦投資入股的公務員一個月內撤資的通知,如今限期已過,卻並未見顯著成效。在治理礦難方面如此,在其它方面,如兌付農民工被欠工資,治理環境污染,教育亂收費,舉凡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的重大問題,大抵如此。這是為什麼?
問題的出現當然有多種原因,如不正之風的蔓延,幹部素質不高,行政不作為盛行,而原因之一則出在行政首長負責制本身。
行政首長負責制本沒有錯,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是實行這種管理體制,但在中國則不然。一是從《憲法》角度講,中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地方政府都在黨委領導下工作;二是從《黨章》角度講,地方黨委集體決定重大問題,行政首長雖身兼黨委副書記,也只有一票的權力;三是實際工作中,地方黨委書記擁有重大問題的最後決定權,可以說,沒有他的點頭,行政首長在許多重大問題上是作不了決定的。
還是以礦難治理為例。要大力宣傳中央政府關於治理礦難的的方針政策,必須動用媒體,而媒體由宣傳部管理,宣傳部屬黨委系列,「行政首長」理論上無權領導;查處幹部違紀是紀委的職責,而地方黨委的紀委書記與「行政首長」同為地方黨委副書記;查處幹部違法的檢察院與法院和地方政府同屬「一府兩院」,均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行政首長」不能指揮「兩院」院長,何況中間還夾著個政法委;「行政首長」要撤換不合格的領導幹部,任用自以為合格的幹部,也不那麼容易,因為那怕是某廳[局,科]的副職,也要經組織部門辦好考核等事宜,經管理組織工作的副書記與黨委書記「小范圍」討論後交常委會決定。在這樣的體制下,「行政首長」最可能的狀態是勤勤懇懇,搞好上傳下達,迎送吃請,匯報請示,使整個重大問題的處理陷於空轉,使行政首長負責制流於形式。
解決上述問題的辦法,是實行地方黨委書記兼任同級行政首長的制度。

⑺ 我國為什麼要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因為這是一種適合於中國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責任制。

依中國1982年憲法規定,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

同時,行政首長負責制也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種形式,是與集體領導相結合的。行政首長負責制並不意味著行政首長可以獨斷專行或者濫用職權。行政機關或行政部門的重大問題,要由某種行政會議來決定。

例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需由國務院常務會議或者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7)行政首長負責制擴展閱讀

黨委制與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區別:

1、決策主體不同。黨委制是集體領導,領導的主體是集體而不是個人,個人無權決定重大問題。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決策主體是行政首長,他負有決策的全權,擁有對決策事項最後的單獨決定權。

2、領導層的關系不同。黨委制下黨委全體成員都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參與決策是平等的,沒有上下級關系。行政首長負責制下,正職與副職之間是上下級關系,副職向正職負責,接受正職的領導。

3、決策原則不同。黨委制是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表決決定重大問題。行政首長負責制在決策過程中,行政首長也會徵求各方面的意見但最終要以他個人對問題的看法做出決定,其他人都要服從。

⑻ 行政首長負責制中首長的分類

法定首長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負責人,如縣長,市長等
推定的首長是所從事的工作有行政成分,但不是法律法規規定的負責人。如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等。地方上某個辦公室或下屬單位的負責人

⑼ 什麼是行政首長問責制

行政首長負責制行政首長負責制是指重大事務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由行政首長定奪,具體日常行政事務由行政首長決定,行政首長獨立承擔行政責任的一種行政領導制度。
行政首長負責制 指由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首長對本政府或本部門的工作負全面責任的制度。這是一種適合於中國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責任制。依中國1982年憲法規定,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同時,行政首長負責制也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種形式,是與集體領導相結合的。行政首長負責制並不意味著行政首長可以獨斷專行或者濫用職權。行政機關或行政部門的重大問題,要由某種行政會議來決定。例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需由國務院常務會議或者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⑽ 簡述我國實行首長負責制的行政領導體制。

首長負責制: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首長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對本行政組織所管轄的重要事務具有最後決策權,並對此全面負責。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