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輕處分
⑴ 黨紀輕處分具體指哪些黨紀重處分具體指哪些政紀輕處分指哪些政紀重處分又指哪些
黨紀輕處分,是指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兩種處分。
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是黨紀重處分。
政紀輕處分指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政紀重處分指:
1、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2、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黨紀處分與政務處分,體現了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內在一致、高度互補,實現了黨內監督的全覆蓋與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實現了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但是,黨紀處分與政務處分作為兩種不同的懲戒措施,在諸多方面都存在著較大差異,需要在具體適用中予以准確把握。
今年2月,中央紀委對外通報2018年1月份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查處4058起,處理564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327人」。「政務處分」也首次取代「政紀處分」,出現在通報中。
(1)如何看輕處分擴展閱讀
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都是執紀監督的重要手段。
黨紀處分,是指各級黨委和紀檢機關,依照規定的許可權、程序,對違紀對象作出的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這五種處分決定。其中的黨紀輕處分,是指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兩種處分。
從輕處分,所適用的處分只能在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而不能在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而減輕處分,則是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一檔給予處分。
例如,《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按照上述條文規定,該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是「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如果行為人具有從輕處分情節可以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上例,如果行為人具有減輕處分情節的,應在該條規定的「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處分幅度外,減輕一個處分檔次,即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從重處分,所適用的處分也只能在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而不能在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而加重處分,則是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檔給予處分。
例如,《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按照上述條文規定,該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是「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如果行為人具有從重處分情節可以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上例,如果行為人具有加重處分情節的,應在該條規定的「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處分幅度外,加重一個處分檔次,即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⑵ 黨的紀律處分有幾種,最輕處分和最高處分是什麼
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1、最輕處分:警告。
是一種警戒性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輕微的一種制裁方式,是指公務員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紀,應當予以及時糾正和警示。
2、最高處分:開除黨籍
(1)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重的紀律處分。主要是對那些犯了嚴重錯誤,造成很壞影響,給黨的工作帶來重大損失,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黨員,或者對犯了錯誤拒不改正,拒絕黨組織的批評教育,已喪失了黨性和黨的立場,背離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黨員的處分。
(2)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如何看輕處分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條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第七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八條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一)改組;
(二)解散。
第九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第十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
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⑶ 黨紀政紀處分如何匹配,正確運用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
黨員才有黨紀。重處分配重處分(撤銷黨內職務和撤職以上),黨紀不輕於政紀處分。
⑷ 黨紀處分過重,後又變輕,處分期怎麼算
具體要看受什麼處分,如果輕處分的處分期比重處分短的,應重新按輕處分計算。
⑸ 開除黨籍處分,黨紀輕處分與重處分的區別,黨紀和政
警告、嚴重警告是輕處分,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是重處分。
⑹ 四種形態的內容中的輕處分指的是什麼
「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幹部違紀犯錯的不同情形對症下,堅持做到無病常內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容病嚴治,既不縱容小節,也不放過大錯,既不養癰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立起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四道防線,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
⑺ 黨的紀律處分有幾種,最輕處分和最高處分是什麼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復分條例》制
第七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八條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一)改組;
(二)解散。
⑻ 您如何認識黨紀輕處分與組織調整的手段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組織的日常工作,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都是黨內章規定的主體責任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但絕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等同於反腐敗。從嚴治黨要靠紀律管全黨,把紀律挺在前面要靠堅強的黨性和責任擔當。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這「四種形態」都是為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⑼ 黨紀輕處分是什麼意思 黨紀輕處分指的是什麼
根據《處分條例》第10條規定,對違紀黨員的紀律處分包括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
⑽ 輕處分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