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0月1日-7日都在上班,都算加班嗎還是只是1-3號算加班4-7是普通的上班
國家十一法定假日只有三天,所以前三天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後四天按正常上班計算!
⑵ 對公賬戶,10月1日到10月7日上班嗎幾號開始上班
銀行對公賬戶國慶節放假時間安排: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緊急事務有人值班);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⑶ 安排放假時間只是10月1-7日,10月9日上班,那10月8日到底是繼續休息還是上班啊希望知情的給個信!謝謝!
10月8日 是上班 。1、2、3是法定假期,4、5號是補2、3號的星期六、天;6、 7號是提前放8號和9號的星期六、天。所以 8號和9號都上班。
⑷ 我們十月一個月休7天,平時也是一個月7天,這算不算公司把法定節日違法吞了如果是違法該怎麼投訴
按規定工作時間是復應該:每周制不超過40小時,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一天。
是否形成加班,要按周計算工作時間,如果超出上面的規定,就需要支付加班費或換休。
根據你們的工作性質,每周至少休一天,每周不超40小時就可以。不能保證每周休一天,又不能換休的,按公休日加班支付兩倍工資。其餘時間的加班,按1.5倍支付加班費。遇法定節假日,如10月1日、2日、3日,輪到上班的人員支付三倍工資,其餘人沒有。
⑸ 國慶放假7天,我們月休息4天,也要算在裡面,不太合理 請問 在10月1號到3號,上班怎麼算
這樣顯然是不合理的。企業要求加班你們可以不加,如果加班的話按照三倍工資來發。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⑹ 平安銀行10月1日到7日有沒有正常上班
平安信用卡客服中心是24小時服務,全年無休。
每個銀行網點工作時間是不一樣的內,可通過如下方式查詢:
1.下載容口袋銀行APP,信用卡--更多--用卡服務--網點地圖,進行查詢;
2.點擊網點查詢;根據提示查詢。
⑺ 10月1日至7日,哪幾天是帶薪假
哪天都是。1至3日三倍工資,4至7日雙倍工資。但很少有人能拿到。
⑻ 郵政儲蓄銀行10月1號至7號上班嗎
你好,
一般1~3號放假的多,4號開始陸陸續續都要上班了
對回答感到滿意,
請採納,
謝謝。
⑼ 2017年10月1號至10月7號辦身份證的有上班嗎
今年派出所在國慶節從十月一號開始放假,到十月八號結束,共休息八天,十月九號正式上班,放假期間不辦理身份證。
⑽ 國慶節放假從10月1號到10月7號一共放了幾天假解答一下
根據國務院來辦公廳《自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5年國慶節放假安排時間為: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和安排人員值班。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