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被處分工資問題
1. 教師受黨紀政紀處分後,工資待遇是否有影響
工資待遇是由行政級別決定的,如果黨員幹部受處分降低行政級別,那麼工資待遇肯定要降低,如果只是記過等較輕的處分,不會影響工資待遇,但給以後的行政級別晉升或提干,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2. 教師受降級處分普調工資是否受影響
你好!
當然受到影響這是肯定的。
降級處分了那調工資時現在的職位或職稱為起點調的。
3. 大方縣為何一直拖欠教師的工資
還沒有給出具體的說法,目前還在調查,在這里我們也不好去猜測什麼,但這一做法實屬不該,這關乎我國教育事業,相關部門一定要徹查,給教師一個合理交代。
4. 教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增加一級薪級工資不
影響。嚴重警告期間,工資不能正常晉級。當警告處分解除後,才能正常長工資。
5. 受處分教師有績效工資嗎
績效工資分為廣義績效工資和狹義績效工資,廣義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由各單位各系統制定考核制度、考核辦法、考績效工資制度來規范績效工資的發放。受過處分的人員一般都會影響績效工資的,是部分影響或是全額影響由各單位、各系統在考核與獎勵辦法中規定 如:某《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於印發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發〔2013〕 號)文件精神,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考核規定 :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5個工作日)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局務會(或局長)同意抽調到局其他有關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否則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6. 教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工資進檔嗎
如果沒有附帶行政處分應該不影響,但這么嚴重的錯誤常常不只是黨內處分的問題。
7. 受警告處分的教師影響漲工資嗎
教師工資是由職稱決定的,只要警告處分不涉及職稱就不影響工資,也不影響漲工資。
8. 2018年被發現教師在1995年有違紀行為,需要受到降低一級工資處分,那麼是按什麼時候的工資標准
1995年教師違紀2018年才被發現,要降低一級工資,不是按1995年的工資標准,而是按2018年的工資標准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