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違規征地8年
Ⅰ 違規征地政府敗訴有什麼懲罰
如果違規征地政府敗訴,所徵用的土地應恢復原狀。
如果法院已經判決,你可以向該政府的上級紀檢部門投訴,要求對政府的相關人員進行紀律處分,或者承擔法律責任。
至於怎麼懲罰,應依據《公務員處分條例》、《D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辦理,具體你可以網上搜索查閱。
Ⅱ 拆遷中有哪些常見問題,政府違法違規征地拆遷怎麼辦
您好:
一、 針對非法強征強拆,農民的策略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不合理,無論是地方政府怎麼折騰,農民就是不簽字。只要是不簽字,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權就是農民自己的,農民就可以依法來阻止地方政府、開發商的非法施工。如果有農民的家的房屋被政府以這種名義強拆了,房屋被水給淹倒掉了,農民應伸出有愛的手,做到互相幫助、互相支持、互相團結。只有堅持到最後,政府、開發商施工不了。同時還可以通過法律渠道,由律師來爭取維權,爭取合理的補償。
二、 「株連九族」,怎麼辦?
在征地拆遷中,因你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沒有在出讓協議上簽字。地方政府威脅你說,你要是不簽字,就停止你的子女的工作,或者是凍結你的經營權。遇到這種情況是你也不要怕。事實上,誰也沒有權為剝奪公民的合法工作的權利,剝奪你的合法經營的權利。事實上,這只是政府玩的一種心裡戰術,這招只是在嚇唬人,只要你不怕,蒙不住你,就不會被騙簽,就可以通過合法的訴訟渠道爭取維權。
三、非法征地拆遷幹部住村進行軟磨硬泡無賴式地逼農民在土地出讓協議上簽字,農民怎麼辦?
如果上述招數地方政府都用盡了,地方政府將改變策略,用採用軟招數,政府會派征地幹部進村入住,軟磨硬泡,同農民進行感情溝通。
征地幹部在工作中會說,叔呀、嬸呀,要是你不簽字,我們工作就保不住了什麼的。還對農民進行一些許諾,說什麼,要是簽了字,你會另外得到什麼、什麼好處的。這是農民應當格外小心,不要輕信這些人的花言巧語,這些人只在哄騙你,取得你的信任,然後讓你在土地出讓協議書上簽字。農民仔細想想,若是象徵地幹部說的那麼好,為什麼在征地拆遷中不用貨幣兌現呢?當時承諾的是都不會兌現的。到時,將主管征地的幹部一調走,新來的幹部說,不是我答應的,我不知道,誰答應的,你去找誰,進行扯皮。
總之,在應對政府的各種強拆強征中一定不要被政府的各種手段,各種花言巧語所蒙騙,一定要堅持真理,相信法律,通過合法的訴訟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合理的補償。
Ⅲ 國家對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有哪些規定
《憲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公開資料顯示,近年來國土部多次下發類似通知。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以來,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至少下發了12次與征地管理相關的通知。
1、2013年5月,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杜絕暴力征地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2011年5月13日,下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3、2010年6月26日,下發《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4、2007年4月28日,下發《關於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
5、2006年6月21日,國土部下發《關於加快推進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的通知》。
6、2006年6月14日,國土部發布《關於嚴明法紀堅決制止土地違法的緊急通知》。
7、2006年5月30日,國土部發布《關於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
8、2005年7月23日,國土部下發《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
9、2004年11月3日,國土部印發《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10、2002年7月12日,下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
11、2001年11月16日,下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
12、2000年2月1日,下發《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關於轉變職能,發揮有關事業單位在征地工作中作用的意見》。
(3)抗違規征地8年擴展閱讀
國土部下發的《通知》要求,要嚴防因征地引發矛盾和沖突。在促進經濟發展和保護耕地的同時,要將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強行實施征地,杜絕暴力征地。
國土部要求各地開展全面排查,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征地行為。重點檢查征地程序是否嚴格規范、補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強制征地行為等。對征地程序不規范、補償不到位、安置不落實的,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強行征地行為,要嚴肅查處。整改、查處不到位,不得繼續實施征地。
Ⅳ 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
我村去年征去土復地218畝林地264畝。55至制60周歲104人即征即保去年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人囗380人,不足0.2畝行政村為單位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現留土地24畝。租用116畝他們想全征去、下一代怎辦不建沒嗎;;明年要修30米寬公路也要我們村土地,政府不公平
Ⅳ 違規征地怎麼舉報
可以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舉報。
網路舉報:國土資源部舉報信箱
尋求媒體幫助。
向征地部門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級政府投訴,但實踐中這種事舉報也沒有用,政府部門不予處理。
向法院提起訴訟,現在法院審案相對比較獨立了,如果征地方存在問題,法院會判行政部門敗訴的。
Ⅵ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十多年不用,有年限規定嗎
有年限規定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
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6)抗違規征地8年擴展閱讀
土地徵收的補償費
1、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徵收的地青苗補償標准: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
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Ⅶ 政府違規征地十年未用如今啟動要補回差價嗎
土地徵用都是政府行為,如果能按時給了征地補償,就不用去管政府有沒有合法手續,我國目前還沒有達到司法獨立,這么一種體制,去法院能有用嗎。政府征地作為儲備土地既然給了補償,也就是說在十年前那塊地就和你們沒有任何關系,補什麼差價?
Ⅷ 違法征地有訴訟時效嗎
根據行抄政訴訟法規定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但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
Ⅸ 政府違法征地將會受到哪些處罰
往往政府也是為了完成任務,完成指標,所以只能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根據《刑法》第228條規定: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例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罰金。」
Ⅹ 違規征地官司打贏了能獲得什麼利益
違規征地,被徵收的土地無效。
如果土地被破壞,應恢復耕地。
如果是打官司,訴訟費由敗訴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