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黨員紀律處分
⑴ 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不是黨的紀律處分
不屬於黨的紀律處分。對在預備期內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確定不具備黨員條件或犯有嚴重錯誤或延長預備期後經過教育考察已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報上級黨委審批。
對延長預備期和被取消預備期黨員資格的,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正確引導他們,不要氣餒。
⑵ 預備黨員受到行政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理怎麼辦
出現這種情況後,黨組織基本上有三種處理方法;
1,延長預備期;
2,不予轉正而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3,直接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⑶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預備黨員違犯黨紀,視情況產生以下哪些結果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可以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黨組織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⑷ 對正式黨員的紀律處分,也適應於預備黨員嗎
當然是用。預備黨員,也是黨員,《黨章》規定:「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照樣使用預備黨員!
⑸ 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黨的紀律處分嗎
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不是黨的紀律處分。
預備黨員通過預備期的考察,內由支部大容會討論並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同意其轉為正式黨員,或者決定延長其預備期繼續進行教育、考察,或者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這是發展黨員過程中的必經程序。預備黨員被取消資格,黨組織要認真做好其思想工作,鼓勵其繼續努力,當具備黨員條件時,再重新入黨。
⑹ 預備黨員期間黨組織當時沒給黨員紀律處分,幾年後紀委補處分誰的責任
這事的根本責任在支部,既然預備黨員期間就有問題,怎麼能夠轉為正式黨員呢?紀委過後查此事,不僅要處分當事人,也要處理所在支部!
⑺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預備黨員違紀行為是怎樣規定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⑻ 預備黨員受行政紀律處分,是否還能按期轉正
根據所犯錯誤不同,分為可以按期轉正、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和延長預備期三回種處答理方式。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受到行政紀律處分,黨組織在其預備期滿討論轉正問題時,應根據本人所犯錯誤的性質和情節區別對待。
1.如果錯誤嚴重,已喪失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2.如果屬於一般性錯誤,行政紀律處分較輕,本人檢查認識深刻,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可酌情延長預備期;
3.如果錯誤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本人已改正錯誤,免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可以按期轉正。
(8)預備黨員紀律處分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 第七條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黨組織對預備黨員應當認真教育和考察。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的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
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
⑼ 9.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可以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黨組織應當對其______教育或者延長預
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
在《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專五章第三十二條中提到屬: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9)預備黨員紀律處分擴展閱讀:
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的條件:
1、入黨時基本具備黨員條件,在預備期間各方面表現好的。
2、入黨時條件差些或尚不具備黨員條件,在預備期中有顯著提高,已經達到黨員條件。
3、思想品質好,預備期中偶爾犯了一些錯誤,性質不太嚴重,或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點,但能夠接受黨的教育並認真檢查,提高認識,迅速改正,從總體來說還是具備正式黨員條件的。
4、預備期內在某些問題上遇到困難,本人無力克服,一度影響工作和學習,經教育後又積極起來的。
5、因能力差,工作成績不大,但能服從領導,在完成黨交給的任務中確實努力,有進步表現。
6、其他能夠足以說明已具備黨員條件的預備黨員,也可以按期轉為正式黨員。
參考資料來源:周口師范學院政法學院-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的條件
⑽ 延長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和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是黨的紀律處分的一種是對還是錯
錯 預備黨員被延長預備期,或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不是黨的紀律處分。預備黨員延長預備期,常常是因為尚不具備正式黨員條件,還需要繼續進行考察。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也常常是由於經過預備期內的考察,尚不具備做一個黨員的條件。這兩種情況同黨員因犯錯誤受到黨的紀律處分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