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開發違法
Ⅰ 我承包了一塊林地,現開發來種菜,請問這違法嗎如果違法,請問違反那些法律呢
只要沒有毀壞林地 或者沒有私自砍伐 那麼你種什麼都不會違法的
Ⅱ 山林地開發所屬權糾紛
涉及合同糾紛,建議帶合同交律師審查!然後再做判斷!
Ⅲ 國家林地可以開發墓地嗎
不可以,墓地屬於建設用地。除非通過土地性質變更(一般不可能)。
Ⅳ 自己承包的山林在裡面修路違法嗎
如果涉及筏樹,那就違法了。要報批同意才行,否則就別動。
Ⅳ 旅遊開發遇上國營林地怎麼解決
1、先查看這個屬於哪種類型的林地,按照不同林地不同方式處理。
2、《森林法》第十版五條下列森林、權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一)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
(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
依照前款規定轉讓、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的,已經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可以同時轉讓,同時轉讓雙方都必須遵守本法關於森林、林木採伐和更新造林的規定。
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現在的林地和一荒山可以開發耕地嗎是不是違法
關於開發耕地來《土地源管理法》有這方面的規定,摘抄幾條供你參考:
第三十八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
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 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准後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佔江河灘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開墾、圍墾的土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你開發荒地可能沒什麼多大問題,但開發林地你要慎重,要到當地林業部門咨詢。
Ⅶ 林地只開發國家允許的5%有什麼手續嗎
林地開發需要做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然後提交各級林業局,最後到省廳里批准,下發使用林地行政許可,做林地可行性報告可以找我。
Ⅷ 怎樣開發林地資源
林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種植經濟葯材林木,如葯材、樹材、竹材等
二、種回植經答濟水果林木,如桃、李、杏等
三、種植產業經濟林木,如橡膠樹等
四、農牧畜禽業發展,如山地雞、山林柴雞、跑山豬、甚至氂牛等
五、林地資源同樣具有產權,可以利用林地資源貸款,或進行林權轉讓、林地交易等
六、其它用途
詳見四川古道林業有限公司網站
Ⅸ 我承包了千餘畝的荒山進行種植項目發展,可林業部門說是公益林不準開發,要如何才能開發
首先要弄清楚是否真是公益林,可察看下林權證,裡面應該明確了是否為公益林;第二內,如果真是公容益林,建議你最好不要去開發,你投入下去後,在採伐方面有很嚴格的規定,當然適當的撫育間伐是可以的,但相對你的投入,這種產出是無法收回你的成本的。除非你開發的種植項目是不以採伐為目的,而且你在開發的時候你不能對現有的植被進行破壞。
Ⅹ 宜林地沒有樹開發違法嗎
關於開發耕地《土地管理法》有這方面的規定,摘抄幾條供你參考:
第三十八條內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容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
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 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准後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佔江河灘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開墾、圍墾的土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你開發荒地可能沒什麼多大問題,但開發林地你要慎重,要到當地林業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