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陽光房
① 搭建陽光房屬於違章建築嗎
陽光房的搭建要是搭建在公共部分就屬於違建,要是搭建在私有部分不影響他人。
物權法新解釋2016年3月1日開始生效,主要是來區分公共和私有部分的詳細解釋對業主權利做出明確解答,可以獨立使用,建築部分可以明顯區分的車位以及露台屬於私有部分,業主有收益權和處置權,陽光房建在私有部分的露台,不影響他人不影響市容安全堅固是可以的。
(1)違章陽光房擴展閱讀: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② 陽台陽光房算違章搭建嗎
根據《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源鄉規劃法》第40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果業主無法出示由規劃局出具的建設工程許可證,就是違法搭建。
介紹幾種目前較為常見的違法搭建行為:
1、一樓天井裡的頂棚
2、屋頂露台上的陽光房
3、二樓平台上的自建房
4、商鋪平台上的花架
③ 陽光房算違章嗎
一般看陽光房是否違規搭建,首先要看所佔露台是否為業主共有,如果是業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屬於違建;如果該露台是業主私人所有,那麼也要看在相關條約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陽光房」的條款,如果有相關條款,那麼業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該露台是業主私人所有且沒有相關條款規定禁止搭建,那麼業主想要搭建「陽光房」的話,也要在不影響他人採光、使用等的前提下,報備物業,與物業、開發商溝通協商,並去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④ 陽光房算違章建築么 我家一樓,有個院子,在院子里建個陽光房算違章么
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
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
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4)違章陽光房擴展閱讀:
相關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
第六十條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
(一)未依法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的;
(二)超越職權或者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
(四)未依法對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前未採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的;
(六)發現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規定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行為,而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依法處理的。
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⑤ 領導幹部違章搭建陽光房誰來管
未經批准在頂樓建陽光房,屬於違章建築,依法由城建規劃部門,依據《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對行為人處限期拆除,並處罰款的處罰。
當事人可以向城建管理部門投訴。
投訴電話12319。
⑥ 露台陽光房算違章建築嗎
一般封露台是不允許的,因為建築設計都是不允許擅自改變建築專的,封露台不僅可以阻擋噪音屬的侵入風雨的氣息,還起到保溫的作用,通過窗戶可以看外面的美麗景觀,封露台後窗戶不僅讓光線和空氣進入房間,還能起到居民和外部交流的作用。
⑦ 小區陽光房算違章建築嗎
小區公共面積是業主共有的。如果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則屬於違章建築。
⑧ 陽光房現在算是違章建築,那陽光玻璃棚算不算違章建築啊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內許可證的容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各地方政府對違章建築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如果沒有國土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和規劃許可證,陽光玻璃棚也屬於違章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