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交專用道路小車進入算違章嗎扣分嗎罰款嗎
佔用公交專用車道屬於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按交規扣3分罰款100元。
但是一下情況版例外:
1.社會車輛權在行經路口右轉彎時,遇到外側公交車道時,可以借公交專用車道右轉;
2.在路段上,社會車輛車可以藉助公交專用車道右轉,駛出幹道;
3.允許臨時停車路段,臨時停車上下乘客。
另外有的公交專用車道是有時間限制的,在規定時間外行駛不算違章。還有如果沒有被拍到,也沒事的。
2.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公交車道的,是些什麼處罰
車輛違規闖入公交車專用道,一種是違規駛入,一種是違規停靠。對違反規定駛入(含停靠)的機動車,交警將按「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處罰辦法,處以罰款100元。
3. 北京佔用公交車道怎麼處罰
北京佔用公交車道處200元罰款。
根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三十六條在道路劃設的公交專用車道內,在規定的時間內只准公共汽車、電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行駛;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時,按照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標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
第九十六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元罰款:
(一)逆向行駛的;
(二)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的;
(三)在劃設公交專用車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車、電車違反規定在其他車道內通行的。

(3)公交車道違章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四十一條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適用一般程序。不需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交通警察應當收集、固定相關證據,並製作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實施。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四十五條 交通警察在指揮交通、巡邏管控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在不具備違法車輛停車接受處理的條件或者交通堵塞時,可以通過手勢、喊話等方式糾正違法行為。
第四十六條 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輕微違法行為,可以通過手機簡訊、郵寄違法行為提示、通知車輛所屬單位等方式,提醒機動車駕駛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4. 南京地區走公交車專用車道怎麼處罰
按照「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違法行為進行認定,會被處版以200元的罰款。
5. 駕車佔用公交車道怎麼處罰,在多少天內必須接受處罰
駕車佔用公交車道,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駕駛證記2分,並處以200元罰款,15天內必須交罰款。
認定為違章的具體依據:
1、通過「電子警察系統」抓拍,並具備四張車牌、環境清晰、違章進行時的照片認定。
2、通過「全民舉報平台」舉報,並提供車牌、環境清晰、違章進行時的照片供交警認定的。
3、通過「公交車前方攝像頭」所抓拍的。

拓展資料: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機動車來歷證明;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第十條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6. 在太原走公交車道怎麼處罰
在公交車專用時間內在公交車道行駛的,罰款100元。
依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三十六條在規定時間內,公共交通專用車道只允許公共汽車、電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行駛。出租汽車上下站、停靠站為出租汽車專用停車地點,其他車輛不得佔用。
第七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罰款:
(一)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不依次等候,進入路口的;
(二)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駕駛車輛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行駛、超越行駛或者不按規定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口、路段的;
(三)駕駛車輛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專用車道、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或者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四)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載人、拖帶掛車、寬度大於牽引的機動車,或者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與被牽引車之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
(五)牽引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未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使用汽車吊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牽引車輛,牽引轉向、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機動車未使用專用清障車,牽引摩托車或者使用摩托車牽引車輛的;
(六)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牽引多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不符合國家標准,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總質量七百千克以上的掛車,掛車載人或者大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七)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
(八)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喇叭的;
(九)通過沒有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標志標線時不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無交通標志標線不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右轉彎時不讓相對方向行駛的左轉彎車輛先行,或者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准備進入環行路口的機動車不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的;
(十)通過鐵路道口時不按規定通行的;
(十一)不避讓正在作業的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的;
(十二)不在城市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內設置的臨時停車泊位停放機動車的。

(6)公交車道違章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一百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
(二)未按規定減速、讓行的;
(三)在限制區域或者限行時間內上道路行駛的;
(四)載運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牽引故障機動車的;
(五)使用變形、殘缺、褪色以及字跡模糊的號牌,影響辨認的;
(六)在機動車號牌上安裝、噴塗、粘貼反光材料的;
(七)在城市快速路停車上下乘客、裝卸貨物的;
(八)機動車未按規定停放或者超出規定時限停放的;
(九)加裝、改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外部照明裝置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 違章佔用公交車道扣幾分,罰款多少元
不扣分,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