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會見犯人
❶ 新的《律師法》規定律師會見違法犯罪嫌疑人不被監聽,這是出於什麼立法考慮呀
如果你站在犯罪嫌疑人的立場上考慮就不會問這種問題了。
1、犯罪回嫌疑人答畢竟只是嫌疑人,他很有可能是被冤枉的。
2、犯罪嫌疑人只是一個自然人,在刑事訴訟中他要面對的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兩個享有龐大國家權力的國家暴力機關。就算多了個律師,律師也是一個普通人。仍然是一邊無比弱小,另一邊無比強大的局面。
就因為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面對的控訴方過於強大,所以法律更應該傾向於保護犯罪嫌疑人。
另外再告訴你一點,中國的冤案很多很多。有些案子,犯罪嫌疑人都被槍斃了,後來才發現真正的犯人另有他人。
所以說,真正的犯人應該打擊,但是沒有犯罪的人應該保護,而不是讓他們受到冤枉。新的《律師法》規定律師會見違法犯罪嫌疑人不被監聽,正是處於這樣的目的制訂的。
在我看來,我國法律對於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還遠遠不夠。
我看你還是個小孩吧?等你大了多接觸點社會就知道了
❷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遵守《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內
《刑事訴訟法》第四容十二條 辯護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❸ 犯人在監獄犯錯了,是不是不能會見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會見:
(一)正在接受隔離審查的;
(二)禁閉期間的內;
(三)嚴管集容訓期間的;
(四)受警告、記過處分三個月內、禁閉處分六個月以內的;
(五)在會見時夾帶、藏匿違禁品,被查證後六個月以內的。
(六)其他不適宜會見的情形。
❹ 刑事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該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由於刑來事法律相對民事領源域來說更為嚴格,所以刑辯律師在會見時要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律的規范。
2.律師會見時可以根據具體案件的情況操作,但每次會見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轉達親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問候;
(2)了解並關心他們在押期間的生活情況;
(3)對他們進行必要的安慰、鼓勵;
(4)了解他們所知道的案件的最新進展,例如第一次供述;
(5)向其介紹案件最新進展,並根據法律和實踐對案件程序將來的進展可能進行預計;
(6)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咨詢;
3.律師會見時應當製作會見筆錄,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筆錄上簽字。
4.切勿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遞送物品,或者傳授違法犯罪的方法。
❺ 會見罪犯注意事項:禁止交談被捕、被判人員的情況。據體指什麼。
服刑人員本人的判決情況不是秘密,接見時詢問沒有什麼不可以,也不會受到懲罰。
不要對監獄抱有太多偏見,現在監獄管理依法、嚴格,不像電視里造謠的。
❻ 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應在5日內安排會見的有哪幾種情況
A組織、領導、參抄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案件。
B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的案件。
C 走私集團犯罪的案件。
D 毒品集團犯罪的案件。
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48小時之內安排會見,對於黑社會組織犯罪,恐怖組織罪或者走私、毒品犯罪等重大復雜的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師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5日內安排會見。
❼ 律師在看守所內可以單獨會見犯人嗎
可以,《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專嫌疑人、被告人會屬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❽ 律師會見犯人可以把直接信給他嘛
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不能傳遞任何書信和其他物品。
為有利於偵版查和審判活動順利進行,對犯罪權嫌疑人予以羈押,就是為了防止串供等。因此,在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間,不管是律師還是任何人(包括公檢法工作人員),不得私自給犯罪嫌疑人傳遞書信和其他任何物品。
如果確有傳遞書信及其他物品的需要,可以徵得公檢法機關領導批准和看守所的同意。否則將要承擔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