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贈送面積違法嗎
Ⅰ 開發商說的"贈送面積"到底是什麼 權威部門給出明確說法
「我要買房,就喜歡有人送我一些面積,這樣我的房子就大了呀!」這是多數普通民眾都會有的想法,但是,免費送的東西卻不一定好拿哦!因為往往這些地方就隱藏著不為人知的秘密。
贈送的面積是國家給的
「偷面積」,當然並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訴你一個真相,買房贈送面積不是開發商給你的優惠,而是國家已經規定好了的。
在現行的建築設計規范中規定:
(1)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台算一半面積;露台是完全贈送的;
(2)地下室凈高滿2.1米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
(3)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凈高高於2.1米要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
(4)閣樓凈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
因此,開發商利用這些設計「贈」給買房者,可以增加項目銷售的賣點,但實際上這些本來就是你該得的。
贈送面積不屬於產權面積
贈送面積越大,在購房者心裡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團要告訴你第二個真相:贈送面積不屬於產權面積。開發商通常不會將贈送面積寫入購房合同,購房者交房後遇到贈送面積「縮水」的問題,由於沒有合同約束,就很有可能失去與開發商據理力爭的依據。
最後,再叨叨一下下哦!
其一,贈送面積雖好,但還是得看是否實用。一些「贈送面積」譬如入戶花園等,往往存在著光線晦暗、窄小不好用、裝修麻煩、容易飄雨受潮等問題;
其二,入戶花園、挑高陽台、露台等能否封閉起來,取決於城建等職能部門是否批准,否則可能成為違章建築被責令拆除。
另外,開發商經常會承諾給頂層業主的頂層露台、給底層業主的地下室空間等。其實,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該部分空間應當屬於該樓的全體業主共有,而非屬於開發商所有,只要其他業主提出異議,受「贈」的業主是無法獨享其利的。shqianyy
Ⅱ 關於開發商所說的贈送面積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首先,贈送面來積,國家源相關法律法規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相關規定: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台算一半面積;露台是完全贈送的;地下室凈高滿2.1米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凈高高於2.1米要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同樣,閣樓凈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
同時還要注意的是,贈送面積一般不計入產權證的,所以一旦之後有什麼拆遷啊、補助啊,贈送面積是不算入其中的,這個應該在購房合同中寫清楚。除此之外,沒有列入產權的贈送面積是不用交物業費的,在交物業費的時候要看清楚標注的面積。
Ⅲ 在開發商贈送面積內建設施違法嗎
開發商贈予的面積應該不屬於違法的行為。為自己的合法行為。
Ⅳ 開發商贈送面積被認定為違建 怎樣維權
自己不要維權,讓開發商出頭解決,贈送面積都有規定,不是說送完面積沒有手續,這類情況常有,誰找讓找開發商去。
Ⅳ 建築面積 贈送面積都要給錢 合規嗎
不合規。什麼叫「贈送」?通俗地講,就是白給。要錢算什麼贈送呢?開發商在玩文字游戲吧?
Ⅵ 購買商品房時開發商贈送面積行為是不是附帶條件的贈與關系
是,是附帶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你不購房,則開發商不履行贈與行為。現實生活中,開發商為了營銷需要,拿出一部分商品房面積,贈與購房者,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構成附帶條件的贈與關系。供你參考。
Ⅶ 交房之後.開發商不承認贈送面積.要收說是誤差十幾方的錢合法嗎
贈送面積合同中應該有約定,沒有約定開發商是不會輕易白送面積。面積誤差依房管局實測為准。
Ⅷ 開發商贈送面不列入產權能不能告他
不能復,因為贈送面積本來就是開發制商不想總價太高導致客戶流失,用來吸引客戶的一種打了法律擦邊球的手段。贈送面積通常是不記入房產證上面的面積,但是你擁有使用權(不花錢),所以按照你描述的內容,是告不了開發商的。除非說他們在宣傳時誇大了效果、沒有明確說明贈送面積在哪裡、有多大等違反廣告法的地方,這時候就可以去工商局舉報。
像海南這邊,很多樓盤也都是有贈送面積(可拓展面積、全享面積),這部分面積一般都是剛好抵消掉公攤面積,或者套內面積加上贈送面積都大過建築面積,這樣子對於客戶的吸引力就很強。但是要小心以後因為沒有產權引起的糾紛問題。
Ⅸ 請問開發商贈送面積超過百分之廿十是合法嗎這樣的情況能不能解除合同
贈送面積如果不涉及到業主分攤面積的,視為產權給開發所有,可以贈送。如果是不分攤面積,開發無權處分,但都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具體看一下實測面積報告
Ⅹ 買房開發商頂樓面積贈送一層算不算違規問
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