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撤銷
㈠ 你好,請問,法院判決,行政行為違法,因該行為不具有可撤銷內容,後面不具有可撤銷內容,是什麼意思謝謝
我想說,如果你是當事人,拿到判決書,都不看判決書本院認為部分內容嗎?我不知道你的案件情況怎麼樣,但是這樣的判決我舉個例子,比如這個行政行為已經在起訴時失效,所以只能確認違法,撤銷不具有實際意義。
㈡ 哪些情況下的違章,可以申訴撤銷處罰呢
不是所有違章都得急著去交罰款!有哪些情況可以經過申訴撤銷處罰呢?今天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九種違章申訴須知,從此不花冤枉錢
1、因套牌產生的違章
如果愛車不幸被「套牌」,且產生了違章,可直接到交警部門申請復議,請求撤銷處罰。如果套牌車和您的愛車不是同一款車,只要攜帶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主身份證、車主駕駛證和涉案車輛到場拍照取證即可。
若套牌車與你的車同款,則需要證明被拍違章時,你的車不在違章地點,比如:停車票、高速收費票、加油小票、行車記錄儀視頻、監控錄像等均有效。
2、遵從交警指揮產生的違章
如果因信號燈與交警指揮的不一致而導致闖紅燈等交通違章,可申訴撤銷。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38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遇到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
3、避讓特種車輛產生的違章
因為讓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執行任務車輛時,不得已發生的違章行為,可進行申訴交警部門會酌情處理,車主需要提供證據。
4、避讓事故障礙導致的違章
為了避讓前方的違法事故車輛、拋錨或違停車輛時,而不得不壓線變道,通過電子眼、行車記錄儀或手機拍下的畫面證明前方有特殊情況即可提出申訴。
5、信號燈故障導致的違章
因為交通信號燈故障,比如不亮或同時亮起等故障問題導致的違章,車友可進行申訴。通過提供交通信號燈發生故障時的影像資料,例如行車記錄儀或者手機錄制的視頻作為申訴證明材料。
6、因標識不明造成的違章
例如:由於沒有及時清除停車線的痕跡,發生了違章停車;或路牌只允許「右轉」,地面標線卻允許「右轉和直行」,這時直行被拍違章,可通過申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7、車輛被盜搶發生的違章
車輛發生盜搶事件後,應及時報警。除了立案偵查確保車輛早日追回,也方便交警處理這段時間發生的違章記錄。如果在報警前就已發生違章記錄,也要交警大隊申請復議,請求撤銷處罰。
8、車輛重復錄入產生的違章
車友在收到罰單通知時,首先要確認,是否有同一時間、地點被拍攝的情況,如果發生了有可能是被重復錄入。
車友只需按照申訴流程申訴即可,待交警查明原因就可以撤銷重復違章,申訴完成後,只需要為一次違章買單。
9、交警錯誤錄入違章車信息
例如其他在路邊違章停留的車輛,被交警拍照處罰的時候,手動輸入車牌號時輸錯了,輸成了自己的車牌號。車友在收到罰單通知時,先確認,是不是自己的車輛發生的違章,如果不是的話,直接申訴即可,不需要自己去為別人「背鍋」。
以上9種違章,可通過行政復議申請撤銷。行政復議流程怎麼走?
* 什麼是行政復議?
車主對交警的違章處罰有意見的,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的60天之內向所在地的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行政復議,或3個月內向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如何申請行政復議?
申請復議過程:先繳清罰款,然後了解違章詳情,帶上相關材料及行車記錄儀視頻材料,填寫行政復議申請書。
* 行政復議有哪些注意事項?
1、在申訴前繳清罰款,然後去當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了解違法詳情,比如調看違法時的監控錄像。
2、在去申請復議之前,先要把身份證和處罰決定各復印一份。
3、帶上原件和復印件前往機構辦理,在填寫行政復議申請書的時候,一定要將交通違法的來源交待清楚,如果有視頻或是第三方的證據更好。
以後出現這9種違章情況,車主們可以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拿回被扣的分和罰款咯!12分不易,別忘了轉發給朋友們看看!
㈢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 ,對決定撤消 變更行政行為違法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2.適用依據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㈣ 哪些交通違法可以申請撤銷
交通違法可以撤銷的有。車輛被套牌這些都是可以申請撤銷的。但是要提供不在現場的信息。
㈤ 去派出所顯示互聯網違法是什麼意思可以撤消嗎
去公安部門報案並沒有要求帶什麼材料,當然如果有控告對象違法犯罪證據的可交與公安部門,以對案件性質的確定和將來的偵破起到一定的作用。。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第一百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
對於在審查中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必要時,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初查。
初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採取詢問、查詢、勘驗、鑒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
㈥ 國務院發布關於各級政府撤銷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的違法證明的要求
各級政府撤銷違反國家強制性聽聽的違法證明的,這個證據你具體情況可以查一下。
㈦ 行政處罰程序違法,法院是撤銷該處罰決定么
法院會撤銷原處罰決定。因為行政處罰程序違法。撤消此決定後,行政機關按合法的程序對被處罰人重新作出處罰是可以的。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7)違法撤銷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的有:
(一)行政行為撤銷會給國家、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的行政行為有:
(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