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種類
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些
1)警告
2)罰款
3)暫扣機動車駕駛證
4)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行政拘留行政拘留
Ⅱ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的行政處罰的決定:
第四十條 交通警察對於當場發現的違法行為,認為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頭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依據,向違法行為人提出口頭警告,糾正違法行為後放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確定適用口頭警告的具體范圍和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適用一般程序。不需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交通警察應當收集、固定相關證據,並製作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實施。
第四十二條 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並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三)製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四)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五)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即為送達。
交通警察應當在二日內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三條 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處罰的依據、處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處罰機關名稱及被處罰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
第四十四條 制發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
(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三)製作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並通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接受處理;
(四)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由違法行為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上註明;
(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上註明,即為送達。
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 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接受處理的具體地點和時限、通知機關名稱等內容。
第四十六條 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應當由兩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對違法事實進行調查,詢問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基本情況,並製作筆錄;當事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者蓋章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詢問筆錄上註明;
(二)採用書面形式或者筆錄形式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三)對當事人陳述、申辯進行復核,復核結果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四)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五)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六)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即為送達;被處罰人不在場的,應當依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送達。
第四十七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的依據、處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處罰機關名稱及被處罰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一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並執行,可以製作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人只有一種違法行為,依法應當並處兩個以上處罰種類且涉及兩個處罰主體的,應當分別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四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事實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處以罰款的,應當自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作出處罰決定;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罰決定;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違法行為人接受處理或者聽證程序結束之日起七日內作出處罰決定,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應當在人民法院判決後及時作出處罰決定。
第五十條 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適用一般程序。
第二節 行政處罰的執行
第五十一條 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交通警察當場收繳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上註明,由被處罰人簽名確認。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交通警察依法當場收繳罰款的,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駕駛人給予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轉至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違法行為人申請不將暫扣的機動車駕駛證轉至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應當准許,並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第五十四條 對違法行為人決定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違法行為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繳罰款。
Ⅲ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幾類
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3)交通違規種類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依法可以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含量;
(五)收繳物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第三十三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含量:
(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的;
(二)涉嫌飲酒、醉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麻醉葯品後駕駛車輛的;
(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
對酒後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Ⅳ 五類交通違法是什麼
五類違來法行為」專項整源治行動。整治行動以重(中)型貨車、營運客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7座以上麵包車、摩托車為重點車型;重點查處五類違法行為。
五類交通違法
車輛違法類:機動車無證、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非法拼組裝機動車、非法改裝;
無證、酒(毒)駕類:無證駕駛、飲酒後駕駛、醉酒後駕駛、毒駕;
「三超一疲勞」類:客運超員、車超載、超速、疲勞駕駛;
影響通行安全類: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變更車道、違法超車、違法停車、違法掉頭、違反裝載規定、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粘貼反光膜透光率不足50%;
涉牌涉證類:假牌假證、套牌車、不按規定噴塗放大號、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遮擋號牌、污損號牌、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安裝側後防護裝置、粘貼反游標識。
Ⅳ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幾種
現實困惑
違章超車、超速駕駛和違法掉頭等,已成為不少司機的壞習慣,很多人以為交警抓不到、電子眼拍不到,就可以僥幸逃避處罰,有的車主甚至認為即使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也可以交罰款了事。2015年6月,交警抓到了一名違規駕車的司機章某,章某在駕駛機動車行駛的過程中,因不滿路段擁擠,便一直強行超車,在車道換來換去,不料在換到左車道的時候,後面的車沒有注意到,因此發生擦碰。交警因此對章某進行了罰款,認定章某違章超車。我國法律規定,對於交通違法應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那麼,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幾種?
律師答疑
任何人違反法律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也不例外。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規定了五種處罰種類。該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依據違法行為的輕重,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行為人實施上述處罰。本案中,章某違章超車,理應受到處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法律解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反法律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道路安全交通法》明確規定了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對駕駛人起到震懾作用,同時也是為了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
Ⅵ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些
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機構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處人員是:交通警察。《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1)警告警告是處罰機關對道路交通違章行為人的告誡,這種行政處罰帶有教育性質,又具有強制的性質。
警告處罰的作用在於指出違法行為的危害,促使行為人認識違章錯誤,不至再犯。警告是一種較輕的行政處罰,一般適用於初犯,同時其違法行為必須具有情節比較輕微、後果極小的條件。
2)罰款罰款是限定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額貨幣的經濟性處罰,具有強制性。
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其執行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的具體處罰幅度內執行。
3)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是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證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內停止其機動車駕駛資格的處罰。這種處罰一般要比罰款嚴厲。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和其他處罰合並使用。
4)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是取消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資格的處罰,屬於非常嚴厲的處罰。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和其他處罰合並使用。
5)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處罰機關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短期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是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人,違法情節比較嚴重、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嚴重危害後果的一種處罰。
Ⅶ 常見交通違章種類有哪些
常見的就是闖紅燈,壓線,超速。
Ⅷ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有哪些
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機構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處人員是:交通警察。《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1)警告警告是處罰機關對道路交通違章行為人的告誡,這種行政處罰帶有教育性質,又具有強制的性質。 警告處罰的作用在於指出違法行為的危害,促使行為人認識違章錯誤,不至再犯。警告是一種較輕的行政處罰,一般適用於初犯,同時其違法行為必須具有情節比較輕微、後果極小的條件。 2)罰款罰款是限定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額貨幣的經濟性處罰,具有強制性。 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其執行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的具體處罰幅度內執行。 3)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是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證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內停止其機動車駕駛資格的處罰。這種處罰一般要比罰款嚴厲。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和其他處罰合並使用。 4)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是取消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資格的處罰,屬於非常嚴厲的處罰。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和其他處罰合並使用。 5)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處罰機關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短期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是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人,違法情節比較嚴重、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嚴重危害後果的一種處罰。
Ⅸ 交通違章有哪些種類,代碼各是那些
交通違法代碼由四位數字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則進行分類,排列順序從左到右依次為一位行為分類代碼,一位計分分類代碼,二位數字順序碼。第一位代碼:行為分類代碼,
交通違法代碼圖解
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所處的分類代碼;第二位代碼:記分分類代碼,表示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分類代碼;第三、四位代碼:順序碼,表示在同一行為分類中出現的行為的順序碼。例如:1303——「1」表示機動車行為,第2個數字「3」表示要扣3分,後面的「03」表示在扣3分這一類里的第三個行為,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第一位代碼即行為代碼共1到5及7、8幾種,1表示機動車通行,2表示非機動車通行,3表示行人、乘車人通行,4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表示其他規定,7表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施細則規定,8表示各市(地區、自治州、盟)的地方法規。
第二位代碼即記分分類代碼共0、1、2、3、6、7幾種,0表示不記分,1表示記1分,2表示記2分,3表示記3分,6表示記6分,7表示記12分。
公安部原交通違法行為代碼表共有違法行為337種,其中:機動車通行175種,非機動車通行55種,行人、乘車人通行30種,高速公路通行28種,其他規定49種。
交通違法代碼表
編輯
註:車主可通過交通違法代碼表查詢具體交通違章行為,也可以使用車輪查違章[1] 等手機app軟體,查詢交通違法代碼和具體交通違章行為。
交通違章代碼查詢:
違章代碼
扣分
罰款金額
違法行為
依據
1001 0 1000吊銷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A:駕駛拼裝的非汽車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法》第100條第2款、《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0項第1種行為
1001 0 1500吊銷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B:駕駛拼裝的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法》第100條第2款、《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0項第1種行為
1002 0 1000吊銷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A: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非汽車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法》第100條第2款《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0項第2種行為
1002 0 1500吊銷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B: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法》第100條第2款《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0項第2種行為
1003 0 吊銷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A: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法》第101條第2款
1003 0 吊銷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B: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省條例》第65條
1004 0 吊銷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 《法》第101條第1款
1005 0 1000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A: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的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1種行為、《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項第1種行為
1005 0 1500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 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B: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汽車的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1種行為、《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項第1種行為
1006 0 1000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A: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的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種行為、《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項第2種行為
1006 0 1500可以並處拘留15天以下 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B: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汽車的 《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種行為、《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項第2種行為
1007 0 1500可以並處吊銷 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法》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1種行為、《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2項第1種行為
1008 0 1500可以並處吊銷 把機動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 《法》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2種行為、《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2項第2種行為
1009 0 1500可以並處吊銷 把機動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 《法》第99條第1款第2項第3種行為、《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2項第3種行為
1010 0 1000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A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的 《條例》第28條第3種行為、《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項
1010 0 1500 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B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汽車的 《條例》第28條第3種行為、《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省條例》第64條第1款第1項
1011 0 1000 非法安裝警報器的 《法》第97條第1款第1種行為、《法》第15條、《省條例》第63條第1種行為
1012 0 1000 非法安裝標志燈具的 《法》第97條第1款第2種行為、《法》第15條、《省條例》第63條第2種行為
1013 0 200 駕駛證丟失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條例》第28條第1種行為、《法》第90條、95條
1014 0 200 駕駛證損毀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條例》第28條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1015 0 200 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條例》第28條第4種行為、《法》第90條、95條
1016 0 200 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條例》第28條第6種行為、《法》第90條
1017 0 150 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 《法》第98條第1款
1018 0 150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法》第36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1019 0 150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法》第37條、第90條
1020 0 200 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 《法》第38條第1種行為、第90條
1021 0 200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行駛的 《法》第45條第1款、第90條、《條例》第53條第2款第1種行為
1022 0 200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行駛的 《法》第45條第1款、第90條、《條例》第53條第2款第1種行為
1023 0 100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口、路段的 《法》第45條第2款、第90條、《條例》第53條第3款
1024 0 100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法》第45條第2款第2種行為、第90條
1025 0 100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 《條例》第53條第2款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1026 0 50 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通行的 《法》第46條、第90條
1027 0 150 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法》第48條第1款第1種、第90條、《條例》第54條第1款
1028 0 150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飄散載運物的 《法》第48條第1款第2種行為、第90條、《條例》第62條第5項第1種行為
1029 0 150 運載超限物品時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 《法》第48條第2款第1種行為、第90條
1030 0 150 運載超限物品時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法》第48條第2款第2種行為、第90條
1031 0 200 運載危險物品未經批準的 《法》第48條第3款第1種行為、第90條
1032 0 200 運載危險物品時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 《法》第48條第3款第2種行為、第90條
1033 0 200 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法》第48條第3款第3種行為、第90條
1034 0 200 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法》第48條第3款第4種行為、第90條
1035 0 200 載客汽車載貨違反規定的 《法》第49條第2種行為、第90條、《條例》第54條第2款
1036 0 200 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 《法》第50條、第90條、《條例》第55條第2項
1037 0 200 未將故障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法》第52條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1038 0 50 不避讓正在作業的道路養護車、工程作業車的 《法》第54條第1款、第90條
1039 0 200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法》第56條第1款、第93條第2款、第90條、《條例》第63條
1040 0 150 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條例》第13條第3款、《法》第90條
1041 0 200 道路養護施工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時未開啟示警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條例》第35條第1款、《法》第90條
1042 0 200 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條例》第44條第1款、《法》第90條
1043 0 200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條例》第44條第2款、《法》第90條
1044 0 200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條例》第49條第1款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1045 0 200 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掉頭的 《條例》第49條第1款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1046 0 200 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條例》第49條第2款、《法》第90條
1047 0 50 機動車未按規定鳴喇叭示意的 《條例》第59條第2款、《法》第90條
1048 0 150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條例》第62條第8項、《法》第90條
1049 0 50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條例》第62條第2項、《法》第90條
1050 0 50 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未低速通過的 《條例》第64條、《法》第90條
1051 0 100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指定的道口通過的 《條例》第65條第1款、《法》第90條
1052 0 100 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時不按指定的時間通過的 《條例》第65條第1款、《法》第90條
1053 0 50 機動車行經渡口,不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不依次待渡的 《條例》第65條第2款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1054 0 50 上下渡船時,不低速慢行的 《條例》第65條第2款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1055 0 200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的 《法》第53條第2款第1種行為、第90條、《條例》第66條
1056 0 200 特種車輛違反規定使用標志燈具的 《法》第53條第2款第2種行為、第90條、《條例》第66條
1057 0 100 機動車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不低速行駛的 《條例》第67條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1058 0 100 機動車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內不避讓行人的 《條例》第67條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1059 0 150 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的 《條例》第62條第6項第1種行為、《法》第90條
1060 0 150 駕駛摩托車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的 《條例》第62條第6項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1061 0 150 拖拉機駛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道路的 《法》第55條第1款第2種行為、第90條
1062 0 150 拖拉機駛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