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霸違法
1. 高鐵座霸男子回應說了什麼
8月21日,
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車上遇座霸」視頻熱傳,
在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上,
一名男子在女乘客上車前,
先坐在了屬於女乘客的座位上,
並拒絕與乘務人員的溝通,
稱「無法起身,不能歸還座位」。
事件發酵之後,
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此外,
孫先生也敘述了當時事情的經過,
稱自己因為上車較早,坐錯了座位:
我昨天去濟南站坐高鐵,早上七點多發車,然後上了車之後,由於車上的人比較少,我就坐下來了,就在我座位的旁邊(左邊06F號座位),我的座位也是靠窗的,座位號是05車05A號,後來在濟南西站又上來了一位女士,她(女士)上來之後我已睡了一會兒了。
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說,我和你換座吧,然後她就沒同意。後來她就找了列車長,列車長一過來之後就完全向著她,我就有點不理解,所以就態度不太好,後來又叫來了乘警,經過商量,乘警說讓我坐在那個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同時,
微博網友「大愛緣-李慶亮」稱,
孫先生還委託他在微博上表達歉意:
遇到「座霸」怎麼辦?
有記者就「佔座」一事咨詢了12306熱線。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在高鐵上遇見佔座現象,可以及時找列車長、乘務員反映,將佔座乘客勸離。不過,倘若佔座乘客不配合,也無法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據了解,今年3月,中國民航局發布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中,將「強佔座位、行李架」等擾亂客艙秩序的行為列入「失信黑名單」,公安機關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實施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12306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尚無具體針對列車「佔座」行為進行處罰的規定。
中國鐵路總公司2017年制定《鐵路旅客信用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目前有7種行為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後,當事人個人身份信息將被鐵路部門記錄,納入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管理,主要包括:
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
倒賣車票、制販假票;
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和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
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
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為。
「假如只是佔座,沒有發生嚴重危害性行為,比如人身傷害,我們也無法採取強制措施。」該工作人員這樣告訴記者。
此外據媒體報道,針對發生在21日的「座霸」事件,濟南鐵路局濟南客運段黨委宣傳部回應稱,將對男子佔座一事發布統一聲明。
2. 「座霸」不違法的結論下的有點輕率嗎
國家旅遊局早已發布《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此前,一些擾亂飛機秩序的乘客已被納入相關「黑名單」,而該辦法也明確規定,可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包括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此外,國家旅遊局早已發布《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此前,一些擾亂飛機秩序的乘客已被納入相關「黑名單」,而該辦法也明確規定,可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包括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事實上,乘客出行是為了旅遊、出差、探親、訪友,抑或是兼而有之很難說清,也有可能主因是外出開會,但是在會議間歇臨時起意前往周邊景區游覽……所以,在執行這一辦法時無需對乘客的出行目的較真兒,只要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擾亂秩序,而且又不聽勸阻的,就可以將其納入「黑名單」,令其在一定時間內乘機、乘車、出境等受到限制。
來源:法制晚報
3. 高鐵座霸男子被指論文抄襲嗎
8月抄21日,在山東濟南G334列車上襲,有網友稱一男子上車強佔一女士靠窗座位。雙方協商不成,女士叫來乘務長調解,不料男子仍不願起身,耍起無賴說自己站不起來。車上乘客稱,女子上車發現座位被占,詢問得知男子與鄰座不認識,非要「霸佔」自己的座位。
孫某在《工業經濟論壇》2017年第6期發表論文,內容為研究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的現狀和對策。在中國知網中以該主題進行搜索共有9條結果。最早的一篇論文為2014年3月發表。網友比對兩篇論文主體部分存在高度相似部分。
4. 你遇到過「座霸」嗎是如何對待的
霸坐還沒有遇到過,如果遇到肯定也是要讓他讓座,如果不讓那就只能找乘務了
5. 「座霸」當懲戒 「人肉」須克制
「罪錯應負責任,人格不容侮辱」。依法保護包括隱私權在內的人格權利不受侵犯,是基本法治原則。也就是說,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不容侵犯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對於類似有錯在先的「小惡者」,隨意侵犯其人格權利的現象並不鮮見。尤其是在互聯網廣泛普及的當下,不少人對「大法不犯小錯不斷」的「小惡者」,動輒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肆意利用「人肉」等手段侵犯他人人格權。這種隨意侵犯他人人格權的違法行為雖然直接的根源在於樸素的義憤心理,但也是法治意識淡薄甚至欠缺的一種表現。有鑒於此,不論這類有錯在先的「小惡者」罪錯多麼嚴重,也不論其行為多麼令人義憤填膺,都只能按照「情感的歸情感、法治的歸法治」之要求,依法讓其承擔應有的責任,而不能任由侵犯人格權的違法之舉無所顧忌。
作為現代法治社會的公民個體,尊重每一個人的權利,維護每一個人的尊嚴,都是基本的法治理念。即使他人罪錯在先,也不得僭越法律底線而隨意侵犯其人格權。
來源:燕趙都市報
6. 8月21日,G334座霸照片。
果然是一張惡心的嘴臉
7. 高鐵「座霸」男終於被處罰了網友為何覺得輕了
最近在網上「火」起來的高鐵「座霸」,被強大的網友們人肉出來,盡管有幾家企業被躺槍,但最終還是被網友人肉出來了其真實身份,沒想到他還是一個博士。在高鐵上面對列車長以及乘警,居然說出這樣的話「站不起來,到站幫我找個輪椅」,而且他在做出這樣的事情後毫無悔意,更說出:「今天上午,我又把一車廂的人耍的團團轉。」
希望妹子們能擦亮你們的眼睛,千萬不要落到這等油膩男的手中!否則就他這種態度,不被他氣死也被他「玩」死,更會受到譴責。在這里更有提醒那些在社科院在讀的女同學們,這樣的「師哥」遇到了還是躲遠點吧。你們認為對於這位「博士座霸」的懲罰,到底低不地?
8. 高鐵「霸座」男受到了什麼處罰
處罰:對其治安罰款200元。按照《關於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管理辦法》第七條之規定,180天內限制其購買車票。
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網站2018年9月3日發布《8月份新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公示及公告情況說明》,新增因嚴重失信行為而限制乘坐火車嚴重失信人247人。高鐵「霸座男」孫赫出現在「黑名單」中,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車席別。
2018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鐵路總公司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並於5月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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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霸座事件始末:
2018年8月21日,在從濟南西站開往北京的G334次高速動車組列車上,一男子霸佔別人的座位還對前來勸阻的乘務員各種胡攪蠻纏,視頻發到網上後,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從而被人稱為霸座哥。
2018年8月22日,該男子通過媒體向公眾致歉,但網友們似乎並不買賬。事發後,關於該男子身份的各種傳聞迅速流出,稱該男子名叫孫某,山東籍,為奧的斯電梯公司員工,還有消息指該男子為韓國知名大學在讀博士。
8月22日,奧的斯電梯官方首先發聲,表示經查該男子並不是奧的斯員工。但關於該男子為在讀博士的傳聞,經媒體記者證實,消息屬實。
2018年8月23日上午,記者致電網傳該男子就讀的韓國圓光大學,該校國際交流處的一位老師告訴記者,她已經知道了國內的這則新聞,確認霸佔座位的男子就是該校在讀博士孫某,但孫某專業與網上所稱的「信息經濟專業」不符。
圓光大學沒有這一專業,經濟專業領域里只有經濟系和經營系。但至於該男子是脫產博士還是在職博士,在國內有無任職,究竟攻讀什麼專業,平時在校成績如何,表現如何,國際交流處的老師表示,這些信息都不能向記者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