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行為舉例
A. 請舉例一些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以及犯罪行為的例子 如:民事違法:xx 行政違法:xx 犯罪行為:xx…
1、勞動社保行政違法行為,
某省級勞動社保部門在審核企業員工退休時,依據退休審核程序,應當審核企業送審員工的原始人事檔案,但勞動社保部門沒有審查《幹部檔案》,就將申報是內退幹部的某女會計師,憑用人單位偽造簽名的一紙工人退休通知書和30年前參加工作時的招工政審表,就將1983年轉為國家正式幹部1986年畢業的大學畢業生,中級技術職務的會計師做生產工人50歲強行退休,其濫用職權的行為直接違反黨和國家的幹部政策和《檔案法》《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勞動監督機構執法犯法,濫用職權猖獗。
2、企業勞動社保民事違法行為
而某國有企業在不斷進行內部機構調整中,不執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否認企業員工30年的國家幹部(管理人員)工作歷史,偽造員工簽名,製作虛假工人退休通知及員工簽名,用不能進入幹部人事檔案的企業違法的管理資料做《幹部檔案》進行企業員工退休報批。為了少數人的利益,侵犯職工的合法權益,違反勞動合同和崗位協議。企業為了承包人利益,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不斷發生,是造成社會不穩定的主要方面。
3、枉法裁判犯罪行為
法院在明知勞動保障機關沒有審查《幹部檔案》,沒有工人崗位證據的情況下,不採信某女大學生的多個大學畢業證書,會計師資格和會計師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財務部長聘書,財務部長任命書、財務部長崗位協議,財務部長崗位職務工資等幾十個連鎖證據;採信虛假資料,徇私索賄、轉移訴訟請求,進行莫須有的幹部(管理人員、中級技術人員)身份喪失的人事判決。造成被侵害人人身權、榮譽權、勞動權的喪失和10萬元以上的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才構成枉法裁判罪)
總之,由於沒有建立企業勞動合同法律監督機制,隨意侵犯職工合法權利,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不斷發生。
B. 民事違法行為例子有哪些
1,違反合同的行為,即沒有合法理由而不履行合同的行為。
2,在合同以外,侵害他人民事權力的行為。比如:消費者被騙;在未知情況下,個人肖像、名譽被用於商業活動;被毆打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人生健康受到侵害。等等
判斷一個違法行為是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還是刑事違法行為,主要的是看違法行為的主體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還是違反民事法律規定的或者是觸犯刑法行為的。
簡單來說,違法行為嚴重觸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屬於刑事違法行為;
輕微違法行為,尚達不到刑事處罰標準的,可以進行行政處罰(治安處罰),就屬於行政違法行為;
所謂的民事違法行為,只能說違法法律規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利,需要進行賠償或承擔其他責任的行為。
例如:在網上傳某人緋聞或者隱私,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是民事違法行為,應當賠償對方損失;如果在網上轉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謠言,造成公眾恐慌的,但沒有嚴重後果的,就是行政違法,會受到治安處罰;在網上傳播企圖顛覆政府國家的謠言,危害國家安全的,就構成刑事違法,要受到刑事制裁。
C. 舉例說明什麼叫民事違法行為和行政違法行為他們有什麼共同之處
民事違法,來如違背民事合同,民事侵自權等。
行政違法,分為行政主體違法和行政相對人違法,前者主要指行政機關等違法行政,比如工商局沒有依據查封你家開的公司。後者主要指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行為,比如你開車闖紅燈。
他們的共同點就是都是與法律規范的規定或精神內核不符,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評價
D. 誰能舉例說明一下違法規避法律行為
法律規避又稱「法律欺詐」,是指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為了實現利己的目的,故版意改變構成法院權地國沖突規范連結點的具體事實,以避開本應適用的對其不利的准據法,從而使對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適用的行為。
構成法律規避,應具備下列要件:當事人主觀上必須有規避法律的故意;被當事人規避的法律必須是內國沖突規范所援引應當適用的某國實體法,而且是有關強行性或禁止性法規而非任意性法規;法律規避必須是通過改變構成沖突規范連結點的具體事實來實現的;法律規避必須是既遂的,即在客觀上已形成了法律規避的事實,當事人所希望的那個實體法得到適用,當事人的目的已達到。
我國堅持規避內國法無效原則。對於規避外國法的行為,我國根據具體情況而定,若是被規避的外國法本身就與法院地國的公共秩序相違背,則這種法律規避行為應視為有效,如果規避的是外國法中正當合理的規定,則規避行為無效。
E. 增值稅發票違規行為的例子
案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終審裁定,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行賄罪,決定對石嘴山市鑫遠商貿有限公司經理安建明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9年8月,安建明、李柱、李同(在逃)冒用郝自義的名義,在石嘴山市惠農區注冊成立了鑫遠商貿有限公司。自2009年8月~11月,在無實際經營的情況下,3人通過他人從天津市大港燃料公司等13家公司,以票面額3%~5%的價格接受貨物為柴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79份,金額8272萬余元,進項稅額1406萬余元,實際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8014171.25元。為給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他們又從稅務局代開貨物品名為煤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08份,價稅合計2214萬余元,實際抵扣稅額39萬余元。在取得了以上進項後,通過他人介紹,其以票面額9%的價格向5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593份,價稅合計6608萬余元,金額5648萬余元,虛開稅額960萬余元,實際抵扣稅額958萬余元。
今年1月,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安建明、李柱冒用他人名義虛假出資注冊公司,在無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958萬余元。其中,安建明還多次向稅務機關執法人員行賄共計7.2萬元。該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對安建明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柱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6萬元。
一審判決後,安建明等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寧夏高級人民法院。寧夏高院經審理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F. 民事違法行為案例有哪些
案例有:
1、朱某在工廠浴室撿到蘇某的進口手錶,先說第二天歸還,後來又說自己把手錶弄丟了。蘇某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朱某限期歸還手錶。
2、2006年1月19日凌晨4時許,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女教授歐陽潔跳樓身亡。歐陽潔生前曾與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副院長、翻譯研究中心主任王東風簽訂一份翻譯合作協議,由王東風所在的翻譯研究中心為歐陽潔的3本管理學著作進行翻譯。歐陽潔父母認為,女兒的死,和女兒與王東風的合同糾紛有間接關系。就這份翻譯合同,歐陽潔的父親歐陽周向天河法院起訴王東風違約,要求王東風支付違約金26萬元。昨日,此案在天河法院開庭。王東風稱:他嚴格執行了翻譯合同,歐陽潔的死與他無關。
2006年3月8日,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歐陽潔與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副院長王東風以及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簽訂三方翻譯合作協議,約定由王東風翻譯歐陽潔的3本管理學著作(《決策管理――理論、方法、技巧與應用》、《國際管理挑戰賽賽前必讀》、《市場預測與決策分析方法》),3本書合計126萬字。該協議內容十分簡單,未就翻譯質量作出具體約定。僅約定歐陽潔需要支付給王東風3筆費用,合計30萬元。
歐陽周提出,雖然合同中沒有具體約定3本書的翻譯要達到什麼水平,但王東風組織了一批學生翻譯,導致翻譯出的文稿質量不合格,被皮爾遜公司退回。
歐陽周認為,在合同沒有具體約定翻譯質量的情況下,應當參照行業標准。王東風所在的翻譯研究中心只是一個研究機構,不是營利性機構,沒有資質去為管理學專業著作進行翻譯。"如果歐陽潔在這個問題上犯了錯誤,那麼王東風作為專業人士犯了更大的錯誤。"在沒有資質的前提下,王還組織沒有翻譯資格的學生對該書進行翻譯,直接導致翻譯質量不合格,書稿被退回。此後,歐陽潔為了讓書稿達到出版標准,又出資讓他人翻譯書稿,給她經濟上帶來很大困擾,回老家借錢時曾在家人面前痛哭。
王東風的律師提出,翻譯質量並無問題,而是歐陽潔一直都有資金問題的困擾,到譯稿已經完成時歐陽潔都未能全額付款,至今仍有4萬元未付,如果說違約也是歐陽潔違約。歐陽潔也知道不是由王東風本人翻譯,有一批學生在翻譯書稿。協議並未說明要由王東風本人翻譯。
年過70的歐陽周和陶琪參加了長達3個小時的庭審。陶琪向記者表示,打這個官司並不是為了錢,而是要討個公道。法庭建議雙方調解,王東風的律師表示,如果要補償願意補償1.5萬元,對此,歐陽周表示,如果補償數額太低他不會接受。
G. 求一般違法行為的案例8例,犯罪的案例2例!!!急!!!
說一件刑事犯罪的事:是三個暴徒毆打一位無辜老人。救治後,老人復活了。明知版三罪犯是一家人,權知道姓名,也知道住址和工作單位,派出所有詳細備案。是路過行人報案但不肯出庭作證。救人光明正大直言不違開誠布公問心無愧,是接受收買了,是共守同盟包庇壞人了。說是隱私,,,
1、先說證人不肯出庭的心理矛盾。有幾種最大的可能?分析。
2、三暴徒是:聚眾斗毆,械鬥尋釁,惡意傷人。毆打無辜,仗勢欺人。
3、派出所,幹警,不作為,不做主。像一朵牆。
案件有時間,有地點,有原告,有被告,有證人,警察有現場勘察,有偵察筆錄,事發18個月了沒進展。多參與分析討論。
H. 違法犯罪的例子
近期查處的手機違法簡訊息四大典型案例:
1、北京市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一利用發送手機簡訊息從事賣淫嫖娼的犯罪團伙
北京市公安機關針對近期利用手機發布賣淫招嫖等違法簡訊息較為突出的情況,深入開展打擊專項行動。10月以來,北京市公安機關對通過群眾舉報的千餘條案件信息分析,最終發現了一個招嫖賣淫團伙線索。經過近一個月的縝密偵查,逐漸摸清了該團伙的人員分工情況及活動規律,先後將劉某等13名賣淫嫖娼犯罪嫌疑人抓獲,當場起獲群發器6部,手機10餘部。經初步審查,劉某等13人交代了其利用手機發送簡訊息進行賣淫嫖娼的犯罪事實。
2、南京、廈門兩地公安機關聯手打掉一利用手機簡訊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
11月14日,江蘇南京、福建廈門兩地公安機關通力協作,成功打掉了一涉及江蘇、天津等多個省、市的系列利用手機簡訊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在廈門市抓獲吳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繳獲電腦3部、手機40餘部、手機卡150餘張、銀聯卡20餘張以及大量詐騙單據等作案專用工具。經查,吳某夥同其他犯罪嫌疑人,租用鐵通「商務一號通」,冒充「銀聯中心卡務部」、「經濟案件調查中心」向客戶發送虛假信息,大肆騙取信用卡用戶資金。該團伙內部組織分工嚴密,手段詭秘狡詐,反偵查意識較強。今年8月份以來,僅南京市就有近百人被騙,涉案金額100餘萬元。
3、福建、浙江兩地公安機關聯手摧毀一利用手機簡訊息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
11月21日,福建省公安機關與浙江省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在福州市鼓樓區成功摧毀一利用手機短消息從事詐騙活動的犯罪團伙,抓獲黃某等20多名犯罪嫌疑人。經查,7月份以來,黃某等人以廣東廣睿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名義,利用手機簡訊息向不特定人發送陝西太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欲轉讓原始股份的虛假信息,偽造該公司的虛假證明材料,誘騙受害人購買所謂的「太和科技」股,並將現金打入其指定的銀行賬戶,短短3個月內即詐騙100多萬元。
4、遼寧、福建兩地公安機關密切配合破獲一利用手機簡訊息詐騙銀行卡存款案
自10月份以來,遼寧沈陽市公安機關連續接到群眾舉報稱,不法分子利用手機簡訊息發送「銀行卡消費金額將被扣除」的虛假信息,並冒充銀行信用卡工作人員及金融犯罪調查人員,讓受害人在ATM機上操作「更改識別碼」(實為轉賬),實施詐騙。經過縝密偵查,沈陽市公安機關鎖定該系列簡訊息詐騙案的源頭在福建泉州市,遂組成專案組開展工作。在泉州市公安機關的配合下,11月3日,將郭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當場繳獲銀行卡30張(其中2張卡內有存款7萬元)、手機卡80張、手機15部、簡訊群發器7部等作案工具。經初步審查,該團伙交代了發送手機簡訊息並假冒銀行人員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安宣)
當前簡訊違法犯罪呈現四大特點 跨區域作案突出
11月份違法簡訊舉報10.7萬余起 108個賬戶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