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裝修
Ⅰ 有關物業常見的違章裝修處理方式
裝修施工期間,發現違章裝修的,公共事務組應立即要求裝修人停止違章裝修,並視情況採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一)批評教育,規勸改正(如不按規定時間施工等)。
(二)責令停工,出具《違章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如侵佔公共場地等)。
(三)責令恢復原狀(如在承重外牆面打洞)。
(四)扣留或沒收工具。
(五)水電集中供應的,視情況暫停水電(如改變管線等)。
(六)要求賠償損失或按規定罰沒押金(如損壞電梯表面或其他公共設施等)。
(七)情況嚴重的,上報當地上級主管部門(如破壞房屋結構,拒不整改的等)。
Ⅱ 物業如何面對業主違章裝修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了幾種室內裝修時禁止從事的行為,其中就包括禁止擅自擴大房屋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對於您提供的情況,物業公司應該採取如下措施:
第一、物業公司應當立即制止該違章裝修行為,如果業主拒不改正或者已造成門窗尺寸擅自擴大的事實,物業公司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第二、如果業主在裝修前曾與物業公司專門簽署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或者在業主與物業公司簽署的《居住物業管理協議》中有關於室內裝修的規定,物業公司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追究業主的違約責任;第三、如果業主委託的裝修公司在裝修前也曾與物業公司簽署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公司可以根據協議直接要求裝修公司停止違章裝修行為;裝修公司拒不改正或者已造成門窗尺寸擅自擴大的事實,物業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裝修公司,追究其違約責任。
參考物業管理法律法規:
關於加強住宅裝飾裝修活動中擅自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監督執法的通知
http://www.gywygl.com/5/11629.html
當然,就此種禁止的裝修行為,物業公司還應當告知相鄰業主,相鄰業主可追究違章裝修業主的責任,物業公司則有協助調查取證的義務。
案例回放
周女士與張先生是樓上樓下的鄰居,周女士住在樓下,張先生住在樓上。兩家辦理了入住手續後分別開始裝修。在裝修期間,張先生發現,樓上的周女士在樓上不停地砸他家的屋頂。經了解,原來樓上的周女士家為了為了建造一座錯層樓梯,擅自將樓板也就是張先生家的屋頂打透,並截斷了變截面梁的主鋼筋兩根,輔筋數根,致使樓板的承重梁結構受到嚴重損壞。樓板的承重梁結構受到損壞後,張先生曾多次與周女士和她家的裝修人員進行交涉,要求其暫停裝修並依法恢復原狀。周女士並沒有理會張先生提出的要求,仍然繼續裝修。因為房屋得不到修繕,屋頂隨時都會跌落碎石的危險,張先生只能停工。張先生向小區物業公司投訴無果後,決定把周女士及小區物業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周女士在裝修自己的房屋時擅自拆改房屋結構,其行為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由於被告周女士的拆改行為,致使原告不能入住自己的房屋,給原告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對此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物業公司在收取原告和被告交付的裝修保證金後,未能盡到監督和管理責任,造成被告周女士對房屋結構拆改,因此被告物業公司應在收取的保證金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因此判令:一、被告周女士對其房屋拆改部分按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檢測中心所出具的鑒定報告的要求,委託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修復、恢復原狀,由被告物業公司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驗收,上述費用由被告周女士承擔。二、被告周女士賠償原告張先生因未能入住房屋的經濟損失17000餘元,物業費共計3000餘元。被告物業公司在收取裝修保證金的范圍內對上述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分析
廣東華譽律師事務所的郭嗣彥律師對本案例進行了分析。郭律師認為,在本案中,被告周女士應對本案負主要責任,物業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是合理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明確了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改變房屋用途,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卧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外觀;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損壞或者擅自佔用、改建物業共用部位等行為列為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行為。若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而物業公司未能對周女士的裝修行為進行有效的全過程監督管理,也未責令周女士限期整改,並未及時處理原告張先生的投訴,從而造成被告周女士違法裝修,並擴大了原告的損失。因此在本案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參考物業管理法律法規:
http://www.gywygl.com/56/10743.html
Ⅲ 房屋裝修違規行為有哪些
常見住宅違規裝修行為
1、未經物業公司批准擅自裝修(沒有物業公司開出的裝修施工許
可證)
2、擅改房屋結構、管線、管道等設施設備;
3、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
4、擅動明火、吸煙;
5、裝修材料,垃圾通道堆放;
6、裝修材料走客梯;
7、違規搭建(封陽台、防盜網、玻璃陽光房)
8、超過裝修期;
9、不按時間裝修;
10、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11、裝修人員必要的消防器材;
12、裝修亂放亂倒裝修垃圾(裝修垃圾必須裝袋打包整齊堆放垃圾房,業主自行清理裝修垃圾的單元嚴禁把裝修垃圾堆放公共區域);
13、
裝修材料不合環保規定,釋放污染氣味;
14、裝修人員破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
15、裝修單元門前未做防護措施,人員及材料出入影響小區整體環境衛生;
16、不按裝修申報內容施工,存在少申請多施工現象等。
1、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等違法行為的,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2、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有關規定,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的違法行為,由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3、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如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的,由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Ⅳ 買完房子入住一年鄰居投訴違章裝修怎麼辦
買完房子入住一年鄰居投訴你在違章裝修,如果確實是存在這個行為,媽媽馬上改正過來,如果他是在無理取鬧,就是在找你家的茶那麼就不要管它讓他投訴好了。
Ⅳ 裝修中常見的違章行為有哪些
常見住宅違規裝修行為
1、未經物業公司批准擅自裝修(沒有物業公司開出的裝修施工許 可證)
2、擅改房屋結構、管線、管道等設施設備;
3、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
4、擅動明火、吸煙;
5、裝修材料,垃圾通道堆放;
6、裝修材料走客梯;
7、違規搭建(封陽台、防盜網、玻璃陽光房)
8、超過裝修期;
9、不按時間裝修;
10、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11、裝修人員必要的消防器材;
12、裝修亂放亂倒裝修垃圾(裝修垃圾必須裝袋打包整齊堆放垃圾房,業主自行清理裝修垃圾的單元嚴禁把裝修垃圾堆放公共區域);
13、 裝修材料不合環保規定,釋放污染氣味;
14、裝修人員破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
15、裝修單元門前未做防護措施,人員及材料出入影響小區整體環境衛生;
16、不按裝修申報內容施工,存在少申請多施工現象等。
1、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等違法行為的,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2、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有關規定,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的違法行為,由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3、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如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的,由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Ⅵ 哪些屬於違章裝修行為,出現違章行為時你該如何處理
你好,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
2.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3.破壞房屋外貌
4.擅自改建佔用物業共用部分
5.損壞或者擅自佔用、移裝公共設備設施
6.存放不符合安全的易燃易爆品,或者存放鋪設超負荷物品
7.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8發出超過規定的雜訊
9
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處理方法:
對裝修巡視中初次發現但還沒有造成實質性破壞的違規行為,經責任者及時糾正後,不再追究其他責任。
對未辦手續私自裝修或經制止仍未糾正並造成房屋、設備實質性損壞的違章裝修行為,責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完畢後方可恢復施工。
停工後,應按下列標准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一)、私自裝修者,應補簽裝修協議,並繳納裝修違約金200元;私自加、改裝修協議項目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每項繳納裝修違約金20-100元。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責令其恢復原狀,並繳納裝修違約金200-2000元:
1、拆改有承重作用的部位(承重牆、承重梁、圍護牆等);
2、未在指定位置安裝空調;
3、違規剔槽、打眼;
4、未經許可拆改管線及終端設備;
5、影響樓宇外觀的裝修(形狀、顏色、規格、材質等),外觀包括牆面、窗扇等從外部可視的部位;
6、私改電表箱內電路;
發帖不易,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