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處理要帶什麼
『壹』 去處理違章停車需要帶什麼證件去
如果是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帶上駕駛證、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就可以了。 如果是代替違章人去處理違章,要帶上代辦人的身份證、違章人的身份證、違章人的駕駛證和車輛的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
『貳』 違章停車需要帶些什麼
1、既然是違章停車,那麼交管部門肯定不能確定駕車人是誰,所以只需要拿個駕駛證,而並不一定需要本人的.
2、帶的東西大家都說了,錢(100-200),任意一個人的駕駛證(前提准駕和違章車輛一致),該車的行駛證.
3、另外補充說明記分的問題.如果交管部門按照"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進行處理,那麼不記分,但如果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那麼要記2分.
『叄』 違章停車處理要不要帶行駛證
需要。處理違章停車需要帶上行駛證和駕駛證,違章停車罰款20以上200以下罰款,每個城市處罰金額各不同,具體要看當地的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3)違章停車處理要帶什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肆』 外地車違章停車被拖走需要帶什麼證件去處理
行駛證,駕駛證和違章通知單,然後去交通隊交罰款開放車單,拿放車單去停車場交停車費和拖車費,(他們都宰人的,正常停車費一天不會超過80元,拖車費他們會嚇死你,可能會要你1000-3000,不過別聽他的,一般400左右就可以搞定,可能不給你開票,不過算了,咱們斗不過他們的.)就可以領車了.
『伍』 到交警大隊處理違章停車,都需要帶什麼
到交警大隊處理違章停車,都需要帶錢,行駛證,駕駛證和身份證。專
機動車屬違章是指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規定的行為,機動車違章查詢便是查詢這類違章行為的。
交通違章後的處罰分為警告、罰款(扣押車輛)、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注銷駕駛證、行政扣留,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