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貸款利率違規浮動案例分析
㈠ 民間借貸案例分析
1、此案件發生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頒布之前,適用當時的規定。
2、那時候規定,超過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率,法院不保護。法院不保護,並不意味著非法。4%或5%的月息,被告自願支付,無論是否高於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做處理,視為該行為有效,被告不得主張抵扣或者往回要。
3、未付利息和本金的問題。未付利息按當時銀行貸款利率4倍予以支持,本金予以退還。鑒於原告只主張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為當事人對權利的處分,不違背法律,本院予以支持。
綜上所述,判決如下:自本判決生效起10日內,被告陳某歸還借款本金700萬元;支付利息××元(計算自x年x月起至×年×月至,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息),後續利息計算至本判決生效之日至。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支付本金和利息,按同期貸款利率的2倍支付罰金。……
㈡ 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怎麼算是=(年初累計貸款+本年新增貸款÷2)*貸款利率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P14頁表1-9
這是在編制工程預算或計算工程造價的理論計算公式。實際中的貸款利息是按 ∑( 每筆貸款×該筆貸款利率)公式計算。如:貸款300萬元,時間1年,貸款利率 6.06%,則利息為300×6.06%=18.18 萬元。
㈢ 運用期貨合約來管理遠期借款的利率風險,案例分析
這個案例分析沒什麼好析的吧,其契約貸款利率LIBOR3+1%可以看成是浮動利率參照利率加上1%的固定利差,這公司就是利用期貨合約鎖定9月借款時的借款利率成本,實際是通過利用期貨合約鎖定浮動利率,通過鎖定浮動利率來鎖定借款利率,那個1%的固定利差屬於銀行對該公司給予的信用利差。
㈣ 2012年造價師案例分析,建設投資全部形成固定資產,但沒有說建設期貸款利息是形成固定資產還是無形資產/
要看是否完工,完工了形成的利息是不計入固定資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