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局處分
如確實錯誤處分,可以依法糾正。
㈡ 行政記過處分到期後需申請紀檢監察部門嗎
根據《來行政機關公務員自處分條例》第七條,行政記過處分的期間為12個月。
第九條,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因是「應當」,因此不是必然的。
第三十九條關於程序的規定中,作出解除處分的決定須「經任免機關領導成員集體討論」,「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處分的公務員本人,並在一定范圍內宣布」等。
按正常程序和常理,下達處分的紀檢監察部門應當主動在到期後視情況作出解除處分決定,但也有可能沒有及時辦理的,受處分人是有權、但非必要向該機關提交解除處分申請的。
當然,從維護自身權益出發,受處分人主動些、提前提交申請是沒有壞處的。
㈢ 公務員違紀,對沒有擔任行政實職[保留正科級]的,紀檢監察機關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合法嗎
撤職來包括撤銷實職和非領導職務處分源,比如撤銷主任科員職務處分之後,受處分人職級可由正科降為副主任科員甚至普通科員級。只要違紀情節符合紀律處分條例相關條款,紀檢監察機關作出這樣的處分決定,從法律角度上看是合法的。
如果受處分人不服,可以向紀檢監察機關申訴,也可以越級申訴。 可參見公務員處分條例。
㈣ 市紀委,監察局對嫌疑違紀幹部進行立案審查,後果會怎麼樣
市紀委,監察局對嫌疑違紀幹部進行立案審查後果是三種:
1、幹部沒有犯錯,積極配合調查,紀委會幫其沉冤得雪。
2、幹部有問題,那麼紀委將會根據所犯過錯進行處分。
3、幹部違紀違法,紀委將先根據所犯過錯進行處分,在交給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判決。
依據《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
1、對有職務違法行為但情節較輕的公職人員,按照管理許可權,直接或者委託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或者予以誡勉;
2、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3、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其直接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提出問責建議;
4、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製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公務員法》第六十二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4)市監局處分擴展閱讀:
上饒市紀委市監委對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信州區副區長,市公安局信州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祝少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祝少敏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禮品;違反組織紀律,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
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祝少敏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知法犯法、執法違法,靠山吃山,嗜賭成性,與社會人員結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財物,充當不法分子「保護傘」,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破壞了當地正常社會秩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上饒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上饒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祝少敏開除黨籍處分;
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信州區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㈤ 縣監察局可以給犯錯誤的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紀處分嗎
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被監察對象。監察機關根據檢查、調查結果,可以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機關依法作出的監察決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執行。監察機關依法提出的監察建議,有關部門無正當理由的,應當採納。
法律依據:《行政監察法》
1、第二十條監察機關在調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採取下列措施:
(一)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及其他有關的材料;
(二)責令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
(三)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但是不得對其實行拘禁或者變相拘禁;
(四)建議有關機關暫停有嚴重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執行職務。
2、第二十三條 監察機關根據檢查、調查結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監察建議:
(一)拒不執行法律、法規或者違反法律、法規以及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應當予以糾正的;
(二)本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決定、命令、指示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國家政策,應當予以糾正或者撤銷的;
(三)給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需要採取補救措施的;
(四)錄用、任免、獎懲決定明顯不適當,應當予以糾正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
(六)需要給予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問責處理的;
(七)需要完善廉政、勤政制度的;
(八)其他需要提出監察建議的。
3、第二十四條 監察機關根據檢查、調查結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一)違反行政紀律,依法應當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
(二)違反行政紀律取得的財物,依法應當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
對前款第(一)項所列情形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處理程序的規定辦理。
4、第二十五條 監察機關依法作出的監察決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執行。監察機關依法提出的監察建議,有關部門無正當理由的,應當採納。
㈥ 市監局基層所執法違法應受到哪些違紀處分
市監局基層所執法違法應受到哪些違紀處分?市監局的基層執法人員,如果在執法公車過程中出現違紀,話必須要受到嚴厲的處分,而且一定要。停職查看。
㈦ 紀檢監察機關調查了某國稅幹部違紀行為,給予了黨紀處分,同時以監察局的名義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適當的行政
可以的,這是正常的黨政紀處分程序,當然監察機關也可以直接發文給予政紀處分,受建議單位無正當理由都要按建議的意見發出行政處分文件。
㈧ 監察局給某公務員行政記過處分屬於行政處罰嗎
不屬於行政處罰,屬於行政處分。
一、行政處分
1. 行政處分的定義
行政處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依照法律和有關規章,給所屬的有輕微違法或違紀行為人員的一種制裁,同時又是被處分人的行政責任的體現形式之一。
2. 行政處分的作用
行政處分屬於內部行政行為,由行政主體基於行政隸屬關系依法作出。它具有強烈的約束力,管理相對人不服,行政主體可以強制執行。但因其不受司法審查,故被處分人不服行政處分,只能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申訴途徑解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3. 行政處分的程序
大致有7個步驟:
① 處分的提起;
② 調查對證;
③ 本人申訴;
④ 行政拘留;
⑤ 批准備案;
⑥ 通知本人及歸案;
⑦ 處分的執行。
4. 行政處分的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的適用范圍較廣,主要有國家行政機關的公務人員、國家和集體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全民和集體企業的職工。行政處分的種類由不同法規列舉,如《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把行政處分規定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一次性罰款(不超過本人月標准工資的20%)。
二、行政處罰
1. 行政處罰的范圍
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2. 行政處罰的種類:
① 警告;
② 罰款;
③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④ 責令停產停業;
⑤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⑥ 行政拘留;
⑦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三,刑罰
(一)刑罰的適用對象
刑罰懲罰的是通常所說的違法犯罪分子,觸犯了《刑法》的人,才對其實施刑罰處罰。
(二)刑罰的種類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1. 主刑的種類如下:
① 管制;
② 拘役;
③ 有期徒刑;
④ 無期徒刑;
⑤ 死刑。
2. 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①罰金;
② 剝奪政治權利;
③ 沒收財產。
(三)刑罰的其他條款
1.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2. 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3. 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4.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5.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
㈨ 我會被縣監察局給予行政處分嗎
不會受處分的,你是按單位的要求去領的錢,現在退了就肯定沒事了,總不會說你亂領獎金和補助而處分你吧?會受處分的是單位領導(理由: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擅自決定亂發獎金和補助,對財務人員的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財務人員(理由:違反收費管理規定和財務紀律,私設小金庫,未使用正規收據即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所收費用未及時入帳和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