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築住人
Ⅰ 【法律求助】關於違章建築危害到他人生活安全,及城管不作為。
相鄰關系,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回處分權利時發生答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矛盾的,應當運用法律調節彼此間的矛盾,使他們有權從鄰方得到必要的便益,並防止來自鄰方的危險和危害。同時,對各自所有權的行使也應有所節制,不能損害鄰方的合法權益。因此,相鄰關系實際上是在斟酌相鄰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後,對行使所有權的一種限制或節制。享有地上權(見用益物權)的人,也應適用相鄰關系的法律規定。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對方違章建築已經危害到你家房屋,你可以去起訴對方。
同時你可以對城管提起行政訴訟,告其行政不作為,城管說這個他們已經成為事實他們沒法管了。這是狗屁的理由,如果建成了就不能拆,那城管到處拆房子都在幹啥!
Ⅱ 政府在違建拆除過程中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合法嗎
當然違法。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執法隊是政府工作人員,代表的是政府,當然更應該依法行事,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當然違法的,你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聘請律師提起法律訴訟。
Ⅲ 住人集裝箱、移動房屬於違章建築嗎
不算
如果房子所佔土地所有權是你的那時就可以,目前活動板房易燃屬於違章建築
Ⅳ 已經修建好了的並且已經住了人的違章建築應該如何處理
違章建築,那麼肯定是應該拆除啊。雖然說已經修建好了,並且已經住人了,但是他就是違章建築就應該拆除。
Ⅳ 他人私自佔用集體土地違建,影響我人住宅道路通行不變該怎麼辦
農村集體土地。歸集體組織所共有。你首先應該向村委會進行反映。也可以到縣或鄉的農業農村局去反映此情況。
Ⅵ 政府對於違章建築的房屋是如何處罰的
屬嚴重妨礙城市規劃的違章建築,應限期拆除或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沒收。對於違章搭建、違章建築,依法必須限期改正、拆除或沒收的,不得僅用罰款代替。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違章搭建,參照《公房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對正在施工的違章建築,有關主管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其立即停工;不聽勸阻,繼續施工的,可予以強制拆除。
對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違章建築,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規劃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規劃管理部門依職權調查取證,查清違章建築的事實。
規劃管理部門向當事人發出限期自行拆除違章建築的決定書。其中對成片違章建築,先由區(縣)人民政府發出統一整治的通告。當事人對決定書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違章建築的,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當事人及其他人妨礙、阻撓執法人員查處違章搭建、違章建築,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查處違章搭建、違章建築,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強制拆除違章搭建、違章建築所支出的人工費、垃圾清運費等,主管部門應作出由違章搭建、違章建築的行為人承擔費用的行政決定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起訴,又不履行決定的,作出決定的主管部門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建築施工單位承攬違章搭建、違章建築的,其主管部門應對建築施工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負責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築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Ⅶ 違法建築什麼部門有權拆除
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管理局
國土資源管理局有權代表國家行使土地管理權,對違法佔地建設行為享有查處權。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和第七十七條規定的違法佔地建設情形之一的,國土局可依法作出處罰決定,責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但國土局沒有強拆權,不能自行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和設施。當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訴訟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應該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規劃局
城鄉規劃局有權對城市規劃區內違反規劃建設行為和非法臨時建設(建築)進行查處。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和第六十六條規定,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以及非法臨時建設(建築),可以結合具體情形作出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罰款、限期拆除及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等行政處罰。
但當事人不按照處罰決定要求停止建設或拆除的,城鄉規劃局不能徑行拆除,需要按照《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三、鄉、鎮人民政府
系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反規劃建設的行為查處主體。按照《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四、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
對未依法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有權按照《建築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作出責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罰款等處罰決定。
(7)違法建築住人擴展閱讀:
違法建築包括:
1、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
2、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
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
5、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
6、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
7、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
8、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Ⅷ 違法建築的佔有人可否申請排除執行
乙自住段間該房屋租給姐姐丙、姐夫丁家居住現丙、丁離婚丙已搬該房屋丁乙該版房屋沒產權由拒權絕搬乙訴至院請求判令丁返房屋 【評析】筆者認雖乙買受房屋屬於違章建築其買受立占事實享占利益占利益應受律保護乙享占保護請求權其要求丁返房屋應予支持 違章建築般指違反土管理、建設規劃等家律規未經依審批取相應許擅自建設形建築物或構造物根據案情甲廠所建職工宿舍顯屬於違章建築根據《城市房產權屬登記管理辦》第二十三條規定能登記根據《物權》第九條規定發物權效力且狀態直延續至訴訟階段甲廠與乙間房屋買賣合同效乙能取房屋產權享所權等物權權利 甲廠違章建築建設單位根據《物權》占章規定及民占理論甲廠違章房屋初占乙買受並實際居住、控制該房屋構占事實實際占乙雖能享違章房屋物權權利繼受享占利益該占利益即便權占利益維護財產秩序、穩定社應受律保護 乙買受違章房屋行使占保護請求權相關律依據1、基於合同規定乙目前止租房屋仍具所權其與丙、丁間房屋租賃合同效;根據《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效該合同取財產應予返違章房屋雖能登記取所權妨礙其民意義財產丁初基於租賃合同取居住房屋應返給租乙2、基於物權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