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交易
Ⅰ 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標的項目要哪些條件
1、建設項目本身是否按現行項目審批管理制度規定辦理了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批准;關於現行項目審批管理制度,從2004年《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發布以後,國家對原有項目審批管理制度已作了重大改革。
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改進和完善報請國務院審批或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審批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有關規定》等一系列文件,對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內容、程序以及核準的審核機關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2、招標項目是否按規定申報了招標事項的審批、核准手續,取得批准。關於招標項目需申報招標事項的核准手續,應按《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加招標內容和核准招標事項暫行規定》和《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的。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凡應報送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必須在報送項目可行性報告中增加有關招標的內容。
(1)公共資源交易擴展閱讀:
進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可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競爭性磋商、拍賣、掛牌、協商議價、協議轉讓、網路競價、動態報價等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採取公開招標以外方式進行交易的,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批。
交易中心根據招標文件中確定的開標時間安排好開標場地,並於開標當天在交易中心網站及交易中心電子顯示屏上公布。
Ⅱ 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是什麼
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就是依託現代信息技術,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和礦權出讓、國有和集體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行為集中在一個交易平台,實現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管理和監督。該系統建設的重點主要是將現有的公共資源交易等有形市場進行整合,建立健全隸屬於本級政府的公共資源交易領導、管理和服務機構,通過制定統一的交易制度和交易規則,實現統一監管。
Ⅲ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事業單位嗎
國有的是事業編制,員工是招聘的,幾個領導屬市管幹部。
Ⅳ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由市政府統一管理,是主管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拓展資料:
目前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四年內,事業單位改革將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對的問題。
Ⅳ 公共資源交易指的是什麼
公共資源交易是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產權交易以及其他事項集中交易。
Ⅵ 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多大級別
1、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地方事業單位;
2、一般縣區級行政審批和公共資專源交易中心是副屬科級單位;一般地級市為副處級;副省級城市如南京市則高半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如浙江省溫州是地級市,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與行政審批中心屬於副處級單位,而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與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鹿城分中心就是副科級;
如浙江寧波是副省級城市,所以該市及下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與行政審批中心,就分別為正處級、正科級事業單位。
Ⅶ 政府采購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什麼區別
政府采購中抄心的主管部襲門是財政口。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近年開始新流行的一個機構,主管部門有的是省(市)政府部門,有的掛在行政服務中心(也有稱政務服務中心)。
「公共資源」包含了政府采購、工程建設、土地掛(牌)拍、產權拍賣,有些也包括葯品采購。
「交易」的意思,主要是因為有買(采購)有賣(拍賣)。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響應了國家大部委改制的目標,有發展趨勢。
不管是公共資源或政府采購,其宗旨都是為了公開、公平、公正、誠信。
「招投標」建設,是其核心內容。
Ⅷ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著單位的職能有哪些呢
1、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般是屬於中介機構,它應該是由政府成立的一個公共平台專,要求國有資產的各項交屬易必須統一進入交易中心這一平台進行交易,具有一定的行政監職能,確保國有資產的交易能夠公平、公開、公正。
2、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當地制定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是針對政府采購的專門性法規。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是為了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另外全國各地省市還分別制定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進行具體的實施。
Ⅸ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要怎樣建立
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的市場運行機制,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統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實施范圍,確保公共資源交易公開、公平、公正。為公共資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務,逐步推進省、市、縣、鄉四級公共資源交易網路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服務中心合並的一體化管理模式。
Ⅹ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點單位什麼意思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點單位就是其專門負責的單位。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10)公共資源交易擴展閱讀:
進入21世紀以來,政府采購制度的完善構成了公共資源交易的重要環節,但也無法涵蓋日益豐富的公共資源范疇。在新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中,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公共資源的概念邊界。
其次,新的平台著重在於基礎設施建設,整合現有體系過於分散的局面,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格局。因此統一的交易規則、技術規則就變得非常重要,這也是為了改變現有管理模式中的高成本和資源浪費,也是為促進交易程序的規范性,確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當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並非孤立的,而應與整個公共財政、國有資本經營管理等的改革融合在一起,充分考慮系統性、配套性的改革。例如,公共資源出讓交易完成後的資金管理與運用,以及如何改變預算管理與政府采購的低效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