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設施規劃
A. 如何打進城市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建設內涵
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對於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運行效率、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確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作用。當前,我國城市基礎設施仍存在總量不足、標准不高、運行管理粗放等問題。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拉動投資和消費增長,擴大就業,促進節能減排。為加強和改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現提出以下意見:
當前,要圍繞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資拉動效應明顯的重點領域,加快城市基礎設施轉型升級,全面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
(一)加強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發展」的原則,推進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發揮地鐵等作為公共交通的骨幹作用,帶動城市公共交通和相關產業發展。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調度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設;推進換乘樞紐及充電樁、充電站、公共停車場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城市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規劃同步實施。
城市道路、橋梁建設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網路系統,提升道路網路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網路連通性和可達性。加強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限期整改安全隱患。加快推進城市橋梁信息系統建設,嚴格落實橋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橋的運行安全。各城市應盡快完成城市橋梁的安全檢測並及時公布檢測結果,到2015年,力爭完成對全國城市危橋加固改造,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橋梁信息管理系統。
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城市交通要樹立行人優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環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導綠色出行。設市城市應建設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自行車停車設施、道路林蔭綠化、照明等設施建設,切實轉變過度依賴小汽車出行的交通發展模式。
(二)加大城市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
市政地下管網建設改造。加強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氣、供熱、通信等各類地下管網的建設、改造和檢查,優先改造材質落後、漏損嚴重、影響安全的老舊管網,確保管網漏損率控制在國家標准以內。到2015年,完成全國城鎮燃氣8萬公里、北方採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9.28萬公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管網事故率顯著降低;實現城市燃氣普及率94%、縣城及小城鎮燃氣普及率65%的目標。開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36個大中城市全面啟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綜合管廊項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區和各類園區地下管網應按照綜合管廊模式進行開發建設。
城市供水、排水防澇和防洪設施建設。加快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國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質達標雙目標;加強飲用水水源建設與保護,合理利用水資源,限期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切實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全面普查、摸清現狀基礎上,編制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與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將建築、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管理,強化城市藍線保護,堅決制止因城市建設非法侵佔河湖水系的行為,維護其生態、排水防澇和防洪功能。完善城市防洪設施,健全預報預警、指揮調度、應急搶險等措施,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准。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減災能力,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
城市電網建設。將配電網發展納入城鄉整體規劃,進一步加強城市配電網建設,實現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到2015年,全國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環網網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環網網架。推進城市電網智能化,以滿足新能源電力、分布式發電系統並網需求,優化需求側管理,逐步實現電力系統與用戶雙向互動。以提高電力系統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電能質量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城市智能配電網關鍵技術研究與試點示範。
(三)加快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為主線,加快形成「廠網並舉、泥水並重、再生利用」的建設格局。優先升級改造落後設施,確保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到國家新的環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類標准。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城區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建設完成污水管網7.3萬公里。按照「無害化、資源化」要求,加強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左右;加快推進節水城市建設,在水資源緊缺和水環境質量差的地區,加快推動建築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到2015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復城市水生態,消除劣Ⅴ類水體,改善城市水環境。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區)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範項目。加大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左右;到2017年,設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確保垃圾處理設施規范運行,防止二次污染,擺脫「垃圾圍城」困境。
(四)加強生態園林建設。
城市公園建設。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棄置地生態修復等,加大社區公園、街頭游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完善生態園林指標體系,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到2015年,確保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60%。加強運營管理,強化公園公共服務屬性,嚴格綠線管制。
提升城市綠地功能。到2015年,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結合城市污水管網、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通過透水性鋪裝,選用耐水濕、吸附凈化能力強的植物等,建設下沉式綠地及城市濕地公園,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凈化生態等功能。
三、科學編制規劃,發揮調控引領作用
(一)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牢固樹立規劃先行理念,遵循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客觀規律,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民生為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禁止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強化城市總體規劃對空間布局的統籌協調。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防止各類開發活動無序蔓延。開展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地下各類設施、管線布局,實現合理開發利用。
(二)完善和落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提高科學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無序建設。盡快編制完成城市綜合交通、電力、排水防澇和北方採暖地區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規劃。抓緊落實已明確的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城鎮供水、城鎮燃氣等「十二五」規劃。所有建設行為應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准,落實《綠色建築行動方案》。
(三)加強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規劃統籌。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過程中,要統籌考慮城鄉醫療、教育、治安、文化、體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布局和建設專業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場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人防設施以及防災避險場所等設施建設。
四、抓好項目落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進度
(一)加快在建項目建設。各地要統籌組織協調在建基礎設施項目,加快施工建設進度。通過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息系統,全面掌握在建項目進展情況。對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市政地下管網建設、城市供水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等在建項目,要確保工程建設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各地要列出在建項目的竣工時間表,倒排工期,分項、分段落實;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資金、材料、人工、裝備設施等及時或提前到位;要優化工程組織設計,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推進在建項目實施。
(二)積極推進新項目開工。根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落實具體項目,科學論證,加快項目立項、規劃、環保、用地等前期工作。進一步優化簡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減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預,逐步轉向備案、核准與審批相結合的專業化管理模式。要強化部門間的分工合作,做好環境、技術、安全等領域審查論證,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探索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效率。在完善規劃的基礎上,對經審核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要抓緊落實招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等配套工作,盡快開工建設。
(三)做好後續項目儲備。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求,超前謀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職能和工作作風,通過統籌研究、做好用地規劃安排、提前下撥項目前期可研經費、加快項目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實現儲備項目與年度建設計劃有效對接。對2016年、2017年擬安排建設的項目,要抓緊做好前期准備工作,建立健全統一、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庫。
B. 基礎設施相關發展動態對城市規劃,城鄉基礎設施規劃有什麼影響
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是整個市政建設的重要環節。基礎設施是城市公共服務的 物質載體,同時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是一個城市體現現代水平的重 要標志。 1 城市基礎設施規劃的內容及
重要性 基礎設施主要包括交通運輸,機場,港口,橋梁,通訊,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 氣,供電設施和提供無形產品或服務於科教文衛等部門所需的固定資產,它是 一切企業,單位和居民生產經營工作和生活的共同的物質基礎,是城市主體設 施正常運行的保證,既是物質生產的重要條件也是勞動力再生產的重要條件。 城市基礎設施規劃主要針對與人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六大系統、九個專項規 劃而進行的,具體來說主要是六大系統指信息系統、水網系統、能源系統、通 信系統、環境系統和防災系統。城市道路交通、給水工程、燃氣工程、通訊工 程、排水工程、供熱工程、供電工程、環境衛生設施工程以及防災系統工程則 歸屬於九個專項規范中。
C. 請問《城市基礎設施規劃》2017年出版的有嗎
1、結合地形地貌和城市結構形態選擇合理的網路型制
2、依據城市風向氣候狀況,合理布局有大氣污染的基礎設施
3、依據水流和地下水分布狀況,合理布局供水設施和排水設施
4、依據水、電、氣源來向,合理布置水源、電源、氣源工程設施
5、依據交通流向。合理布置對外交通設施和市內交通設施
6、分析各類基礎設施排斥與共融關系,合理分布相關設施
D. 城市基礎設施在城市經濟社會活動的作用以及當前基礎設施規劃的發展趨勢是什麼
一般指工程類基礎設施,包括交通、能源、給排水、郵電、環保、防災等設施。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發展的基礎,是保障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性設施。一方面,城市水資源和能源利用與保護、河湖水系藍線、市政設施重要走廊等作為限制性條件保障城鄉資源節約,可持續發展和預留城鄉建設長遠發展空間條件;一方面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又為城鄉建設提供先決性物質條件,其功能和效率直接支撐和影響城市運行和發展。——以上內容主要引自《城市規劃原理》
當前國內基礎設施規劃的發展,隨著城市空間發展趨勢,越來越強調高標准化、大區域化、高度集中化和高科技化。高標准化是要在快速城市化的大潮中鞏固大中城市的命脈,尤其在安全防災方面,從選址、到設計,再到施工都要強調科學合理,能夠適應未來20年、50年、甚至更久的城市發展需求;大區域化是要在城鄉統籌和區域統籌的發展政策下,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和行政區限,統籌大型基礎設施規劃,避免重復建設;高度集中化是要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集約各項建設資源和能源,擴大生產規模和輻射范圍,並充分考慮各環節副產品銜接;高科技化是要通過科學技術的不斷革新,能夠做到最大的減少非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減少碳和各類污染物的排出、最好的滿面足城市發展需求,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此段內容是個人想法。
E. 城市規劃中 關於公共服務設施圖 的表示,具體應該包括哪些設施呢
樓主來是個很有心的人!我自說下我的看法,供樓主參考!
首先要明確自己想要在圖上表達什麼內容:如果重點表達的是C,這張圖名字應該是公共服務設施圖;
如果要表達變電站,水廠一類的U,那麼這張圖應該是叫基礎設施規劃圖;
個人覺得,這是表達內容不同的兩張圖;
至於T,不管是做U圖還是C圖,個人覺得做圖的時候道路都會不可避免的加上的,所以T在這兩張圖上都有表示,但是僅限於簡單的區域連通狀況,詳細的T圖還是在道路專項圖里做。
F. 急急!!!!!誰有最新的<<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范>>(GB50442-2008)
http://bbs3.zhulong.com/forum/detail6164229_1.html
築龍網,免費注冊會員,免費下載。
G. 城市規劃中 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設施到底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
H. 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如何向產業化經營方向發展。
新農村建設的資金從哪裡來 推進新農村建設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錢從哪裡來。「十五」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三農」工作更加重視,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財政支農投入絕對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同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需求相比,支農資金的投入總量仍是低水平的,城鄉財政資源配置不對稱的狀況沒有徹底改變,支農投入渠道不寬及投入結構不夠合理、支農資金管理體制不夠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間農業投入職責劃分不清、支農資金使用效果不夠理想等問題還比較突出。推進新農村建設,迫切要求繼續增加政府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總量,形成支農資金的穩定投入渠道;調整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方向,統籌安排支農資金使用;改進政府農業投資管理體制,提高政府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發揮政府投入的導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化農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繼續加大中央財政投入力度。進一步提高預算內農業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預算內投資用於農業基本建設的比重。制定更加具有約束力的法律,在法律層面上保證政府支持與保護農業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調整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重點。財政支農資金應主要用於解決農村發展過程中市場解決不了的問題,即主要提供農業發展所需的公共產品,重點選擇對農村發展有重大影響和作用的項目;而對於那些市場能夠解決的投資項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攬。根據財政支農目標和重點,逐步改變過去財政支農資金渠道多、分類不合理的狀況,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要求,適當歸並設置支農資金,突出財政支農資金的公共性。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政府用於新農村建設的投入。近年來,財政支農投入高度依賴中央政府,而地方財政的農業支出比重卻呈逐年下降趨勢。新農村建設需要各級政府共同承擔責任。應在完善財政體制的基礎上,明晰各級政府的投入責任。同時,在政策上明確地方政府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於新農村建設。發揮農村社區集體組織和農民的作用。推進新農村建設,政府不能大包大攬,不能包辦代替。特別是在村莊一級,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導作用,還要充分發揮農村社區集體組織和農民在投入中的應有作用。調查表明,如果能讓農民直接受益,大多數農民是願意為集體小型公共工程出資出勞的。當然,組織動員農民參與公共工程建設應建立在農民自覺自願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農民的實際承受能力,絕不能違背農民意願,更不能以新農村建設的名義變相向農民要錢要物。發揮社區集體組織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縮小征地范圍,允許探索集體土地流轉的有效途徑。應在符合國家土地利用規劃、嚴格管制非農用地總量的基礎上,把更多的非農建設用地直接留給農村社區集體組織開發。這是增加社區集體組織收入的最重要來源,可以為新農村建設直接提供大量的資金。動員社會資本參與新農村建設。除了政府增加投入,重要的是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應在鼓勵社會資本和產業資本進入農村發展產業、鼓勵社會力量進入農村發展社會事業、鼓勵農民組織起來利用當地資源加快發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強有力的支持措施。國家應制定「以獎代補」等特定財政扶持政策,對由社會資本牽頭的一些基礎設施投資和公益性支出給予鼓勵、獎勵和補償。改革和創新金融體制,對農業企業予以信貸扶持,建立支持新農村建設的中長期融資和政策性扶持的機制。強化信貸資金的投入。在近幾年解決「三農」問題的過程中,財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機構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遠遠不夠,農村資金大量外流。必須按照有利於增加農戶和企業貸款、有利於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的要求,以培育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形成合理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為目標,加快推進農村金融體制的整體改革,強化信貸資金對新農村建設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