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
⑴ 深圳公租房個人申請多大
《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公租房配租面積最大為80平方米,最小為35平方米。
1、根據《辦法》第二十條,按照「誰建設,誰配租」 以及「配建屬地管理」的原則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主體,即市政府直接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配租;
2、區政府直接投資建設和籌集,以及城市更新配建回購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配租;
3、企業投資建設(含城市更新配建但政府未予回購)的公共租賃住房,經市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由該單位組織實施配租;
4、市住建局介紹,配租面積標準直接關繫到住房困難家庭的保障水平。《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單身居民、兩人家庭配租建築面積標准為35平方米左右;兩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築面積標准為50平方米左右;
5、三至四人家庭配租建築面積標准為65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築面積標准為80平方米左右。
(1)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家庭或個人申請公租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具有本市戶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人參加深圳社保(養老保險或者醫保,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下同)累計繳費3年以上。特殊群體可不受社保累計繳費時間的限制。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財產總額均符合本市規定的限額標准;
(四)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質或者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已入住用人單位人才住房的除外;因承租家庭人口數增加,導致與原住房配租建築面積標准不一致的,承租家庭可以在租賃合同期間再次申請輪候公租房。
(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未正在領取住房租賃補貼;
(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未因違反住房保障、人才安居相關規定而被納入不良行為記錄;
(八)法律、法規、規章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深圳公租房和安居房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安居房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所屬不同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
3、參加人員不同
安居房參加房改人員:深圳市、區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有戶籍戶口、暫住戶口的職工。
公共租賃住房有利於引導國民「先租後買」,合理住房消費。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通常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購買住房,另一種是租賃住房。
⑶ 深圳公租房排名16萬多,可以申請認租,怎麼操作
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為公租房遠低於商場價的房錢,導致在現在的狀況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請求公租房的條件也較為嚴格。
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一旦發現用虛假信息騙得公租房租住的,將強制請求其退出。
公租房禁止轉租、轉借。其中規定了6種承租家庭禁止的行為,包括: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等。「
⑷ 深圳公租房父母不是深戶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嗎
不可以。
一、年齡條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申請人年齡已滿18周歲。
二、戶籍條件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必須具有深圳戶籍;
2、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一年;
註: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作為申請人。
三、住房條件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在申請受理日之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或未領取購房補貼;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四、申請材料
1、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表(原件1份)。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申請人配偶作為共同申請人,不具有本市戶籍的,需另行提交簽發日至提出輪候申請之日滿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證(復印件各1份)。
共同申請人屬現役軍人的,提供軍官證、士兵證等證明材料。成年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因服兵役、就讀全日制學校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供戶籍遷移證等證明材料。就讀全日制學校的,還需提供有效的學籍證明。收養過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已婚的,提交結婚證;離異的提交離婚證明(包括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未婚的(男性22周歲以上、女性20周歲以上)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復印件1份)。
4、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1年以上3年以下的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提供學歷、職稱的認證文件(復印件1份)。
上述第1項提交原件,第2、3、4項有關證件均驗原件提交復印件,有關證明提交原件。
(4)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擴展閱讀:
一、配租房源面積標准,配租面積標准以符合條件的在冊輪候人家庭人口數為依據:
1、單身居民可選建築面積35㎡左右的單身公寓;
2、兩人家庭可選建築面積60㎡及以下的住房;
3、三人及四人家庭可選建築面積70㎡及以下的住房;
4、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選本次所有戶型的住房。
5、在冊輪候人自願認租低於對應建築面積住房的,視為其已按標准享受住房保障。
6、家庭人口數中計入配租面積的共同申請人包括:具有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一年的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戶)。
註: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讀全日制學校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申請人的配偶屬現役軍人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
二、租金、物業管理費標准
(一)租金標准
1、基準租金標准暫定為19.55元/月•平方米,每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最終以合同簽訂時的公共住房租金定價為准。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廉租保障對象,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實施辦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廉租保障對象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停止領取租金補貼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繳納租金。
(二)物業管理費標准
該項目物業管理費暫定為3元/月•平方米。
⑸ 深圳公租房申請認租怎麼取消
不去登記自動取消,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事項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規定,合格認租家庭有如下行為之一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
1、排序到位,有其對應可選房源但未選房的;
2、選定住房但未在規定時間交付保證金(3個月租金)並簽訂租賃合同。
述行為達到三次的,退出輪候庫,原輪候排序作廢。仍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按照日常輪候規則再次提出輪候申請。
(5)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擴展閱讀
已認租其它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條件的在冊輪候人,可同時認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一個家庭只能選定並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認租受理截止後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戶籍、住房、人口、婚姻、殘疾及撫恤定補優撫等信息發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
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後,一經發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配租結束後的剩餘房源將收回另行分配。
⑹ 深圳公租房申請多久才能輪候
「首次輪候」即首次集中受理申請輪候的,首次輪候時間和事項都將由深圳住房保障相關部門制定和實施。
一般來說在首次集中輪候書面材料受理截止後,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及書面材料進行審核,相關申請信息將在深圳政府在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網站上予以公示,並接受社會監督。
輪候庫建成後,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將面向輪候在冊申請人配租。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規定,申請人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簡稱入戶時間)為其輪候基準時間,但其在本市首次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在其入戶時間之前的。
以其首次繳納社保時間為輪候基準時間。申請人取得本市戶籍或者在本市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時未滿18周歲的,統一以其年滿18周歲當日為入戶時間或者社保時間。
(6)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擴展閱讀:
公租房政策特徵: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第一,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
《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
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⑺ 深圳市公租房要什麼條件。
在深圳有社保可以申請政府居住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