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依法行政
⑴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有什麼重要意義
依法治國的六個重大意義: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
另外,依法治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製度化、法治化的引領、規范、促進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法治中國依法行政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
第一,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第二,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
⑵ 我國行政公務人員應樹立依法行政的哪些觀念
行政公務人員應樹立依法行政的以下觀念
全面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關於法治改革方面的重大戰略舉措,只有以法治思維推進改革、推進全面小康和推進從嚴治黨,才能保證我們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在正確的軌道上行進,才能確保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全面依法治國體現在行政體系方面,就是全面依法行政,作為黨的幹部、國家的公務人員和群眾的服務者,只有將依法行政理念入腦入心,並實實在在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去,才能成其為合格的公務人員。
在法治思維下,樹立依法行政理念,首先公務人員自身要先學好、學深、學透行政法、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這樣在工作中才能合理地行使權力,做到行政有規,做事有矩,執法有度。在學法中自覺強化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改革、助發展、化矛盾、促穩定的能力,全面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讓群眾在法治社會模式下,認可和信任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法,在干群關系密切上再添一把助力。同時,要強化在便民利民和實現公共利益的行政目標上達成一致,必須在合法的范圍內,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公平公正公開地裁量,尊重執行法律程序,堅持以法律為先的裁量原則,追求依法行政執法的成效,既保證行政執法有規矩、有效率,又確保與時俱進能便民、有利民。
其次是在法律框架范圍內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執行好公務,這實際上也是公務人員工作的第一基本准則。在法律框架范圍內,第一是明確公務人員本身的職責要求和規范,第二是對公務人員行使權力的一個約束形式,使其真正代表國家行政執法,真正符合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簡單來講就是,國家公務人員工作的方方面面范疇都必須有法律依據,在當前法律不健全情況下,那麼至少也必須有政策依據,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履職盡責,提升效率。
再次就是要自覺將公務人員的公權力曬在陽光下,虛心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第一就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公務人員的公僕意識、為民觀念一定不能丟,公權力來源於人民,也必須服務於人民,所以說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不只是指黨員幹部,作為每一個國家的公務人員也必須強化這種意識,絲毫不能鬆懈。服務於民關鍵是要真正關心人民,真正深入群眾,真正聯系實際,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做群眾之所盼。自覺接受監督的主旨也就是要將執行公權力的行為實實在在置於群眾監督之下,認真主動的聽取和接受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讓廣大人民群眾成為參與性行政的主要參與者。其實最終目的不外乎就是要達到真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使得改革發展成果為廣大人民所共享。
⑶ 如何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實現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深入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一、堅持科學立法,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要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出現的新領域、新情況、新特點,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及時制定、修改、完善各項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廣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適合我國的具體國情。
二、堅持嚴格執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關鍵環節,是法治國家對政府行政活動的基本要求。深入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要求必須堅持嚴格執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恰當行使自由裁量權,正確使用相關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損害當事人的正當權益。
三是要求程序正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盡可能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應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五是要求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
六是要求權責統一。通過科學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規定和配置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和責任,保持責任與權力的對應;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三、堅持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發揮著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保障社會成員合法權益,建立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等重要作用。實現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對於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要堅持司法公正。嚴格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同時理性地權衡案件所關涉的各種社會利益,妥善把握和處理好案件所關涉的各種關系,對各類案件作出正確處理,對各種糾紛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要實現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資源,不斷完善司法程序,切實改進司法作風,充分利用科學技術,全面提升司法活動的效率,有效應對社會生活中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
要樹立司法權威。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要切實做到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會要依照憲法的規定,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尊重司法機關作出的生效裁決。
四、堅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社會成員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社會基礎: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每一個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模範帶頭遵守法律;每一個社會成員在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必須自覺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以及其他社會主體的合法權利與自由,必須依照法定的程序、運用法律規定或法律允許的方式與手段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權益。要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使全體社會成員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五、強化監督制約,構建權力制約監督體系與機制。社會主義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權之治」。要從法律上構建起「以權力制約權力、以權利制約權力、以道德制約權力」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與機制,以保證執政黨的權力和立法、執法、司法等各種權力的設置和行使始終不偏離我國民主政治的正確軌道。要圍繞權力運行的總體目標,進一步完善各種權力的配置,統籌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人民法院對於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監督、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以及行政機關自我約束與監督的作用,擴大公民對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有序參與,強化人民群眾對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廣泛監督,同時重視和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要從法律上規范各種監督行為,不斷提升監督的科學性、合理性,建設性和實效性。
⑷ 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是什麼
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要求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方針,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實現「法治中國」的基本標准。
科學立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嚴格執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公正司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防線,全民守法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礎,四者缺一不可。
(4)法治中國依法行政擴展閱讀:
重大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依法治國
⑸ 我國各級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依據是什麼
很簡單,讓我從法復律、社制會、民生三個方面給你簡單分析吧
(1)法律:為了更快、更完善地建立法制社會,加強法律的約束力、信服力。
(2)社會:加強社會的正義力量,加快社會發展速度,讓社會更加得安全、舒適。
(3)民生:可以加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積極參與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
從世界的宏觀角度來看,還會有這幾個依據
(1)向世界顯示我國重視法律、積極建設法制社會的決心、實際行動
(2)保護外國人來華的正當權益,保證其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與「社會」方面一致)
(3)警告騷擾我國的小國們,令其體會到中國國家法律的威嚴-對內嚴,對外則更嚴!
從中國現在發展的角度看,也可以這么說
(1)阻止官場的貪污腐敗現象,建設法治社會要從官員整頓起
(2)提高民眾的道德水平,防止不應該發生的社會悲劇
(3)提高社會生產力,增強社會的活力,創造發展的無限動力
總之,加強建設法治政府,就應該想到法治政府的責任,而不是其起到的作用,這是容易混淆的。還有,我個人還認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最大目的是反腐敗。
⑹ 如何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推動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
立法是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重要內容。立法的科學與否,直接關乎法律法規的權威、實施和效果。實現立法的科學性,必須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根據客觀需要反映客觀規律的要求。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嚴格規范行政執法,是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重要一環。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必須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加強「法治思維」、「法治規劃」和「監督執法」三方面工作,「首要的是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必須做到依法行政。一是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必須於法有據;二是要讓每一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都樹立法治意識;三是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有勇氣嚴格執法;四是把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滿足人民需求聯系在一起;五是政府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要有勇氣接受監督。將全民守法與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一並作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也體現了我們黨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信心和決心。首善之地必須是法治文化之地,市民必須有很強的法治意識。惟有政府有法治思維、市民有法治意識,才能形成良性互動。推動全面守法,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要以法治政府建設為突破口和切入點,通過法治政府的建設帶動全社會的法治建設,讓大家都相信法律、敬畏法律,只有全民守法,才能建成法治社會。除了加大政府普法力度,用精品藝術潛移默化培育未成年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也是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的一個重要課題。讓孩子們的心靈得到正能量的滋潤,是法治中國首善之區面臨的重大課題。政府、教育機構、家長、社會要形成四位一體,共同把優秀文化精品帶到幼兒園、學校和社區,帶到少年兒童的課外活動中。建議開展吟誦一首兒歌、唱一首童謠、看一部舞台劇、讀一本好書、看一個好展覽的「五個一」活動,培養未成年人對民族文化和藝術的興趣,弘揚真善美,普及法治意識,讓守法的觀念深深植根於孩子們的心中。
⑺ 思修新時期如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建設法治社會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目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以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重要保障。如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推進科學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進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學性,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的關鍵。當前,我國立法還存在許多問題和弊端,立法過多體現中央、上級的意志和部門、群體利益,民眾參與少缺少民主精神,立法程序不完善等。要推進科學立法,必須要消除立法的弊端,要全面推進立法的民主性、科學性和公正性,從源頭上防止立法中群體和部門保護主義,擴大民眾的立法參與,提高立法透明度,完善立法程序,優化立法結構,提高立法質量,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 第二、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推進依法治國關鍵是要推進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維護社會主義公平正義的關鍵。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一是政府職能全面依法履行。職能是政府的核心,法治政府首先要履行依法行政。二是法律法規嚴格公正實施,確保公民權利切實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權力公開規范運行,確保行政執法公開公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四是要認真組織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增強各級黨委依法執政的意識,增強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各級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的素質和本領。 第三、要全面推進全民守法。推進全民守法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依法治國的實現必須要依靠廣大群眾知法守法。要不斷提高民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形成人人學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解放思想不斷豐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並針對不同群體開展不同要求、不同內涵的法治理念教育,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樹立自由、平等、公正的社會主義法治價值觀。
⑻ 我國政府為什麼高度重視依法行政
我國不少人以為「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法治」,實則不然。「依法行政」與「行政法治」也許在字面上可將兩者解釋為涵義相同,但實際上它們產生的社會影響卻頗為不同。「依法行政」的口號促進了我國國家行政管理由「政策行政」、「指示行政」向法制行政(而非法治行政)的轉變,對於引導國家、社會尤其是政府機關及其公務員重視發揮法在國家行政中的作用,對於基本結束我國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無法可依的狀態起到了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它的消極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也日漸暴露出來:由於我國行政機關享有龐大的立法權,因此,依法行政(不管學者如何解釋)給予行政機關的第一感受不過是行政方式的變化,即由依政策、上級指示命令行政為主轉化為依法行政為主,這對於緩解以往行政的封閉性和不確定性是一大進步,然而,如果把依法行政理解為一種行政方式,則依法行政並非只是民主和法治社會的特有現象,專制社會一樣可以實行依法行政,歷史上也不乏其例。這樣看來,依法行政與法治行政就沒有必然聯系,喊出依法行政的口號對於增強政府官員的法治意識,加深他們對法治的理解,提高他們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以及尊重公民權利自由的自覺性的作用便十分有限。有人也許會說依法行政不是中國的發明創造,它也是西方行政法的一項原則,這個觀點是有疑問的。依法行政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 ,其中law 的涵義在西方國家比較明確,雖然也有人對law作寬泛的理解,但通常只有國會制定的成文法(statute law)或者法院判例形成的普通法(common law)才可以稱為law,[37]行政機關制定的法一般稱為regulation和rule,用詞上的區分是很清楚的,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 不會讓人產生「依行政機關所定之法行政」的歧見,而中文「依法行政」中的「法」涵義卻十分廣泛,包括行政機關制定的法律規則在內,打個比方說,假使法律和地方性法規對行政管理問題全無規定,國家行政所依據的法律規范均由行政機關自己制定並負責執行,至少在字面上也還是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的,但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在字面上就可將這種情況排除。西方國家不是不允許行政機關立法,而是要求行政機關制定法律規則的活動必須在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的原則下進行。因此,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 與法治行政原則關於法律至上的要求是一致的,而中文中的「依法行政」卻沒有能夠將法律至上的精神突出出來。它在詞義上不能使政府官員立刻想到「法律至上」,相反,卻促使行政機關加強了自己的立法活動以及利用立法鞏固和拓展地方和部門利益。據此,我們認為,「依法行政」與「行政法治」不是兩個等價的概念,前者有利於提倡和加強行政法制建設,但未突出指明行政法制建設的法治方向,在我國行政法體系已經基本形成,行政法需要進一步深化對行政權的規范和約束的現實條件下,可以說依法行政這一「提法」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應當更新為「行政法治」或「法治行政」。
依法行政是國家行政管理活動服從獨立於行政機關之外的法律的最高權威的一種狀態。其具體內容不十分確定,學者之間的看法有所不同。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英國著名學者A. V. 戴西認為英國的法治包括三點內容:(1)政府沒有專橫的自由裁量權。所有的人除非依法審明破壞法律,不受民事或刑事處分;(2)法律平等。官吏執行職務的行為與私人行為一樣,受同一法院管轄,適用同一法律原則;(3)公民的權利不是來源於憲法,而是由普通法院的判例所形成。[27] 戴西法治思想的前兩點直接涉及政府行政行為,盡管戴西的觀點後來受到不少批評,但其對於當代英國行政法的影響仍然很大。表現在:(1)戴西認為行政自由裁量權是專橫的,反對給予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這一觀點顯然過於保守,但是英國以及其他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約束與大陸法系國家相比仍然是比較嚴格的,一切行政行為必須經過法律授權,授權的條件和標准比大陸法系國傢具體、明確,不象一些大陸法系國家那樣允許行政機關在無明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依職權自主立法;(2)戴西認為政府機關與私人之間的糾紛必須與私人之間的糾紛一樣由普通法院管轄,適用同樣的普通法規則的觀點已經落後於當代英國行政法的某些發展變化,例如,二戰以後英國設立了不少行政裁判所處理行政機關與公民、組織之間的法律糾紛,但是,當事人如不服行政裁判所的裁決有依法向普通法院上訴的權利,即使成文法沒有規定當事人可向普通法院上訴,普通法院仍依普通法享有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權。在法律規則的適用上,雖然適用普通法以外的特殊法律規則(由成文法規定)的情形有所增多,但適用普通法仍然是原則。戴西關於英國法治構成要素的理論中沒有涉及法律本身應當具備的標准和內容,當代英國的法治理論認為法治原則不僅要求政府的活動遵守法律,而且還要求法律必須符合一定標准,即要求政府遵守尊重公民自由和權利的法律。[28] 美國法學家對於行政法治的理解與英國法學家相似,認為法治就是法律至上,尤其強調公民有權在普通法院提起對政府機關的行政訴訟是行政法治不可或缺的內容。一位美國法學家在其著作中寫道:「對於法律至上來說,再沒有什麼東西比一切公民有權對政府官員在普通法院中提起訴訟更重要的了。」[29] 除此之外,美國非常重視要求行政機關遵守正當法律程序,重視行政行為的公開性,為此,美國建立了居於世界領先地位的行政公開制度,這是美國行政法治的特色。法國行政法治則具有三個方面的特點:(1)在普通法院之外建立獨立的行政法院系統行使對行政行為的審查權;(2)行政法是在私法以外獨立存在的法律體系,而在英美法系國家,行政活動原則上適用和私人活動相同的法律;(3)行政法的重要原則由行政法院的判例產生。[30] 日本著名法學家南博方認為行政法治原則包括三點內容:(1)法律的保留。要求行政活動必須有國會制定的法律根據。至於是否要求一切行政行為都須有法律依據,日本學者觀點不一,南博方的觀點是無論侵益行政還是授益行政,在行政享有首次性法律適用權時,便應該有法律依據,這也是多數日本學者所持有的看法;(2)法律的優先。要求一切行政活動都不得違反法律,且行政措施不得在事實上廢止、變更法律;(3)司法審查。要求行政法上的一切糾紛均服從司法法院審判的統制。[31] 還有一些日本學者把現代日本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則概括為以下四點:(1)行政權依憲法的規定而存在,不承認行政權在憲法規定之外享有任何自由活動的空間;(2)行政活動的目標是實現由國會制定的法律所體現的國民意志,不允許法律對行政機關給予一般性的空白授權;(3)法律以及基於法律的行政活動都直接接受憲法的約束;(4)為保障國民的人權,要求擴大和強化司法權。
⑼ 對法治中國建設獻言獻策
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什麼是法治?亞里士多德認為法治是相對於人治而言的。他對法治的註解是:「法治應包含兩重意義:已制定的法律應獲得普遍的服從;而人們所遵從的法律本身應該是成文的和良好的。」也就是說,法在全社會應該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社會的治理應該遵從良好的法律。托馬斯·潘恩曾精闢地論述:「在專制政府中,國王便是法律,同樣地,在自由的國家中法律便應該成為國王,而且不應該有其他的情況。」
依法行政的含義是,由法律給行政機關的權力劃出嚴格的邊界,任何行政機關和行政官員都不得越過這個邊界。如果越過法律劃定的邊界,就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後果,就須受到相應的追究和懲處。
與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建設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相比,依法行政還存在不少差距,如行政管理體制與發展市場經濟的要求還不適應,依法行政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行政決策程序和機制不夠完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等等。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之道就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憲行政。在法律體系中,憲法是最高位階的法律,是萬法之母。溫 總 理在國務院第三次學習講座時的講話中指出:「依法治國,最根本的是依憲治國;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憲行政。各級政府都要把憲法作為根本的行為准則,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依法行政就是要對人民負責。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行政機關掌握的權力來自於人民。因此,必須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決不允許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否則的話,就應受到法律和法制的懲處。
依法行政需要完善行政決策程序。涉及全國或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應當事先組織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布,或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重大行政決策在決策過程中要進行合法性論證。
依法行政要求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各級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科學合理設置政府機構,嚴格核定人員編制,實現政府職責、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和公共服務意識,簡化公共服務程序,降低公共服務成本,逐步建立統一、公開、公平、公正的現代公共服務體制。
落實依法行政要建立起完備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程序和監督方式,尤其要大力加強公民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媒體監督、民主黨派監督和法院監督。同時,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的統一。
只有建立在法治基礎上的社會,才可能是長治久安、長盛不衰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