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就是依法治國
Ⅰ 依法治國的核心到底是什麼
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核心。
第一,沒有憲法,法治社會得以建立的民主政治就無法得到確認和保障。
民主政治是法治社會的基石,有了民主,法治社會才得以建立。一旦抽掉民主這塊基石,法治的大廈將會不復存在。憲法之所以在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占據至高無上的地位,成為「法律中的法律」,是因為憲法直接捍衛著人民群眾在國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捍衛著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沒有憲法,民主的事實無法得到法律的確認;沒有憲法,各項基本民主制度的建立,無法得到實現。
第二,檢驗一個國家是不是法治國家的標准,不在於它是否擁有完備的法律,而在於它是否擁有切實發揮作用的憲法。
一個國家擁有了憲法,也不等於它就是法治國家。判斷一個國家是不是法治國家的根本標准,在於是否有切實發揮作用的憲法。憲法能夠實實在在發揮作用的國家,就是憲政國家,也就是法治國家。
第三,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各項權利不受侵犯,而憲法則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
依法治國的目的有很多,保障公民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權利的正當行使則是其根本的目的。
我國現行憲法,即1982年憲法,為了體現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放在「國家機構」之前,改革了以往放在「國家機構」之後的慣例。雖然只是次序的調整,但它反映了法治國家的一個基本原則——公民權利優於國家機構的權力,保障公民權利是建立國家的前提,國家機構是用來保障和實現公民權利的工具。
第四,「法律至上」是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但是沒有「憲法至上」,「法律至上」不可能實現。
「法律至上」的前提條件是「憲法至上」。在一個「憲法至上」的憲政國家裡,法律才是國王,法律才真正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威。無論什麼人、什麼階層、什麼政黨,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都服從於法律;如果誰違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五,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出發點,是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而只有在一個憲政國家裡,「永久和平」才成為一個可以企及的目標。
為什麼一個民主憲政的社會能夠實現持久的和平呢?毛澤東在1945年回答黃炎培先生關於如何跳出治亂循環的歷史周期率時,就結合中國實際,作出了他的回答: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夠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毛澤東的回答正好吻合了民主憲政的一個基本原則———制約權力。
制約權力原則和憲法的一系列其他規范,組合成了一個國家的和平機制。
可以說,中國這20多年來的一個巨大變化,就是法治觀念和憲法觀念開始深入人心。隨著社會法治化進程的發展,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將會更多地與憲法相關。憲法不僅僅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必將成為國家和公民生活的方式。
Ⅱ 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
依法治國是在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從「法制」到「法治」,一字之變,制度體系向囊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動態體系轉變,意味著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我們正確處理改革與法治的關系,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們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等制度,用法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我們修訂環境保護法、建立環保督察制度,用法治為美麗中國保駕護航……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制度文明的發展,更體現著「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治理智慧。
從治國理政的全局出發,更能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判斷:「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
(2)法治就是依法治國擴展閱讀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的部署,為貫徹落實全會精神,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要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
改革發展穩定,離不開法治護航;經濟社會發展,有賴於法治賦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衛。繼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就能讓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讓發展更有質量,讓治理更有水平,讓人民更有獲得感,確保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
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Ⅲ 依法治國的科學內涵是什麼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依法治國的科學內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具有三個方面的含義:
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現實生活中,有的習慣於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對不同身份的人給予差別待遇。這種思想和做法實際上是封建等級觀念的殘余。
其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體現,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將自己凌駕於黨、國家和人民之上。那種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別人,不管自己,將自己視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從根本上背離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第三,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我國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違法者必須受到追究是法律尊嚴的重要體現,也是法律權威的重要保障。在一個社會中,如果有人違了法卻能逍遙法外,那麼,法律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就不可能樹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二)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基本行為准則的觀念。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范等等,都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一定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但是,必須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范和約束作用的准則。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范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准則。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首先維護憲法權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任何法律、法規、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觸,地方性法規不得同全國性法律相抵觸。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是法律權威的重要標志。當前,有的地方和部門從保護本地區、本部門的利益出發,制定和實施一些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法治原則的「土政策」、「土辦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對策」,不僅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也嚴重損害了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必須堅決反對和有效制止。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通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只要有理怎麼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
(三)嚴格依法辦事
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志。對於一切國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以下四個方面的含義:
職權由法定。職權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則,也是嚴格執法的合法性基礎。職權法定原則要求,執法機關的權力必須來自法律具體而明確授予,執法機關必須在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履行職責。
有權必有責。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政法幹警都必須堅決克服那種權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錯誤觀念和做法,既要慎用手中權力,還要用好手中權力。
用權受監督。權力必須受到監督是一切法治社會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我國憲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了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要受到監督的原則。政法機關掌握著與公民人身、財產以及其他權利密切相關的執法大權,這種重要權力一旦被腐蝕濫用,將直接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政法機關的權力必須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
違法受追究。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權威與尊嚴的重要體現。在現實生活當中,對執法者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建立起對執法犯法者的嚴厲追究機制。只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都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才能給整個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
Ⅳ 什麼是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內人意志、主張容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資料拓展:
1、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
2、2014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10月28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發布。
3、全國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應該由法律調整的都要實現法制化,都要依法治理:這一方針應成為執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廣大公民的共同行為准則。(參考資料----人民網)
Ⅳ 依法行政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是什麼
依法治國與依法行政是邏輯層遞關系,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法治國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監督等內容組成。在這些內容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前提與基礎。因為一個國家的整個管理活動,不僅是靠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社會管理機關來施行,而且主要是靠各級人民政府與國家執政機關的強制推進。如果各級行政機關都能依法行使職權,依法進行管理,那麼依法治國就有了基本保證和實現基礎。
堅持依法治國的方略,為依法行政創造了大環境和前提條件。如果沒有依法治國的方略和大環境,就根本談不上依法行政。但沒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就會落空。因此,依法行政是現代法治國家裡政府行使行政權力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則,也是實現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
Ⅵ 依法治國的內涵是什麼
依法治國的含義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也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群眾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方略寫入憲法,賦予依法治國方略以憲法地位,將加速推進法治,使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獲得憲法性的根本保障。
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其本質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
Ⅶ 依法治國是第十幾大提出的
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方略。
Ⅷ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依法治國是 ( ) A.
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根本保證。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8)法治就是依法治國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是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和政府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重要方針。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就是使國家各項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實現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法制化和規范化。
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就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對於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依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