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的看法
❶ 簡述依法治國的基本看法怎麼答啊
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正式載入憲法。1999年11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並明確提出了「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2004年4月,國務院又頒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目標任務,即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今年,中央政法委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政法各部門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
由上可以看出,黨和政府正在堅定不移地逐步推進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進程。
作為一名司法工作人員,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中,通過學習培訓正確認識和理解有關依法治國的深刻內涵十分重要,這是形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前提,是正確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礎性工作。下面筆者就依法治國的有關問題談點粗淺的認識。
一、關於依法治國的深刻內涵
依法治國具有深刻的內涵。按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的闡述,依法治國理念具有三方面的基本內涵:(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二)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必須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基本行為准則的觀念;必須首先維護憲法的權威;必須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必須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三)嚴格依法辦事。這是法治區別與人治的重要標志,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具體要貫徹職權法定原則、有權必有責原則、用權受監督原則和違法受追究原則。
對依法治國深刻內涵一定要作全面正確的理解,要堅決防止和克服實踐中甚為流行的一種不符合依法治國實質內涵的「法制工具論」。所謂「法制工具論」的實質就是指把法制置於人治之下,從根本上否定法制的前提性和普遍約束力,視法制僅僅為管理的工具,當管理手段缺乏時,要求增加管理職權的立法呼聲十分強烈;當管理手段受到法制限制時,則對法制棄之唯恐不及。事實上我國歷史上並不缺乏運用法律手段治理國家的先例,著名的如戰國的商鞅變法、李悝變法、吳起變法和北宋的王安石變法等,如果按照「法制工具論」的觀點推論,我國歷史上的這些「變法」都可以稱為「依法治國」了,這顯然是十分荒謬的。因為我國歷史上的統治者從來都沒有也不可能把自己、把國家機器擺進去而受法律制約。如果「法制工具論」能成立,那麼中國共產黨在1997年才提出「依法治國」的治國基本方略,其先進性也就無從體現了。
依法治國的「國」字,應該是指國家機器和公民二個層面。如果認為只指公民,那就是「法制工具論」。歷史和事實無數次地證明,如果不先治好國家機器和官員,那國家是很難治好的。因此,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權。
二、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行政
我國現行約35000多件法律法規規章中,約佔80%的屬於行政法范疇。而且行政權具有最為活躍、最為廣泛的特點,自由裁量的空間很大。有人戲稱行政權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事實上,行政權也是最容易膨脹、最需要控制,又最難控制的國家權力。現實中存在這樣一些較為嚴重的問題:(一)行政權大量地侵犯國家立法權。如有關行政主體超越職權立法、部門利益「法制化」;行政主體不依法行政等。(二)沒有行政組織法,行政主體職能交叉造成管理混亂。如行政機構職能配置缺乏法律論證,職能設置不科學造成交叉;設置許多沒有法律依據的臨時機構行使行政職權等。(三)行政執法與經濟利益掛鉤。(四)地方政府行為存在大量行政違法。(五)沒有統一的行政程序法,導致行政程序不規范、不統一。(六)有的領導幹部學法不守法。
在現實社會中,最具有迷惑性的做法是,政府機關在依法行政的口號和旗幟下,偏面地強調加強行政權、保障行政權、擴大行政權,在制定的行政依據中大量地塞進反映本部門、本地區利益的內容,有的甚至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還強令下級遵守和執行,又美其名曰「嚴格執法、依法行政」。這是具有嚴重危害性的行政違法。是「法制工具論」在現實生活中的典型表現。
行政權的特點和上述現實狀況表明,行政主體能否依法行政成了能否實現依法治國的關鍵之所在。
三、對依法行政基本涵義的理解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義是指行政主體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從事行政行為,不得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從這個基本涵義出發可以引伸出以下三條:第一,「法」本身一定要體現最廣大人民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也就是說法本身必須是合憲的。第二,行政活動一定要藉助法律手段,以提高行政效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依法進行的行政行為會遭受越來越多越來越大的阻力)。第三,行政活動要受到法律的規制,以體現公開公平和公正,防止行政權力被濫用。
對自然人和行政相對人而言「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對國家機關和行政主體及行政人而言,「法無明文規定不得為」。這是法治社會普遍適用的原則。但是不是意味著,行政主體的任何行政行為都得遵守「法有明文規定」,否則就是不依法行政呢?其實也並非這樣的簡單。在行政法學界有三種學說比較有名。(一)全部保留說。要求全部行政行為都得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二)權力保留說。要求權力性行為要有法律依據(權力由法律保留給自己),非權力性行為不需要法律依據。(三)侵益保留說。侵益行為要有法律依據,授益行為不需要法律依據。目前行政法學界對第二種學說大多持贊同態度。筆者也同意權力保留說。例如,行政機關召開機關工作會議,這當然也屬於行政行為,但此行為不涉及該行政機關的行政職權,是一種非權力性的行為。非權力性的行為沒有必要也不可能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只有象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規范等涉及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關系的行政行為即行政權力性行為才需嚴格遵循「法無明文規定不得為」規則。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是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關繫到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大問題。
❷ 怎樣理解依法治國的涵義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專式管理國家事屬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深刻理解依法治國的科學內涵,應注意把握:依法治國的主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也就是黨領導人民實行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的客體是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依法治國就是要保證對所有這些事業、事務的管理工作都要依法進行。依法治國所依的法,最重要的是憲法和法律。我國憲法和法律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利益、人民意志的統一。
❸ 談談你對依法治國的理解和看法800字
1996年3月17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准了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確立了「依法治國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治國方針 ,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標和要求。這一方針的確立 ,必將對我國政治、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產生深遠的、全方位的影響 ,從而極大地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並精闢闡述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與法制建設目標。這標志著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理論日益走向成熟,社會主義依法治國實踐邁入更高階段。對於我們切實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理想,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 依法治國,作為一種先進的治國方略與法律文化,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依法治國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一種與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相當發達的社會文化共存亡同興衰的社會現象。 社會主義國家不僅應當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民主國家,而且也應當成為真正實行依法治國的法治國家。社會主義的依法治國必然是而且應當是人類歷史上全新的、最高歷史類型的依法治國。
二、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為一種理想的治國手段,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都可運用的治國方略。但作為一種現實的政治制度,社會主義依法治國與資本主義依法治國有著根本的不同。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依法治國,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法律保障。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依法治國,是實現人民民主的基本保證。
三、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一)具備完備的法律體系。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以依據和遵循。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三)執法必嚴。 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另外司法獨立是法治社會的內在要求,對保證司法裁判的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秩序,滿足社會成員對效益的需求,真正做到依法治國具有重要的意義。(四)違法必究。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當前,在違法必究這個問題上,我們要堅決反對幹部搞特權、有責不究、重犯輕罰。鄧小平同志曾強調:「越是高級幹部子弟,越是高級幹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因為這些人影響大,犯罪危害大。」
❹ 談談你對依法治國的看法1500字
不能徇私舞弊。十指要伸齊。廢除提拔制度,實行人民當家做主,把權利真正交給人民大眾。不能有私心。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依法治國。
❺ 對依法治國的六大任務的看法
指明了依法治國的前提。完善的法律體系是依法治國的前提,有法可依是法治的依據,有規矩才能成方圓,有法律才能治理國家,國家治理離不開法律。自從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為基本治國方略以來,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要有完備的法律體系作為支撐。只有完善法律體系,讓法律不斷地適應實際,才能有效的推進依法治國向前發展。
指明了依法治國的重點。政府在依法治國體系中應該充當什麼角色?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點,政府也是社會的組成部分之一,應該起「領頭羊」作用,依法行政,有所作為,構建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影響力,推進中國法治政府建設,讓政府成為真正的為民務實清廉政府。
指明了依法治國的保障。依法治國效果怎麼樣?關鍵在於公平正義,即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國的保障,司法部門是依法治國的實施主體,司法部門如果不能做到公正司法,不僅影響法律的公平性,更影響法治在群眾心目的中形象,直接導致法律公信力的喪失。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保障依法治國的實施。
指明了依法治國的起點和歸宿點。依法治國的起點和歸宿點是群眾,所以必須要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依法治國觀念不能僅僅提出,更不能停留在上層,成為「空中樓閣」,依法治國離不開群眾,要將依法治國理念貫徹和普及到廣大的人民群眾中去,廣泛宣傳依法治國,加強群眾對依法治國的深入理解,培養群眾的法治意識,增強全民法制觀念,讓群眾自覺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宣法,讓依法治國深深的根植於群眾之中。
指明了依法治國的生力軍。依法治國需要精明強干、懂法知法、文明執法的法治隊伍去執行,他們就是依法治國的生力軍,他們每天走在執法、宣法的一線上,要加強對他們的教育,讓他們自覺做到文明執法,使其成為依法治國的有生力量。
指明了依法治國的核心。黨的領導是核心,只有在黨的領導之下,才能有效的實施依法治國,離開了黨的領導,一切都免談,黨的領導是依法治國實施的強有力保障,黨的領導是依法治國的「推動器」,只有在黨的領導之下,才能更好地實施依法治國,才能更好地建設法治中國,更好地為依法治國保駕護航。
依法治國「六大任務」可以說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缺一不可,只要在「六大任務」這一「指明燈」的指引下,依法治國一定能夠健康、深入發展。
❻ 怎樣看待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共產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事業管理和社會事務管理,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能依法進行,使國家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規范化,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它反映了社會從人治向法治轉變的歷史進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為什麼要依法治國 人類總是生活在一定的秩序之中,在我國封建社會時期,人們生活在封建秩序之下,那時已經有了許多的法律條文,但它們大多都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所有的大權都在君主的手中,君主容易憑一時的好惡來決斷國策,隨意按自己的意志制定與修改法律,造成政策上的反復法律成為統治階級謀取私利的工具,從而造成了社會混亂,乃至崩潰。這一點從我國封建社會不斷的更換便可以看出來。從根本上說是因為個人的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權利控製法律。而統治階級的行為得不到約束。即使是出現一時的"明君"什麼的,也只是一時的現象,因為利用統治者自己約束是不現實的,在我國建國初期,雖然制定了憲法,卻並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來制約領導人的權力,在文革時期甚至出現了"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權威思想,領導人的權威大於法的權威,林彪,四人幫正是利用人治的政治運作機制,犯下了令人發指的罪行。 歷史的進步總是建立在災難上,文革證實了人治在中國是行不通的,1978年,社會主義法制的確立,使中國慢慢開始了法制的建設,1997年黨中央又確立了"依法治國"的戰略方針政策,依法治國與依法制國有什麼區別呢?法治不是簡單的執行法律來治理國家,法治更重要的是其法律的運行方式,程度和過程。它包括了法律的至上權威性,法律的公平性、普遍性等基本要求。同時也是以法律來約束統治者,對權力的限制。只有在法治的條件下,才能對權力的執行者實行著有效的監督及懲罰手段。法制是法治的基本條件,沒有法制也就談不上法治,但法制的卻不足以表達法治的實質。法制的焦點是秩序,而法治的重點則在有效的制約和合理的運用權力,也就是說法制是用來規定國家的秩序的而法治通過對權力的制約與合理利用使法律真正能夠得到應用與發揮。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市場經濟的建設更是離不開依法治國,市場經濟的建設與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律來規范和保證,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制來規范市場經濟活動,引導經濟主體,維護市場秩序實現 政府對市場的調控與管理,並確保社會公正,沒有法制市場經濟是難以運轉與發展的,但有了法制並不代表市場經濟能夠建立與發展,最終還是需要法治,法治並不單純的強調市場經濟,而且還調整各種市場行為使其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確立了合法的原則,法在市場經濟中有著最高的權威性。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前提,依法治國的主體便是廣大的人民群眾,這表明依法治國與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是緊密相連的,回望歷史文革便是由於沒有將黨內民主以及國家社會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這樣就提供了一種條件,使國家的權力過於集中於個人,黨內的個人專斷和個人崇拜滋長,也就使黨難以防止與制止"文化大革命"的發動與發展。因此發展民主的時候還要注意法在其中的作用,通過法治使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加強的同時法律也會有了穩定性,不會因領導人看法與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因此民主又可以保正法治的行之久遠。 2.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要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法律體系的完整與否是一個國家的法律健全與否的前提,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立法時要做到真正反映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要做到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各項人格尊嚴、人生自由、民主權利、政治自由、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社會主義法在實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規律性幾個方面的深刻統一,這也正是社會主義法的生命力與優越性之所在。要經由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制定,這是保障法律科學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礎。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有助於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立法,廣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單純受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驅使,或者完全依領導人個人的意志而立法。要講究立法技術,注意借鑒歷史上的和國外的立法經驗,更要注意總結自己的立法經驗。 健全民主制度和監督制度。社會主義的依法治國要切實做到:公民的民主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國家權力的配置,包括中央與地方、領導者個人和領導集體、執政黨和國家機構、其他政黨和社會組織的關系,都要充分體現民主原則。人民應能通過法定的民主程序當家作主,進行重大決策,管理國家大事。司法與執法體制和程序的各個環節,也都要貫徹民主原則,保證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與民主制度相連的是監督制度。我國當前應加強對國家權力的立法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包括輿論監督)。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就難以保證國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完全按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辦事,也很難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參政、議政的權利。 要繼續加強嚴格的行政執法制度與公正的司法制度。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按法定程序實施,嚴格依法行政;行政權力不得濫用,必須接受法律的制約;濫用行政權力造成的損害必須經過法定程序予以救濟。同時,還應建立對行政違法責任人的追究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是對受到侵害的人民權利給予補救的關鍵一環,也是維護社會公正、保障法律得以正確實施的最後一關。在健全公正的司法制度時必須注意以下幾點: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干涉;司法機關依法享有的地位應當得到保障;要有公正的審判制度,保證案件的審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建立嚴明的冤案、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要繼續培養高素質的執法隊伍。我們必須建設一支數量足、素養高的執法隊伍,包括公務員隊伍、行政執法隊伍、法官隊伍、檢察官隊伍。同時,還要建立從事高質量法律服務的律師、公證員隊伍。所謂素養高,包括三層含義:一是要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道德素質,要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忠於事實、大公無私、廉潔奉公和具有以身殉法的精神;二是要有較高的業務素質,避免一些庸才濫竽充數;三是要有崇高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不僅要廉政,而且要勤政。 依法治國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本大計,是社會政治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場深刻的變革,是一個漸進的歷史進程。同時,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仍然相當嚴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期望和要求相比還是相當大的差距。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為增強"依法治國"的思想觀念,擴大"依法治國"的民主基礎,完善"依法治國"的制度保障,強化"依法治國"的監督
希望採納
❼ 簡述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有以下六條:
第一,依法治國是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專加強和改屬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
(7)依法治國的看法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根本保證。
❽ 毛概論述題:結合實際談談你對依法治國的看法
1、十八屆四中全會,黨中央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偉大專復屬興的中國夢、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來謀劃法治、部署法治、推進法治;依法治國必將成為構建和諧、法治中國的時代主題。
2、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關乎民族興衰、人民福祉、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要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就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要通過法治更好的統籌力量、合理配置資源,協調社會各方利益與關系,使我們國家的改革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3、依法治國是黨繼承和發展了人類社會的法治文明,在借鑒西方國家法治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了中國的實際國情;領導人民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必將成為中國現代化發展,實現中國夢的必由之路!
❾ 談談你對依法治國的理解與認識(2000字左右)
對依法治國重要性的幾點認識
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健全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促進市場經濟的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和有力保障。社會主義法治作為社會主義民主的表現形式已當然地包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目標之中,並且社會主義與社會主義法治在作用上是相輔相承的。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就是使國家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規范化;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參與管理國家,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就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因此,依法治國作為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在整體上的綜合體現,當然地包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目標之中,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中國的現代化建設需要一個和平、穩定的國際國內環境,而維護國內穩定的政治局面,就必須運用法律武器。
依法治國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推進器。首先,依法治國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制度模式。依法治國作為治國方針的最終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的法治國家,這就必然要突破我國人治模式下的諸多制度,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新制度。其次,依法治國創造的民主和秩序必將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和生產力的發展。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依法治國創造的民主和秩序不但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穩定的政治和社會環境,而且能夠達到市場主體平等和意志自由的要求,從而促進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發展。
依法治國是現代文明的標志和里程碑。文明是人類社會進步發展所達到的一種狀態,是指人類社會發展中與愚昧、野蠻狀態相對而言的進步和開化狀態,因此它一般表現為物質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三種形態,法律屬於制度文明。任何社會的文明狀態都是這三種文明在一定社會條件下相互作用、相輔相承、協調統一的綜合體現。在現代法治中,我國的依法治國即社會主義法治,它作為法治模式的一種新形態,不僅借鑒吸取了現代資本主義法治的有益經驗,而且與現代資本主義法治在一些基本的方面有共同特點。但是,我國的依法治國與現代資本主義法治又有著本質的區別:我國的依法治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以社會主義民主為基礎,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體現著最大多數人的公平與正義,以社會主義道德作為自己的價值基礎,同時以馬克思主義特別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為在我國實現社會主義事業服務。可以說,我國的依法治國不僅是現代文明的標志,而且是現代法治發展的轉折點和新的里程碑。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和必然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決定它必須是法治經濟。市場主體的活動,市場秩序的維系,國家對市場的宏觀調控,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的鞏固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方式的有效運作,市場對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發揮,都需要法律的規范、引導、制約和保障。從西方國家的經驗看,規范競爭行為的主要手段是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說,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建立良好的法制首先是一種經濟行為,它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了極為重要的規則,從而使市場行為得以在健康有序的基礎上進行。所以,法制建設應當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法治國的含義和內容是什麼?
含義: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個人意志而改變。
內容:
①依法治國的主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
②依法治國的本質是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於人、法高於權的原則,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
③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國是一切國家機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④立法機關要嚴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備的法律體系,使國家各項事業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前提條件。
⑤行政機關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它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
⑥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總之,依法治國要求各國家機關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❿ 請就如何做到依法治國談談你的看法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具體來講版,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權要加強立法工作,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第二,要加強執法工作,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 第三,要完善民主監督制度。 第四,要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廣泛進行法制宣傳,不斷提高廣大幹部和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特別是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形成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