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
❶ 客觀的公共領域是什麼
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相對,客觀公共領域我認為是指純公共領域(例如廣場、大街小巷,不為特定個人佔有的領域)之外的、介於公共與私人屬性間的領域,或者說准公共領域,比如單元住宅的樓梯間、單位不對外開放的道路等。
❷ 公共領域的類型
一、古希臘時期的公共領域:這是公共領域的雛形,因為它尚未形成一定的約束力。專
二、代表屬型的公共領域:這是封建社會時期的一種特權標志。這一時期的文化機制有神聖的節日和教會,彰顯著封建統治者動盪特權。
三、市民型公共領域:即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標志著現代社會的出現,現代性的萌芽和發展。
代表型公共領域與市民型公共領域有著幾點不同:
1)在公私問題上,代表型公共領域中,公就是私;市民型則公私分明。
2)在話語形式上,代表型只能聽從君主;市民型允許大家討論。獨斷性的話語形式讓位於平等對話。
3)文化機制上,市民型的公共領域創造了文學公共領域。文學公共領域的機制有沙龍、咖啡館、文學團體等等。文學作為中介,一方面挑起了私人領域,一方面連接著公眾。這即是「審美中介論」。
❸ 公共領域形成產生哪些方面的作用
所謂公共領域,哈貝馬斯意指的是一種介於市民社會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與國家權利領域之間的機構空間和時間,其中個體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討論他們所關注的公共事務,形成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一致意見,並組織對抗武斷的、壓迫性的國家與公共權力形式,從而維護總體利益和公共福祉。[1]
行政學和政治學中的公共領域是指那些與市民社會相對應的社會生活內容,是圍繞著公共部門的核心而展開的公共生活形態。它的特點是非交換性。
在《市民社會與政治公共領域》中,哈貝馬斯把公共領域定義為「一種用於交流訊息和觀點的網路」,這可能會使他們形成一種公共判斷。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他對資產階級(Bourgeois)公共領域的上升和衰落進行了歷史學和社會學的闡述。德語術語Offentlichkeit(公共領域)包含了多種意義,它意味著一種空間概念,社會場所或區域,在這里意義被關聯、分布和協商,以及這種集結的過程和整體,「公共」。(Negt and Kluge 1993)
「公共領域意指特定的機構、中介、實踐;然而,它也是一種一般的社會經驗范圍,其中所有實際上或表面上對所有的社會成員相關的事情形成一個整體。在某種意義上來理解,公共領域一方面是為一些專業人士(如政客、編輯、組織官員)提供的一個場所(matter),但是,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種涉及到每一個人,僅僅在人的思想中和他們的意識范圍內才能理解的東西。」(Negt and Kluge,1993)
哈貝馬斯(1989)所表達的公共領域的概念從18世紀的英國就已經真正存在。那時倫敦社會中的咖啡店變成了藝術和文學批評的中心,逐漸的伸入到經濟的或者政治的如對事件的批評。在法國的沙龍,如哈貝馬斯所說,「觀點從經濟依賴的束縛中解脫」。任何一件新的作品,或者一本書或者一件音樂作品都必須在這里得到它的肯定(legitimacy)。它不僅僅是一個自我展現的論壇,實際上已經變成了一個公開討論一個觀點和公共討論議程的平台。
❹ 請簡述公共領域理論,其構成需要哪些要素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一個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市民們假定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言論,不受國家的干涉。意指的是一種介於市民社會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與國家權利領域之間的機構空間和時間,其中個體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討論他們所關注的公共事務,形成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一致意見,並組織對抗武斷的、壓迫性的國家與公共權力形式,從而維護總體利益和公共福祉。通俗地說,就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公共領域最關鍵的含義,是獨立於政治建構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眾輿論,它們對於政治權力是具有批判性的,同時又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礎。
❺ 公共領域包括哪些政府機關算不算公共領域
行政學和政治學中的公共領域是指那些與市民社會相對應的社會生活內容,是圍繞著公共部門的核心而展開的公共生活形態。它的特點是非交換性。
❻ 如何理解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
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是一個哲學與社會學概念,與私人領域(private sphere)相對,是指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公民們假定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此外,出版品、產品、以及發明方法在未受到專利或著作權保護的情況下,亦屬於公共領域。
私人領域包括公共經濟關系和私人的私密關系,以及在這兩個新出現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之間的協商。它包括了一個由個體組成的群體,他們會通過建設性的批評來辯論、討論和爭論這一市民社會。
❼ 什麼是公共領域、私人領域
公共領域意指特定的機構、中介、實踐;然而,它也是一種一般的社會經驗范圍,其中所有實際上或表面上對所有的社會成員相關的事情形成一個整體。私人領域是指私人自主從事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經濟活動的領域。
「公共領域」(英語publicsphere)一詞是由德國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領軍人於爾根哈貝馬斯(Jurgen Habermas)的一本名著(Habermas,1962/1989;哈貝馬斯,1999a)中被概念化。
從此它成為歐洲主流政治話語的一部分,歐美各國學者的專題性著作和論文層出不窮,公共領域與傳播媒介的關系受到高度審視。
關於公共領域概念的重要的當代思想家包括尤爾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 和塞奇威克(Eve Sedgwick)。
(7)公共領域擴展閱讀:
「公共領域」一詞並非哈氏所創。在他之前,德語世界的眾多學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魯納(Brunner,1943)都研究過同一主題。
在英語世界,德裔猶太女學者阿倫特(Aerndt,1958)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別從公共哲學的角度探討過相關問題。以哈氏、杜威和阿倫特為例,這一概念的指涉不盡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裡,大眾傳媒的功能和問題群顯然居於中心地位,而對於阿倫特則不然(Dahlgren,1995:7)。
此概念是由20世紀50年代德國女思想家漢娜·阿倫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國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在20世紀60年代通過論文《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進行了充分闡釋,並產生了廣泛影響。
他的公共領域的定義是:「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
❽ 公共領域的實行
資本主義的發展伴隨其權力制度形式的改變,已經為這種新型的公共領域鋪平了道路。隨著市民社會和現代政府的出現,私營化經濟關系在公共權威領域之下也跟隨而來。私人領域包括公共經濟關系和私人的私密關系,在這兩者的協商下出現了一個新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The private realm comprised both the public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he private intimate relations and to negotiate between these two there emerged a new bourgeois public sphere.)。它包括了一個由個體組成的群體,他們會通過建設性的批評來辯論、討論和爭論這一市民社會。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出現受到18世紀自由主義民主政治的特別支持,它有利於這個新的政治階級建立一種制度網路如出版社、報紙和論壇,以及民主的新聞媒體這個有力的工具。由於它接觸多種資源,包括經濟和社會的,所以公共領域的主要特徵是它與教會權力的和政府權力的分離。
在相關文章中,哈貝馬斯認為,這種理性的和普世政治的、從經濟和政府脫離出來的領域,已經被最初形成它的同一力量破壞掉了。(As Habermas argues, in e course, this sphere of rational and universalistic politics, free from both the economy and the State, was destroyed by the same forces that initially established it.)資本主義經濟的增長導致財富的不公平分配,貧富分化加劇,這造成了公共領域准入的限制以及為了現代資本主義力量在競爭經濟中的運行和繁榮而不可避免的對公共領域的政治控制。
廣告業和公共關系學的崛起已經讓公共領域對政府為了市場力量(單個經濟活動者或經濟活動者的小集團對市場價格有顯著影響的能力)而控制公共訊息(所有市場參與者都能夠自由獲得的訊息)至關重要。(The rise of 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 has made it vital for the government to control public information in the interest of the market forces.)如Garnham(1990)所說,「被公共領域概念的創造而打開的在市民社會和政府之間的空間已經被緊緊關閉了。」
在一些機構如媒體的幫助下形成的公眾意見可以公然影響法庭、選舉等等。當他確定這是一種解放人類的批評性工具時,哈貝馬斯所關心的是確保「未失真的溝通(undistorted communication)」。他說,理想的公眾演講情形有四個有效性要求:理解、事實、適當和誠實,他宣稱這四點相互聯系並被證明。
在理想的情形中,上面的要求可以被理性地討論並自願達成協議,但事實上各種不同的權力關系和資源分配禁止了他們並導致「失真的溝通(distorted communication)」。Garnham(1990)進一步討論為了在整體上(holistic sense)保持公共領域,我們需要重估公共訊息溝通的模式和理性地運用。
在這種情境下,它涉及到了Hartley(1982),他鑒別出談話要受到兩種力量的支配,例如語言系統和知識背景(discourse),「我們接受的訊息作為一種非個人的社會機構的前在知識背景,那也是一種產業。(news comes to us as the pre-existing discourse of an impersonal social institution which is also an instry)」因此哈貝馬斯說:「公眾從政治和文化爭論的參與者轉變成媒體圖像和訊息的消費者」(as quoted in pg26,Hoynes,1994)。在現代民主中的選舉過程變成另一種方式,假冒的公共領域充當了先鋒,公眾的聲音僅僅用來適應強大的政治議程而不再為了建設性的民主。
但是正如湯普森(Thompson,1995)所說,真正的公共領域只存在於哈貝馬斯的理想主義中。甚至在18世紀,公共領域也更多用在顯示權力而真正的決議是看不到的。現代世界隨著媒體的出現,公共領域已經拓展到了如此大的范圍,以至於遠離事件發生地的人們同樣可以得到事件和行為的訊息。
大眾傳播的現代方法通過他們的跨國媒介,已經把公共領域的范圍擴展到了國際舞台。現代媒體企業如BBC和CNN,發布的訊息從最特別的地方文化到跨越國家邊界的全球政治舞台。存在五十年的時事雜志欄目,BBC《廣角鏡》節目,證明了公眾不必僅僅視為消費者。
但是在現代民主政府在堅持公共領域的真正精神中所扮演的這些角色受到了質疑,因其背後有明顯的政治和經濟利益。吉勞埃(Kilroy)完美地表現了公共領域(The Kilroy epitimises perfectly the public sphere)。依照Danlgren的觀點,當媒體使用認知和情感基礎的溝通時,情感溝通用在傳播大眾文化和電視時更為有效。Hartley相信,媒體是公共的,是一種有效的公共領域。但是現代的媒體因為受到宣傳的干涉(propagandist interventions)也成為另一種意識形態的工具,要恢復媒體在經濟和文化意義上的自治,就要確保理性而非權力的運作的民主程序重現於政治和文化領域。
❾ 公共領域的衍變歷史
「公共領域」一詞並非哈氏所創。在他之前,德語世界的眾多學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魯納(Brunner,1943)都研究過同一主題。在英語世界,德裔猶太女學者阿倫特(Aerndt,1958)[6]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別從公共哲學的角度探討過相關問題。以哈氏、杜威和阿倫特為例,這一概念的指涉不盡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裡,大眾傳媒的功能和問題群顯然居於中心地位,而對於阿倫特則不然(Dahlgren,1995:7)。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資產階級公共領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下簡稱《公共領域》)後,除了1964為一套網路全書寫的一個詞條、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以及1998年給一位中國學者的回函外,哈氏已經很少再涉及這一主題了,因為如他所說,「我這些年來已另有關懷」(哈貝馬斯,1999a:i)。
此概念是由20世紀50年代德國女思想家漢娜·阿倫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國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在20世紀60年代通過論文《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進行了充分闡釋,並產生了廣泛影響。他的公共領域的定義是:「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
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斷言,『Dasein'(存在)必須在公共領域的行為和它的私人性的、可信任的行為之間達到平衡,但是他基本相信在公共領域中協議是必須真正存在的。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 對海德格爾的斷言表示質疑,她認為實際上真正的和可信的自我是在公共領域中的自我。
弗朗茲·法農(Frantz Fanon)討論了一個人在公共領域的身份和私人領域的身份可能會變得不協調,從而導致他所稱的雙重意識(al consciousness)的結果。他的例子涉及到殖民主義,殖民地的國民被迫在公眾場合接受一種外來文化,但是在私下他們仍然以他們自己的文化來保持自己的身份。
在當代思潮中,受到後現代主義興起的影響,公共領域的問題已經變成了一個關於在公共領域中支配力量(hegemonic forces)規定哪些可以談論哪些不被允許,同時規定作為一個人身份的一部分哪些可以闡明哪些不能闡明的問題。比如,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是被用來描述處於基本的男女性別之外的那些人,這些性別不同於雙性戀的人無法適當地要求他們的身份,從而引起他們的公共自我和私人自我的分裂。勞倫·貝蘭特(Lauren Berlant)已經研究了很多並主張,所有的性別身份或者性身份脫離私人領域,事實上就不存在關於性別/性或者性特徵的公共談論,她認為,在那裡,這種談論是無用和無力的。
關於公共領域概念的重要的當代思想家包括尤爾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 和塞奇威克(Eve Sedgw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