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對內控要求
發布時間: 2020-12-08 07:42:36
❶ 香港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的規定有哪些
您好,內部審計屬於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香港聯交所、香港會計師公會,以及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等均對公司內部審計做出了一系列的規定。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3.21規定,每家上市公司發行人必須設立審核委員會,其成員全部是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至少要有三名成員,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是會計或財務管理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關於審核委員會的職責,香港會計師公會《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9.(e)規定,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監察公司財務匯報程序、內部監控和風險管理工作。
關於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之間的關系,香港會計師公會《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14.(b)規定:鼓勵內部核數師向審核委員會如實披露工作情況,設立正式的機制,讓審核委員會可在獨立於管理層的情況下與內部核數(審計)師舉行會議。
關於內部審計的具體匯報體系,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審計實務公告1110-2認為,審計執行主管在職能上應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在行政上向機構的首席執行官(CEO)報告。其中:
職能性報告是指:內部審計工作章程、內部審計計劃、內部審計報告、審計執行主管的任命和薪酬、審計工作范圍的限制;
行政性報告是指:內部審計預算、人力資源、內部溝通、公司內部政策和程序的管理。
有關香港公司的審計報告的問題歡迎與我們探討。
❷ 在香港上市必須要有內控審計報告嗎
是經香港注冊會計師審計最少3年的帳目, 當然是賺錢的帳目, 再提交港交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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