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制度
① 如何理解保密管理制度
國家保密法規在本單位的具體落實方法,就是保密制度
② 做好機關辦公室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是各單位各部門辦公室文秘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辦公室的重要管理職能之一,對於涉外部門來說,保密工作尤為重要。作為具體分管保密工作的部門負責人,如何抓好保密工作,我個人認為關鍵是抓落實。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抓落實,關鍵是抓好保密工作四個主要環節
經過多年的努力,尤其是《保密法》頒布以來,各級領導對保密工作都十分重視,保密工作逐步向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中央、省、市對保密工作都有許多明確的要求,各種規章制度也逐步出台和完善。在這種條件下,作為分管保密工作的部門負責人,重點應該是抓落實,把保密工作落到實處,使《保密法》和中央、省、市的要求得到真正的貫徹執行,抓落實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是抓組織落實,保密工作涉及面廣。單靠一、兩個保密幹部是無法搞好的,必須建立完善的保密工作管理體制及組織機構,形成保密工作隊伍和網路,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條件和組織保證。我辦多年來十分重視保密工作的組織建設,建立了保密工作小組,該小組由辦領導、秘書處處長、保密幹部、有關處室領導組成,明確了職責和分工,辦領導第一把手親自掛帥,直接主管保部職工的保密意識,才能保證保密工作取得成效。
第三,是抓制度落實。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是我們開展保密工作不可缺少的依據和保障,作為分管保密工作的部門負責人,要重視抓好制度建設,這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依據保密法規和規章,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組織制定和修訂保密工作制度,使保密制度不斷完善;另一方面,是抓制度的執行。第二方面很重要,不能認為有了制度就可以高枕無憂,如果不能很好執行,就會成為一紙空文。近年來,我辦根據新時期保密工作的新情況和我辦的實際,先後制定和修訂了多項保密工作的規章制度。例如《復印機、傳真機使用的保密規定》、《密級文件資料收發運轉管理有關規定》、《保密要害部門崗位責任制》、《涉外人員保密守則》、《計算機使用及上網保密規定》、《市外辦領導幹部保密責任制》、《使用通訊工具的保密規定》、《市外辦保密工作制度》、《市外辦幹部職工保密要求》、《市外辦綜合檔案保密制度》等。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利用各種機會宣傳已經制定的各項保密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第四,是抓技術防範落實。自1996年以來,在辦領導的支持下,我們積極地推進保密技術防範硬體建設,每年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添置、更新保密工作需要的設備。根據我辦保密工作的實際需要,採取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先後購置了密碼文件櫃、碎紙機、微機視頻信息保護機、密碼傳真機等保密設備,這些設備主要配備在辦領導辦公室、保密室、打字室、電腦室等保密要害部位。同時,還比較早地為保密工作部門配備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提高了文件管理的現代化程度。多年來這些設備都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另一方面,我辦還積極開展對辦公自動化設備進行防竊聽和防監測的安全檢查,我們積極配合市國家安全、保密部門,對我辦保密要害部門的設施、設備(包括電腦、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外國贈送的物品及辦公、會議的場所等)進行了安全檢查。
實踐證明,抓好這四個環節,保密工作就有了可靠的保證,就能取得成效。
二、抓落實,關鍵從自我做起
保密工作的管理是一個動態的管理,保密工作能否抓好落實,關鍵在領導和從事保密工作人員的素質。作為分管保密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所擔負的責任是很重大的,起著組織者、參與者、執行者「三位一體」的作用。所以,多年來我努力做到從我做起,身體力行,以實際行動來推動保密工作的開展,我的體會是:
(一)從自我做起,做學習的表率。雖然我接觸保密工作較早,有一定的經驗,但在新的形勢下,保密工作面臨著許多新的情況、新的問題,我們的思想認識、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不能停留在原有水平上。要使自己的思想、業務素質能夠適應新的情況,使自己的能力能解決新的問題,使自己的技能適應現代化的要求,就得帶頭學習。帶頭學習政治理論,增強政治敏感性,不斷從政治和戰略的高度認識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帶頭學習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依法治密的自覺性;帶頭學習鑽研保密業務知識,努力掌握保密工作的新知識,研究新問題,不斷豐富自己的保密專業知識;帶頭積極參加各種保密工作的業務會議、業務培訓班、業務講座,及時了解最新的保密工作動態和掌握最新的保密技術、技能,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只有這樣,才能准確把握保密工作的方向,適應形勢發展和保密工作的需要。
(二)從自我做起,做執行制度的模範。在工作中,自己注意帶頭遵守保密紀律和保密工作原則,自覺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在借閱密級文件時,帶頭做好借閱登記,閱後及時退還;密級文件不帶回家批閱;對外交往中,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提供的文件,絕不提供;不隨意復印密級文件資料;發送傳真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力求做到要求別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這樣才能保證制度的執行。
(三)從自我做起,做保密工作的有心人。秘書處的工作十分繁雜,作為部門負責人同時肩負著多方面的工作,要兼顧的面較廣而保密工作只是其中一個方面的工作,並且屬於保障性、防範性、經常性的工作
③ 公安機關保密工作規定
為切實做好我院機關保密工作,根據《保密法》和高檢院有關保密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圍
(一)具有秘密內容的各種文件、文稿、電報、信件、統計數字、表冊、電子文檔、音像資料、檔案、圖片、磁卡、軟盤等;
(二)尚未公布的院黨組會、檢察長辦公會、檢察委員會涉密會議內容和會議記錄;
(三)院領導參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種涉密會議及活動內容;
(四)機關各部門的涉密業務工作情況,包括組織人事、案件情況、技偵手段、行動方案、羈押地點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卷宗、詢問筆錄、舉報材料、來信、來訪情況等;
(五)涉密傳真、電話會議的有關文件、資料及內容;
(六)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七)檢察機關武器彈葯調撥、發運、存放情況;
(八)檢察技術方面的器材、資料等;
(九)保密電話、密碼機、密鑰等;
(十)印章、印信、證件等;
(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項。
二、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事項;
(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和檢察工作秘密事項;
(四)不攜帶秘密文電和案卷到公共場所或宿舍內傳閱;
(五)不用普通電話、無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遞秘密事項;
(六)不在個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國家秘密和檢察工作秘密;
(七)存儲文件和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不得與網際網路和公共信息網相連接。
三、保密要求
(一)嚴格各種文電、信函的查收、登記、編號、分發和簽字手續,不得私自擴大機密文電的傳閱、使用范圍。
(二)黨組傳閱的機密文電由機要秘書負責管理;各部門的機密文電由內勤負責管理;機密文電每季度組織清交一次。
(三)送交列印、復印的稿件及文件軟盤,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時通知送印部門取回;列印、復印的清樣、廢版及廢品要及時銷毀。
(四)摘抄、復印、翻印秘密文件和資料,必須經院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復印件要與原件一樣登記,用後收回。
(五)凡開通使用涉密信息網路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經院保密委員會同意後,方可使用。
(六)文件銷毀由院統一組織並派人監銷,各部門不得私自銷毀,嚴禁當廢品出售。
(七)秘密文件或案卷材料應通過機要或派專人專車遞送。執行遞送任務時,不得在無關單位、場所辦理其他事宜,不壓件,不丟失。
(八)宣傳報道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非經批准,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檢察工作秘密。
(九)加強保密教育,每年在節假日前集中進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檢查。
四、保密機構
(一)院成立保密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各部門設一名兼職保密委員,在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保密委員會及辦事機構的基本職責:
1.負責組織研究貫徹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的具體意見及措施。
2.統一組織、協調、管理本單位(系統)的保密工作。
3.對院各部門的保密工作予以指導和監督。
4.及時聽取保密辦公室、職能部門的保密工作情況匯報。
5.審定本單位保密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6.組織研究和處理保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提請黨組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7.組織調查和研究處理泄密事件。
8.主持召開保密工作會議或保密委員會成員會議。
9.協調解決保密工作所需經費和通信、自動化建設中的保密技術防範措施。
10.組織向黨組及上級保密部門報告工作。
五、保密責任
(一)保密委員會主任對本單位保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主持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保密委員會副主任對主任負責,協助主任履行上述職責,當好參謀。
(三)保密委員會成員對主任、副主任負責,實行委員分工負責制。根據其所在部門的職責范圍和業務工作范圍,具體抓好所在部門的保密工作。
(四)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是具體辦事機構,負責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保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交辦的工作事項。
(五)涉密工作人員對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有直接工作責任。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切實履行保密職責,認真做好具體保密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因工作失職、瀆職,致使本單位發生泄密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按情節和後果輕重,分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檢察官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和《保密法》、《刑法》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④ 機關單位應該建立哪些保密管理制度
規定機關、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關於一切國家機關「實行工作責任制」的要求。保密工作責任制主要包括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定密責任制、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制、涉密信息系統管理和維護人員責任制等。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有利於加強保密工作組織領導,明確相關人員保密工作職責,確保保密工作落到實處。
「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是指機關、單位依據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機關、本單位涉及國家秘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機關、本單位的保密制度。主要包括: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制度,涉密信息及涉密載體保密管理制度,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制度,領導幹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員保密教育和管理制度,保密工作責任制考核制度等。
「完善保密防護措施」,是指機關、單位為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所採取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包括人防、物防、技防等。如對涉密信息系統實行分級保護,採取技術防護措施等。
「開展保密宣傳教育」,是指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對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和涉密人員進行保密形勢、保密法律法規、保密技術防範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培訓,以增強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加強保密檢查」,是指機關、單位應當切實加強對本機關、本單位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落實保密責任、採取保密防護措施及其效果等進行檢查,以查促管,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教。
⑤ 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是指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所要求人們共同遵守的保密規則或行為規范。 一 、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資料,要嚴格限制在規定的范圍內,不得擅自擴大范圍; (2)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必須在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場所進行; (3)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應當進行登記,不得由閱件人直接傳給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傳閱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 (5)傳達國家秘密文件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設備; (6)聽傳達的人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需要錄音、錄像的,應當經過批准。
二 、特殊場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麼?
特殊場所部位主要是指軍事禁區和不對外開放的其他涉密場所和部位。軍事禁區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軍事設施保護法》及其配套法規中,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其他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則由其主管機關制定或與有關的保密工作部門共同商定。由於軍事禁區和其他涉密場所、部位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劃定的,因而其對外開放及擴大開放范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三、哪些部門、部位應該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日常業務工作中產生、傳遞、使用和管理絕密級或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內設機構,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 機關、單位內部集中製作、存儲、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以及涉及國家秘密較多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的辦公場所,應確定為要害部位。
四、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具體保密要求有哪些?
符合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條件的機關、單位應按照一定的原則和程序確定要害部門、部位;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具體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幾方面: (1)由機關、單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領導人負責,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2)建立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崗位責任制,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主要負責人及所屬工作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將保密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人員; (3)對在要害部門、部位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訓,並進行涉密資格審查,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4)結合部門、部位的實際,制定嚴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並認真組織落實; (5)定期檢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範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組織查處泄密事件。
⑥ 機關單位應該建立哪些保密管理制度
(1)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場所。有保密條件的場所指內部設備、為涉密會議服務的人員及外部環境、安全保障等符合保密要求。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絕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按照工作需要限定范圍。工作需要是指與本業務工作有關的,與工作無關的不應當參加。參加絕密級會議的,由會議主辦部門確定到人,他人不能代替參加會議;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資料;涉密會議使用的設備要符合保密標准,在會場內禁止與會人員使用無線話筒、手機和其他無保密措施的通訊工具,必要時可使用通信干擾器。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會議內容傳達嚴格按會議主辦單位要求進行,不得隨意擴大傳達范圍。除了這些一般性的措施外,還要考慮到一些特殊會議、特殊情況的保密措施。如:電話會議的保密,重要會議場所的保密技術檢查,以及某些會議的宣傳報道和宣傳口徑等。
對涉密會議上使用秘密文件、資料,會議結束應即行收回。
⑦ 日常工作中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1.不該說的國家秘密不說,不該問的國家秘密不問,不該看的國家秘密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秘密不記錄;
2.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快遞)傳遞承載國家秘密的載體,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或在公共場所、或用手機或向家屬親友談論國家秘密;
3.不得將國家秘密載體擅自帶離辦公區域,嚴禁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參加外事活動和參觀、瀏覽、探親、訪友或者出入公共場所;
4.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傳真機上傳輸有密級的文件、資料;
5.不得向無關人員提供正在辦理的涉密文件、事項的內容;
6.不得私自翻印、復制、摘錄並外傳秘密文件、資料、音像製品等;
7.不得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下製作、收發、傳遞、復制、使用、存放、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8.制發文件運轉中,不得擅自復印、拍攝、傳真文件審簽件,不得將審簽件轉交無關人員傳遞,不得向無關人員告知文件運轉情況及結果;
9.不得將手機帶入涉及國家秘密會議的會場,因特殊原因帶入會場應採取取出電池,或在會場採取有效的屏蔽措施;
10.撰寫文章、書籍、接受境外采訪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不得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行的報刊雜志及電台、電視台、互聯網投寄涉及國家秘密的稿件;
11.不得將標有內部以上等級(含內部)的公文和政務信息在互聯網上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刊登;
12.未經批准不得引帶境外人員到保密部門、部位進行參觀、采訪、交流活動;
13.不得將涉密計算機接入國際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14.不得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國際互聯網等公共信息網路上的數據拷貝到涉密信息系統;
15.不得將涉密計算機、涉密移動存儲設備與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移動存儲設備混用;
16.不得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U盤等移動存儲設備;
17.不得在非涉密內網工作平台和互聯網計算機上處理、保存或列印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
18.不得使用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設備處理涉密信息等;
19.不得將連接涉密網的具有列印、復印、傳真等多功能的一體機與普通電話線連接;
20.不得對外泄露加密設備的型號、性能及構造,不得向無關人員提供涉密網路入口地址及口令;
21.要定期清理文件,嚴格按有關規定按時歸檔、收存、銷毀,不得將已作廢的國家秘密載體出售給廢品收購站或者個體商販;
22.涉密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應同等管理,須同時標注國家秘密標識;
23.調離、退休及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本崗位經管(辦)的秘密文件、資料和使用的保密筆記本上交,或交單位作銷毀處理,離崗時須填寫一定期限內不失泄密的保密承諾書;
24.不得隱瞞泄密事件,發現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
⑧ 機關單位應實行什麼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應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