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機關建設
發布時間: 2020-11-29 08:15:58
Ⅰ 山東省財政廳的工作動態
山東省財政廳制定機關信息化建設管理辦法
為加強財政廳機關信息化建設管理,確保財政信息化建設規范健康發展,結合山東省財政信息化工作推進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的思路和要求,山東省財政廳研究制定《山東省財政廳機關信息化建設管理辦法》。《辦法》從管理機構與職責、項目申報和審批、項目實施管理、項目驗收與績效評價、運行維護管理、資金與資產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一是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責。根據信息化管理工作需要和各處室現有職責分工,《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信息化管理機構和各處室工作分工。在管理上,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是信息化建設的組織領導機構。在業務上,明確了業務處室的具體職責。在技術上,信息中心負責技術協調和運行維護,擬訂建設規劃和技術標准,組織項目實施和項目驗收。
二是規范工作流程。《辦法》規范了從項目確立到驗收全過程的工作流程。對於項目確立,明確先由各處室提出項目建設需求,信息中心會同廳辦公室對項目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統一匯總形成年度項目計劃草案,然後報信息化領導小組審批。未經信息化領導小組批準的建設項目,不得自行籌集經費建設。對於項目采購和合同簽訂,由信息中心牽頭實施政府采購並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三是建立業務和技術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辦法》要求在項目建設的每一個環節,業務處室和信息中心共同參與。通過《辦法》實施,有利於建立起適應一體化建設要求的工作機制,促進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更好地為財政改革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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