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
1. 什麼是直屬機關事業單位
(三)國務院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1)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華北、東北、西北、華東、華中、南方監管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山西省、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雲南省、甘肅省、貴州省、新疆電力監管專員辦公室
(2)國家行政學院
(3)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
(4)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5)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6)中國地震局及其省級地震局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地震局
(7)中國工程院機關
(8)中國氣象局及其市級以上垂直管理機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大連、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福建、廈門、江西、山東、青島、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氣象局
(9)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大連、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福建、廈門、江西、山東、青島、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深圳監管局
(10)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大連、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福建、廈門、江西、山東、青島、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深圳監管局
(11)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大連、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福建、廈門、江西、山東、青島、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深圳監管局
(12)中華供銷合作總社機關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國務院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1)安監總局調度中心
(2)安監總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3)安監總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
(4)財政部財政票據監管中心
(5)財政部幹部教育中心
(6)財政部關稅政策研究中心
(7)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
(8)財政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評估中心
(9)財政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評審中心
(10)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局)
(11)工商總局商標注冊中心(商標局)
(12)公安部辦公廳檔案局
(13)公安部國際友誼促進會
(14)公安部禁毒情報技術中心
(15)公安部網路偵察技術研發中心
(16)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
(17)公安部信息通信中心
2. 事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兩者概念有區別嗎
事業單位(什麼是事業單位)實際上按照人員工資供給形式分類可分為三類,一類版是全額供權給,就是人員工資和辦公經費全部由同級財政支付,如學校等。二類是差額供給,也就是單位有收費項目,但是較少,不夠辦公費用和人員工資,這樣超出的部分由同級財政部門支付,如醫院等。三類是自籌,也就是說單位有自己的收費項目或盈利項目,工資自給自足。
在第三類人員裡面按照管理方式可分為依照公務員管理和事業管理。
一般來講機關和第三類裡面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稱為「機關事業單位」
而剩下的事業單位就稱為「事業單位」
這是嚴格區分,而一般俗稱就很含糊了,一提到機關事業單位,就統統包括進去了!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聯系和區別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有一定的聯系,但不是從屬關系。國家機關裡面的工作人員一般都是公務員,公務員是統一通過公務員考試招取的;事業單位一般是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兩者不同.環保局屬於國家機關.
3. 什麼是國家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
國家機關單位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3)機關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目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4. 機關事業單位是什麼意思
機關事業單位是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
1、機關單位,指國家機關,即國家為行使其職能而設立的各種機構,是專司國家權力和國家管理職能的組織,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組織。作為國家政權機關,機關單位包括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隊中的各級機關。
2、事業單位指由國家行政機關舉辦,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4)機關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類型
1、公務員身份的行政編制。通過國考省考等公務員考試進入公務員隊伍,進行公務員登記的行政編制。
2、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參公編制。通過國考省考進入公務員隊伍的,進行參公登記的參公編制。
3、參公單位事業編。不進行參公登記,不屬於參公編制,只是事業編制,雖然單位是參公單位,不代表所有人員都是參公編制。
4、事業單位事業編。就是全額、差額、自收自支這三種。
5、工勤編制。行政機關叫行政工勤人員,屬於機關工人編制,不是行政編制(公務員),只是機關後勤工人,佔用工勤編制。
6、借調人員。編制在原單位,工資待遇都由原單位負責,只是人來工作,人事關系沒過來。
7、長短期合同工、外聘人員、三支一扶、社區民生等都屬於臨時工。
5. 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政府部門,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國家部門、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由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一致。
6. 機關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是什麼分別是什麼定義
機關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主要在於在職人員編制,機關事業單位多屬於政府職能部門,其正式編制人員多為公務員,由國家政府統一撥發財政支出,而事業單位包括機關,但如下條所示,其除了機關的事業單位,最多是享受公務員待遇而已;
事業單位,實際上按照人員工資供給形式分類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全額供給,就是人員工資和辦公經費全部由同級財政支付,如學校等。二類是差額供給,也就是單位有收費項目,但是較少,不夠辦公費用和人員工資,這樣超出的部分由同級財政部門支付,如醫院等。三類是自籌,也就是說單位有自己的收費項目或盈利項目,工資自給自足。在第三類人員裡面按照管理方式可分為依照公務員管理和事業管理。
一般來講機關和第三類裡面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稱為「機關事業單位」,其中「機關」指政府職能部門。
所以顯而易見,機關事業單位為政府職能部門各級單位,其正式編制人員多享受公務員待遇。
7. 政府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政府機關分廣義和狹義的,廣義的包括行政,司法;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