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的定義
Ⅰ 機關中層幹部的科學定義是什麼
機關中非「員」帶「長」又受人領導的人。
Ⅱ 機關法人和機關的定義
機關一詞,原指整個機械的關鍵部分,後引深為周密的計謀,現代社會中經常用機關一詞代指政府職能部門。
機關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因行使職權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各級國家機關。它確立了機關主體資格,奠定了機關工作的法律基礎,增加了機關工作的權威性、嚴肅性和規范性。機關法人的設立,能有效地解決難度大、效率低和效果不理想的問題。
Ⅲ 企業,公司,單位,機關,集團,怎麼定義
企業是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版經營、權獨立核算、依法設立的一種盈利性的經濟組織。企業主要指獨立的盈利性組織,並可進一步分為公司和非公司企業,後者如合夥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公司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在各個領域中有著不同的地位,有指機關、團體或著企業上班的地方;
機關一詞,原指整個機械的關鍵部分,後引深為周密的計謀,現代社會中經常用機關一詞代指政府職能部門。
集團,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
Ⅳ 黨政機關的定義
黨: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市、縣級區、縣;鄉級區、鄉的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如省委、市委、縣委、鄉委)
政: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市、縣級區、縣;鄉級區、鄉的人民政府。(如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鄉政府)
機關:國家權力組織機構的各部委、司、省廳、市、區、縣、鄉的局。(如教育部、省公安廳、市衛生局等)
一些事業單位也屬於機關
Ⅳ 政府機構的定義是什麼。
政府機構指各級人民政府
政府所屬職能部門指各級工商、稅務、公安、人事等行政機關,具體包括哪些可以參考國務院所屬部委的設置
派出機關指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政府所在地以外設置的行政公署(省級政府的派出機關),區公所(縣級政府的派出機關)等
領導機關和輔助機關不是各級政府組織法上的概念
Ⅵ 國家機關的定義
國家機關是為了實現人民民主專政的歷史任務和國家的發展目標而設置的。為了保證一切國家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恪盡職守,做好工作,防止和克服官僚主義,憲法明確規定了國家機關的工作原則。
第一,精簡原則。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按
照精簡原則,國家機關只能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而設置。但是,國家機關的設置不是一成不變的,也不是越少越好,它應當適應現實的需要,現實需要發生變化,國家機關設置及其相關職能也應作出相應改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我國進行了幾次機構改革,撤銷了一些計劃經濟時期設立的管理部門,建立了一些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新的監管和服務機構,對原有的國家機構的職能作了大幅度的調整,有力地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
第二,責任原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人民負責。憲法規定,國家機關在貫徹和執行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地方性法規和重大決策時,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委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
第三,培訓和考核原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精通業務,不斷增長才幹、提高素質,才能適應本職工作的需要。1993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了公務員的考核、激勵、競爭、輪崗、迴避、辭職、辭退、培訓等制度,極大地增強了國家機關的生機與活力,提高了公務員隊伍素質,促進了國家機關勤政廉政建設,樹立了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第四,密切聯系群眾原則。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作為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組成部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只有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接受人民的監督,才能使自己的工作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願望,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符合實際,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Ⅶ 組織結構、組織機構的定義與區別,政府機關的機關定義。
組織機構和組織結構的區別與聯系:組織機構與組織結構的聯系有兩方面:內(1)它們都是制容度的組成部分,都涉及到部門組成與部門關系。(2)組織機構屬於組織結構的范疇,處於組織結構的最高層。但是,組織機構與組織結構又是有區別的:(1)范圍不同。的組織機構只涉及到領導層次的分工與協調,而組織結構涉及到各方面的分工與協調。(2)重點不同。組織機構的重點的是領導層的集權與分權關系,而組織結構的重點是整個集權與分權的關系。 機關就是部門的意思。
Ⅷ 機關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是什麼分別是什麼定義
機關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主要在於在職人員編制,機關事業單位多屬於政府職能部門,其正式編制人員多為公務員,由國家政府統一撥發財政支出,而事業單位包括機關,但如下條所示,其除了機關的事業單位,最多是享受公務員待遇而已;
事業單位,實際上按照人員工資供給形式分類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全額供給,就是人員工資和辦公經費全部由同級財政支付,如學校等。二類是差額供給,也就是單位有收費項目,但是較少,不夠辦公費用和人員工資,這樣超出的部分由同級財政部門支付,如醫院等。三類是自籌,也就是說單位有自己的收費項目或盈利項目,工資自給自足。在第三類人員裡面按照管理方式可分為依照公務員管理和事業管理。
一般來講機關和第三類裡面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稱為「機關事業單位」,其中「機關」指政府職能部門。
所以顯而易見,機關事業單位為政府職能部門各級單位,其正式編制人員多享受公務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