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
A.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享有立法權嗎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不享有立法權,民族自治機關的人民代表內大會享有立法權。容
民族自治機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地方性自治法規,按法定程序經上級機關批准後生效。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標,如果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自治機關可以報經上級國家機關批准,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
自治權的行使必須依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處理好中央統一與民族自治,國家事務、地方事務與民族事務的關系。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擴展閱讀:
地方人代會的職權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凡是依照國家財政體制屬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安排使用。
四、國家在民族自治地方開發資源、建設企業的時候,應當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B. 我國民族自治區地方的自治機關包括
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相應的各級人.民政.府,它是我.國一種特殊的國.家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章國.家機.構
第六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一百一十二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第一百一十三.條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當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機.關行使憲.法第三章第五節規定的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同時依照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許可權行使自.治權,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
第一百一十六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一百一十七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凡是依照國.家財政體.制屬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一百一十八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 國.家在民.族自.治地方開發資源、建設企業的時候,應當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第一百一十九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保護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遺產,發展和繁榮民.族文化。
第一百二十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的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要,經國.務.院批准,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
第一百二十一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職務的時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種語言文.字。
第一百二十二條國.家從財政、物資、技術等方面幫助各少數民.族加速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事業。 國.家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從當地民.族中大量培養各級干.部、各種專.業人才和技術工.人。
C.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包括什麼及其同級的什麼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包括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同級的人民政府。
《憲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D.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屬於什麼機關
包括我國的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E. 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___。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什麼?民族自治和區域自治的結合?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包括哪些?來聽厚大理論法高暉雲老師怎麼講吧!
F. 49、不屬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的是( )。
c、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相應的各級人民政府,它是我國一種特殊的國家機關。
a、b、d三個選項顯然符合這一要求,這三個機關都是少數民族地區的自治機關、自治州、自治縣也屬於地方的自治機關,所以應選擇c。
民族自治區的人民法院和檢察院不是自治機關,而是司法機關。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擴展閱讀:
我國憲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要,經國務院批准,可以組織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在自治權范圍內,依法根據當地民族的特點,針對某一方面的具體問題而制定的法規。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可以根據當地民族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自主地管理地方財政,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經濟建設。
國家也會從財政、物資、技術等方面幫助各少數民族加速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事業。 國家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從當地民族中大量培養各級幹部、各種專業人才和技術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