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制度文件
1. 如何制定內控制度內容和格式
1、了解情況,包括公司組織架構、人員經歷、主營業務、環境條件等等。
2、分清內控制度中專的治理和管屬理的區分。
3、分清公司內控制度的層次。
4、對於熟悉的業務或流程,從總體制度著手,逐步細化;對於不熟悉的業務和流程,從細節入手,逐步總結上升層次。
5、重點關注內控制度中對於關鍵控制點、控制痕跡、責任追究、執行監督和制度評估等內容的體現。
2. 內控制度有哪些
1、明確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業要健全和強化內部組織機回構,是企業經答濟活動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其核心問題是合理的職責分工。在一般情況下,處理每項經濟業務的全過程,或者在全過程的某幾個重要環節都規定要由兩個部門或兩個以上部門、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工負責,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
2、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
規定管錢、管物、管帳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旨在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另外,現金收付的復核制,物資收發的復秤制、復點制等,也都是防錯防弊的內部控制制度。
3、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和會計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要求
對各種自製原始憑證,在格式、份數、編號、傳遞程序、各聯的用途、有關領導和經辦人簽章、明細數同合計數及大小寫數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規定。
對各種賬簿記錄,要求帳證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統馭關系的規定;還有會計核算中規定的雙線核對、余額明細核對、各種報表相關數字核對,以及由此而規定的內部稽核制度等。
3. 內控制度和質量管理體系控製程序
兩者最好不要綁在一起,最好是並存,各搞各的。因為:
內部控制制度是利用單位內部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關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程序,是一個有機聯系的體系。說白點,它並不是一個單獨的制度,是許多相關制度中的、有關內部控制內容的統稱。但也有的企業把內部控制專門形成一個單獨的制度,可這樣的制度一般都比較粗獷,無法具體執行。如果把這個制度太細化了,那就與其它制度重復了,也沒必要。
由於大多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不是一個單獨的制度。而質量管理體系則又是組織內部建立的、為實現企業質量目標的質量管理模式。其所謂的「內部控制」也是對質量方面的控制,而不是常說的「內部控制制度」的控制,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概念。所以說,強行嫁接在一起,至少不會利於操作。應該並存,最好不要整合在一起。
現在許多專家(而不是企業管理者)也討論將質量管理體系與內部控制體系進行整合。暫且不說這種整合是否對企業管理有益,單說形式上也會將內部控制制度捆綁得中不中,洋不洋的。這不但加大了質量體系認證工作的難度,同時也會使條理清晰的各項制度變得教條,未免有點形而上學了。
至於編碼的問題,你們可以將質量管理體系中涉及到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加上一個編碼就行了,以便受控和認證。平時在其它「內部控制」修改時也較容易,不會象質量體系文件修改時那麼麻煩。
這些完全是我自己的看法,現想現寫,有點亂,也不太成熟。而且這樣做也難免讓人看著有點投機思想,所以僅供參考。
4. 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內部管理控制制度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兩大類。內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沒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例如,企業單位的內部人事管理、技術管理等,就屬於內部管理控制。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對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例如,由無權經管現金和簽發支票的第三者每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就是一種內部會計控制,通過這種控制,可提高現金交易的會計業務、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可靠性。企業單位制定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的在於:保證組織機構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轉,保護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與有效運用,提高經濟核算(包括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業務核算)的正確性與可靠性,推動與考核企業單位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企業財務管理系統電算化已經普及,但計算機信息失控、破壞情況日趨嚴重,從而造成責任不明、相互推卸等問題,其關鍵在於計算機核算軟體存在著密碼缺乏牽制性,常用的密碼設置方法已不適應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管理和發展,所以財務管理電算化應提高會計信息的保密程度,避免信息泄漏及對實體信息破壞。內部控制貫穿於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企業存在經濟活動和經營管理,就需要加強內部控制,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
5. 內部控制包括哪些內容
1、明確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業要健全和強化內部組織機構,是企業經濟活動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其核心問題是合理的職責分工。在一般情況下,處理每項經濟業務的全過程,或者在全過程的某幾個重要環節都規定要由兩個部門或兩個以上部門、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工負責,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
2、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
規定管錢、管物、管帳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旨在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另外,現金收付的復核制,物資收發的復秤制、復點制等,也都是防錯防弊的內部控制制度。
3、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和會計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要求
對各種自製原始憑證,在格式、份數、編號、傳遞程序、各聯的用途、有關領導和經辦人簽章、明細數同合計數及大小寫數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規定。
對各種賬簿記錄,要求帳證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統馭關系的規定;還有會計核算中規定的雙線核對、余額明細核對、各種報表相關數字核對,以及由此而規定的內部稽核制度等。
4、明確規定建立財產清查盤點制度
為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除規定物資保管員對每項物資進行收付後,要實行永續盤存辦法核對庫存帳實外,還要規定財產物資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證帳卡物相符或及時處理發生的差錯。
5、明確規定計算機財務管理系統操作許可權和控制方法
(1)計算機代替手工填制記賬憑證是比較容易的,比手工製作的憑證更規范、效率更高。
(2)電算化可以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和會計工作的水平。
(3)對會計電算化進行內部控制,主要是對存取許可權進行控制。
6. 企業有哪些內部控制制度
會計控制制度和管理控制制度
企業內部控制是以專業管理制度為基礎,以防範風險、有效監管為目的,通過全方位建立過程式控制制體系、描述關鍵控制點和以流程形式直觀表達生產經營業務過程而形成的管理規范。
內部控制制度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
會計控制是指與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性、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財務活動合法性有關的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與保證經營方針、決策的貫徹執行,促進經營活動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經營目標的實現有關的控制。
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並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有些控制措施既可以用於會計控制,也可以用於管理控制。
拓展資料:
內部控制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是:
(1) 明確合理的職責分工制度。
(2) 嚴格的審批檢查制度。
(3) 健全的會計制度和企業管理制度。
(4) 嚴密的保管保衛制度。
(5) 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
(6) 勝任的工作人員。
由於內部控制制度的嚴密程度直接決定著被審單位提供的會計數據和其他經濟資料的可靠性,現代審計總是把被審單位現行的內部控制制度當作審查的起點和重點,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調查、核實和評價確定審計工作的范圍、深度和側重點。
7. 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的原則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
財會[2017]1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的有關要求,我們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們。
附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
財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報送、使用及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等工作,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信息公開,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質量,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行政事業單位。
本制度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報告,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依據《指導意見》和《單位內部控制規范》,按照本制度規定編制的能夠綜合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第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部控制報告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覆蓋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能夠綜合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重點關注行政事業單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圍繞重點開展內部控制建設,著力防範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
(三)客觀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立足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堅持實事求是,真實、完整地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
(四)規范性原則。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規定的統一報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編制內部控制報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刪減報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是內部控制報告的責任主體。
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的實際情況,明確相關內設機構、管理層級及崗位的職責許可權,按照規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開展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審核、報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條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分級負責、逐級匯總、單向報送」的方式,由財政部統一部署,各地區、各垂直管理部門分級組織實施並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級匯總,非垂直管理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各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行政管理關系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單向報送。
第二章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組織
第八條
財政部負責組織實施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其職責主要是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有關規章制度及全國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格式,布置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組織和指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等工作。
第九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並對本地區內部控制匯總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其職責主要是布置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
組織和指導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組織和開展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指導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等工作。
第十條
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並對本部門內部控制匯總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其職責主要是布置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組織和指導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
組織和開展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組織和指導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
第三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一條
年度終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要求,根據本單位當年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為支撐,按照財政部發布的統一報告格式編制內部控制報告,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後對外報送。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一般包括內部控制領導機構會議紀要、內部控制制度、流程圖、內部控制檢查報告、內部控制培訓會相關材料等。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及能夠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
第四章 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四條
各部門應當在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內部控制報告和部門本級內部控制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十五條 各部門匯總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應當以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信息為准,不得虛報、瞞報和隨意調整。
第十六條 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五章 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內部控制報告和本地區部門內部控制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匯總的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應當以本地區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信息為准,不得虛報、瞞報和隨意調整。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財政部門逐級報送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六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
第二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通過對內部控制報告中反映的信息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執行力,完善監督措施,確保內部控制有效實施。
第二十一條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分析,強化分析結果的反饋和使用,切實規范和改進財政財務管理,更好發揮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促進和監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匯總的內部控制報告報送後,各級財政部門、各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對所報送的內部控制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採取「統一管理、分級實施」原則。中央部門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由財政部組織實施,各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統一的工作要求分級組織實施,各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由本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應按規定採取適當的方式來確定對象,並對內部控制報告存在明顯質量問題或以往年份監督檢查不合格單位進行重點核查。
第二十五條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認真組織落實本地區(部門)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加強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認真、如實編制內部控制報告,不得漏報、瞞報有關內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編造虛假內部控制信息;單位負責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相關人員提供虛假內部控制信息,不得對拒絕、抵制編造虛假內部控制信息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二十七條
對於違反規定、提供虛假內部控制信息的單位及相關負責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各級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依據本制度,結合工作實際, 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8. 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結構
授權批準是指單位在處理經濟業務的過程中必須經授權批准以進行控制。企業每一層的管理人員既是上級管理人員的授權客體,又是對下級管理人員授權的主體。
授權標準的形式通常有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之分。一般授權是辦理常規性的經濟業務的權力、條件和有關責任者作出的規定,這些規定在管理部門中採用文件形式或在經濟業務中規定一般性交易辦理的條件、范圍和對該項交易的責任關系。在日常業務處理中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范圍和有關職責自行辦理。特別授權指受權處理非常規性業務,比如重大籌資行為、投資決策、股票發行等。
內部控制要求明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責任和許可權,以及每筆經濟業務的授權批准程序。 實行和完善內部控制,首先要從本單位的組織結構開始,主要包括:確定單位的組織形式,明確相關的管理職能和報告關系,以及為每個組織單位內部劃分責任許可權。
根據內部控制的要求,單位在確定和完善組織結構的過程中,應當遵循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或一個部門擔任,既可能弄虛作假,又能夠自己掩蓋其舞弊行為的職務。單位的經濟活動通常可以劃分五個步驟,即:授權、簽發、核准、執行和記錄。一般情況下,如果上述每一步驟均由相對獨立的人員或部門實施,就能夠保證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便於內部控製作用的發揮。 資產保護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盤點控制,廣義上說,資產保護控制,可以包括對實物的采購、保管、發貨及銷售等各個環節進行控制。
接近控制主要是指嚴格控制無關人員對資產的接觸,只有經過授權批準的人同才能夠接觸資產。一般情況下,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和存貨等變現能力較強的資產必須限制無關人員直接接觸,間接接觸可通過保管、批准、記錄及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和授權批准控制來達到。
盤點控制是指對實物資產進行盤點並將盤點結果與會計記錄進行比較,盤點結果與會計記錄如不一致,可能說明資產管理上出現錯誤、浪費、損失或其他不正常現象。 職工素質控制包括企業在招聘、使用、培養、獎懲等方面對職工素質進行控制。招聘是保證單位的職工應有素質的重要環節。單位的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應共同對應聘人員的素質、水平、能力等有關情況進行全面的測試、調查、試用,以確保受聘人員能夠適應工作要求。
如果管理層重視對單位內職工的投資、管理和使用,合理配置組織內的人力資源,職工所創造的價值必然會增加;反之,就會造成人力資源價值的不充分發揮,甚至損失和浪費。 預算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方面。經過批準的預算就是單位的法令,單位內部的各部門都必須嚴格履行,完不成預算,將要受到處罰。預算控制也是一個系統,該系統的組織由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考核等構成。預算控制的內容可以涵蓋單位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包括籌資、融資、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管理等諸多方面,也可以就某些方面實行預算控制。
預算的執行層由各預算單位組織實施,並輔之以對等的權、責、利關系,由內部審計部門負責監督預算的執行,通過預算的編制和實施,檢查預算的執行情況,比較分析內部各單位未完成預算的原因,並對未完成預算的不良後果採取改進措施。 企業所面臨的風險按形成的原因一般可分為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兩大類。
經營風險是指因生產經營方面的原因給企業盈利帶來的不確定性。比如,由於原材料供應地的政治經濟情況變化等帶來的供應方面的風險,新產品、新技術開發試驗不成功,生產組織不合理等因素帶來的生產方面的風險,銷售決策失誤等帶來的銷售方面的風險,此外還有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變化,自然環境變化,稅收調整以及其他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等方面等因素,也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經營風險多數情況來源於企業外部,盡管如此,企業仍應採取有效的內控措施加以防範。
財務風險又稱籌資風險,是指由於舉債而給企業財務成果帶來的不確定性。對財務風險的控制,關鍵是要保證有一個合理的資本結構,維持適當的負債水平,既要充分利用舉債經營這一手段獲取財務杠桿的收益,提高自有資金盈利能力,同時也要注意防止過度舉債而引起的財務風險的加大,避免陷入財務困境。 業績報告也稱責任報告,是單位內部各級管理層掌握信息,加強內部控制的報告性文件,也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業績報告是為單位內部控制服務的,屬於管理會計的范疇,因此,編制業績報告必須與單位內部的組織結構和其他控制方式相結合,明確反映各級管理層負責人的責任。業績報告可以有日報、周報、月報、季報、年報等,並通過文件的形式予以規定。
9. 企業怎樣建立內控制度體系文件
根據自查出來的崗位職責、部門業務流程等各項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等問題,緊緊圍繞以「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六要素和「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七項控制措施為重點,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企業文化、資金活動、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研究與開發、工程項目、擔保業務、業務外包、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內部信息傳遞和信息系統等內容的內部控制體系,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其配套辦法,制定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通過實施內部控制工作,完善和規范如下管理工作:
(1)運用信息技術加強內部控制。建立與經營管理相適應的信息系統,促進內部控制流程與信息系統的有機結合,實現對業務和事項的自動控制,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
(2)建立內部控制實施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各責任部門、車間和全體員工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促進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
(3)編制常規授權的許可權指引制度。規范特別授權的范圍、許可權、程序和責任,嚴格控制特別授權。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4)規范會計工作。會計系統控制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5)建立財產安全保護機制。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6)建立預算控制機制。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7)建立運營分析機制。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8)建立完善績效考評機制。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部門、車間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9)建立風險預控和應急機制制度。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准,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10)建立內部審計與監督機制,形成合理適用的審計與監督制度。在內部控制實施過程中,要明確和完善內部審計部門和其他內部部門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對內部控制規范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10. 什麼是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單位內部建立的使各項業務活動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措施、方法和規程,是現代化企業管理的產物。
內部控制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
明確合理的職責分工制度。
嚴格的審批檢查制度。
健全的會計制度和企業管理制度。
嚴密的保管保衛制度。
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
勝任的工作人員。
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外部環境中,為了增強自身的競爭能力,需不斷改善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