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職稱
『壹』 行政級別排序與職稱是怎樣的 職務與級別對應表
一、行政級別與職稱:
1、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職務工資按正處層次的職務工資高一檔確定,級別工資按正處層次對應的級別確定。
2、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比照正處層次或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3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以上的可比照正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3、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5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及以上的可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4、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副科層次或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大專學歷工作年限4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6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可比照副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5、員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科員層次或辦事員層次核定工資。其中:大專學歷見習期滿、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的可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辦事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事業編中級職稱的工資原則上相當於公務員的正科級別的工資,若不考慮公務員的車補,中級職稱的工資一般要略高於公務員正科級別的工資。
二、職務與級別對應表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第二章職務與級別設置
第五條公務員職務根據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限額、職位等設置。
公務員職務名稱應當與機構規格相一致。
第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第七條領導職務層次由高至低依次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八條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法規、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第九條非領導職務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條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由高至低依次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第十一條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
第十二條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第十三條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巡視員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副巡視員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拓展資料
專業技術職稱
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范圍領域基本涵蓋國民經濟生活的各行各業,例如工程、醫學、會計、教育、科研等。評審對象包括在事業單位,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中從事管理、教學、科研、工程技術、設計、駕駛操作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章職務與級別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 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第二十條 國家根據人民警察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職務相對應的銜級。
『貳』 事業單位職稱有哪些怎麼評職稱
事業單位職有三級,分別是:初級、中級和高級。
1、初級職稱評定方法
一本科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二大專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三中專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四高中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五初中生及以下,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
2、中級職稱評定方法
一本科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二大專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三中專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四初中生及以下,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高級職稱評定方法
一本科生,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二大專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三中專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拓展資料:
職稱評審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後,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並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作用意義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
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種任職資格,它不是職務。是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人員達到一定專業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後,經過考評授予的資格。
職稱也稱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的標志,代表著一個人的學識水平和工作實績,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同時也是對自身專業素質的一個被社會廣泛接受、認可的評價。對個人來說,職稱與工資福利掛鉤,同時也與職務升遷掛鉤,是求職的敲門磚,同時也是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對資質企業來說,職稱是企業開業,資質等級評定、資質升級、資質年審的必須條件。
資料來源:職稱評審
『叄』 政府機關人員到高校任職,職稱如何認定
機關事業單位評職稱需要參加初次職稱認定考試,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回技術人員,在經答過一定工作年限後,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並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肆』 機關事業單位中級職稱的相當行政什麼級別
機關是不認職稱的。一些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和職稱掛鉤。在這些單位,中級職稱屬於專業技術8-10級。首次聘任為中級職稱為10級,之後按單位規定最多晉級到8級。10級的待遇相當於正科和副科之間
『伍』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技師屬職稱嗎
事業單復位工人高級技師制相當於主任科員或者副科長級別待遇
事業單位通常是國家設置的帶有肯定的公益性質的組織,但不隸屬政府組織,與公務員是分別的。通常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貼。分為全部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單位性質都不相同,級別肯定不相同。 事業單位通常無公務員。而叫參公管理。 通常說來,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以後,其工程師的薪水要變成公務員的薪水,通常情況初中級人員比照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執行。 按照這個准則,事業單位工人高級技師相當於主任科員或者副科長級別待遇。
高級技師就是高級技能工程師,不同於一般的高級工程師,高級技師屬於職業資格,技師是各行業的高級技術人員中設置的技術職務。
『陸』 職稱證的發證機關都有哪些部門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國國家權力機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2008.03.11)「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掛牌,而其官方網站也於同日開始運行。
為了實現人力資源強國戰略,為了減少機構重疊、職能交叉與脫節現象,2008年,本屆政府推行大部制,人事與勞動保障成為首選的一批,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應運而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設有19個內設司、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也設在其中。另外,教育部還直接管理15個教育類社會團體和組織。
統籌規劃學位工作,起草有關學位工作的法規;負責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3、各市職稱改革辦公室(西安職稱改革辦公室)
西安市職稱改革辦公室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改革工作;擬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專家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資格考試、考核和評審工作,核發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等。
(6)機關職稱擴展閱讀:
關於各市職稱改革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改革工作。
2、擬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專家政策的落實工作。
3、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資格考試、考核和評審工作,核發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
4、負責各級各類專家的培養、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有關管理工作。
5、負責提高專家待遇的審批工作。
6、組織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管理各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西安職稱改革辦公室
『柒』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調到企事業單位後申報職稱有什麼特殊政策
只要滿足條件就可以申報職稱!
職稱有三種方式可以申報!
第一,就是你所在單內位,有這個名容額,你條件達到之後,可以提交材料到單位人事部門,他們會申報,操作的!
第二,就是你單位沒有這個資質,或者你不想在單位申報,那麼可以在你檔案所在地人事局申報!
第三,你可以讓外面的代理單位申報!
你現在的條件是只可以申報助工哦!
『捌』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哪些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8)機關職稱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五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公務員領導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規定破格或者越級晉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六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動議;
(二)民主推薦;
(三)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
(五)履行任職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七條,廳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出現空缺且本機關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通過適當方式面向社會選拔任職人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公務員職級應當逐級晉升,根據個人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歷,參考民主推薦或者民主測評結果確定人選,經公示後,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條,務員的職務、職級實行能上能下。對不適宜或者不勝任現任職務、職級的,應當進行調整。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序降低一個職務或者職級層次任職。
『玖』 行政機關公務員能否評職稱
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范圍嚴格限定在企業、事業單位。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不得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評定所謂的本系統或本單位內部有效的專業技術職稱。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人員,符合規定的條件,可參加全國各類資格考試和國家允許的考評結合系列的評審。
『拾』 行政機關公務員能否評職稱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范圍嚴格限定在企業、事業單位。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不得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評定所謂的本系統或本單位內部有效的專業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