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證明
Ⅰ 貧困戶證明怎樣辦理需要的證明有哪些
可以寫申請書,注意闡明家庭狀況,交由鄉鎮級及以上政府機構。
辦理不需要證明。准備身份證及戶口冊,申請提交後,會由專人負責調查情況。
貧困證明申請書要求: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並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范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塗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
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3、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4、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1)貧困戶證明擴展閱讀
貧困戶辦理事項須知:
事項名稱:貧困證明
事項類型:依申請服務類
辦理機構:縣扶貧辦
辦理依據:根據貧困戶就學、就業等需要
辦理對象及范圍:貧困戶
辦理條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
前置審批:無
辦理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辦理流程:貧困戶根據索要貧困證明單位的要求,到村、鄉鎮或縣扶貧辦開具
辦理時限:即辦
收費標准:無
收費依據:無
辦理地點:各鄉鎮扶貧辦,臨泉縣扶貧辦217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聯系電話:6538891
辦事附件(表格):無
參考資料
貧困戶貧困證明-臨泉縣人民政府
Ⅱ 村級貧困戶證明怎麼寫
一大堆什麼年收入多少啊 家裡務農 父母多病啊 無其他收支來源等等 現了解什麼什麼貧困資助 希望給予機會 反正就這么扯 寫越困難越好 然後表明你的誠懇
Ⅲ 貧困證明怎麼寫
貧困證明
現特證明××省××市××縣(區)××鎮(鄉、街道辦事專處)××村(屬或居委會)××組組民(市民)××同志之子(女)××,於200×年×月考入湖南科技學院經濟貿易與管理系××專業××年級××班級學習。
陳述困難原因(家庭人口情況、地處偏遠山區、家庭人均年收入情況,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情況、家庭遭受突發意外事件、家庭成員因殘疾、年邁而勞動能力弱情況、家庭成員失業情況、負債情況及其他困難原因等。)
家庭情況實屬貧困,特此證明!
村委會(或居委會)(蓋章) 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或縣級民政部門蓋章)
2018年9月××日
(3)貧困戶證明擴展閱讀
貧困證明主要用於辦理國家針對貧困群體救助幫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辦理低保,大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門出具。
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Ⅳ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怎麼辦理
向當地扶貧辦逐級申領建檔立卡即可。
事項名稱:辦理貧困證明
事項類型:依申請服務類
辦理機構:縣扶貧辦
辦理依據:根據貧困戶就學、就業等需要
辦理對象及范圍:貧困戶
辦理條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
前置審批:無
辦理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辦理流程:貧困戶根據索要貧困證明單位的要求,到村、鄉鎮或縣扶貧辦開具
辦理時限:即辦
(4)貧困戶證明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標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民,可優先評為貧困戶:
1.未成年的孤兒;
2.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5.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6.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為貧困戶:
1.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2.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3.在縣城或鄉鎮有店面等從事營業性活動的農戶。
4.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5.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6.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7.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Ⅳ 貧困戶有沒有什麼證件,能夠證明自己就是貧困戶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國發〔2007〕19號
(一)申請、審核和審批。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並結合村民民主評議,提出審核、審批意見。在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申請人家庭按國家規定所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以及教育、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具體核算辦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二)民主公示。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的內容重點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對公示沒有異議的,要按程序及時落實申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進行調查核實,認真處理。
(三)資金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基礎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難程度和類別,分檔發放。要加快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通過代理金融機構直接、及時地將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賬戶。
(四)動態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調查了解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狀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並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續。保障對象和補助水平變動情況都要及時向社會公示。
Ⅵ 貧困戶證明怎麼寫越困難越好
證明不需要你寫,而需要你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等能夠證明你家庭貧困的人或單位出具。你所要寫的是貧困戶補助申請,把你家人的工作情況,收入情況,支出情況,家人身體情況,負債情況寫清,如沒有補助將會導致什麼樣的不好結果等寫進就可以了。
Ⅶ 貧困證明怎麼開啊
貧困證明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並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范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塗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3、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4、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7)貧困戶證明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步驟
第一步: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Ⅷ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怎麼辦理
向當地扶貧辦逐級申領建檔立卡即可。
辦理流程:
1、戶主申請
2、村民小組提名
3、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
4、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
5、縣扶貧辦復核、縣人民政府審批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村委會有扶貧對象民主評議和票決的會議記錄及代表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扶貧辦有扶貧對象審核的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縣扶貧辦對鄉鎮上報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進行最後把關,確保沒有爭議或爭議解決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統一建立縣級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
檔案資料由扶貧對象、採集人、審核人共同簽名確認,扶貧對象已完成簽名手續,是知道自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會咨詢,並到鄉鎮扶貧工作站,通過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查詢後,開具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即可。
(8)貧困戶證明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標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民,可優先評為貧困戶:
1.未成年的孤兒;
2.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5.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6.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為貧困戶:
1.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2.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3.在縣城或鄉鎮有店面等從事營業性活動的農戶。
4.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5.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6.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7.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參考資料: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